第三十七章 做局

“不,放开我,放开!”

符子胥突然被抬起脸,顿时惊恐地想要反抗,奈何双手反绑在背后,只能像只人蛹似地疯狂扭动身体。

但齐逸却死死捧着他的下顎,无论他怎么挣扎,都无法再将那张丑绝的脸藏起来。

“放开你?”齐逸不屑在冷笑道:“那些孩子应该也哭求过,放开他们吧。可是,你没有,你残忍地杀死了他们,还将他们制成干尸。”

“凭什么你喊一声放开你,我就要放开你,凭你长得丑吗?”

“别人投胎走的都是阳关道,你就不一样了,走的是滚刀桥。将这张脸绞碎了,再入的娘胎。”

齐逸表情极尽鄙夷地继续骂道:“长成这副尊容,不是你的错,但跑出来吓人就不对了。不得不佩服阁下的勇气,若是我长这样,出生时便用脐带勒死算了。”

“你以为,我想抱着这么丑的一张脸吗?我也嫌恶心,可是没办法,是我查到三圣庙,是我找到那十八具幼童尸身。我必须为枉死之人伸冤,为这些惨死的孩子平息怨念,送他们回家!”

堂内,无论是认识这位少年行首的银燕翎卫和南城衙役,还是不认识他的府衙捕快,一开始只觉得骂得痛快,骂出了他们心中所想,骂得念头通达。但听到最后一句话时,所有人止不住呆滞了一下,紧接着浑身寒毛根根倒竖起来。

他们也为那些遇害的孩子感到痛心,但想的更多的是,赶紧破案将此事了结。而这位少年行首,心中想的却是送无辜枉死的孩子们,回家!

连知府陈翰轩都动容地双唇微微颤动,一旁的谋士兰安更是不着痕迹地点了一下头,眼中难掩赞赏之色。

“以貌取人,尔等只会以貌取人!”

符子胥愤怒至极地喊道:“我乃宣德三年的贡士,便是尔等只看皮囊的肤浅之辈,便是尔等屑小无能之人,妒嫉我的才华,毁了我的前程。”

齐逸对这个世界了解有限,只知道大启是当世最强大国,开国君主身负神异,缢号神宗。因此,纵横千万里的大启三十九州,被世人称为万里神州。

至于历代君主与现任皇帝的年号,他就一无所知了。

但在场所有人听到那丑书生的说话时,却露出或愕然惊诧或疑惑不解的表情。

“一派胡言,宣德乃先帝康宗年号,先帝在位二十七载,薨逝。当今圣人继位,也已二十一年有余。”陈知府眉头紧蹙,怒斥道:“狂悖之徒,焉敢戏耍本府!”

齐逸听懂了,简单换算一下就能得出结果,宣德三年至今已经过去四十五年。此人虽长了张奇丑无比的阴阳脸,但无论是正常的右脸还是身形,都不像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好,就算他保养得当,也不可能一出生就是贡士吧。得先通过童生试考中秀才,再通过乡试考中举人,才有资格进京参加春闱。就算是天生考试圣体,考上贡士少说也得二十岁。

“我就是宣德三年的贡士,若非那礼部侍郎周显清,说我这张脸会惊了圣驾,不许我参加殿试,以我之才,定能高中状元。”

“我本该是状元的,我本该是状元的!都是那个以貌取人的狗贼,狗贼!哈哈,恶有恶报,周老贼死无全尸,死的好、死的好,哈哈...”

书生癫狂地大笑起来。

“前礼部侍郎周显清,十三年前告老致仕。还乡前,与他交情颇深的官员,为他设宴送行。结果,与席的十七人全都惨遭毒手,死于非命。”

谋士兰安俯身凑到陈翰轩耳边低语:“此獠与那周侍郎有仇,又知晓此事,会不会...”

陈翰轩也是颇为惊奇,当年那起血案轰动京都,燕翎卫查了许久也没查出个所以然,莫非就是此人以妖邪手段行凶?

‘不,不对!’

陈翰轩心底警钟大响,当年死于那起血案的,有御史大夫、太常卿等官员,还有襄国公的嫡长子。以这位国公为首的襄党,乃是首辅大人在朝中最大的政敌。

狂书生所言若真,确实与周侍郎有仇。但诸位高官与襄国公长子身边的护卫,可不是泛泛之辈,而此獠又被两位银燕所擒。所以,凭他的本事,远不足以犯下那般大案。

不管这书生是如何得知那起血案的,都不宜再盘问下去了。万一牵扯出一些重大隐秘,后果不堪设想。

此人,必须死!

“大胆,竟敢辱骂朝廷命官!”

陈知府暴喝一声,迫不及待想要扔出红头签,却见齐逸腾出一只手轻轻摆了摆。

他之所以大骂特骂,极尽所能地强调一个‘丑’字,并不只是为了宣泄对此人的憎恶。

被薛寅砸得口吐鲜血,都不忘甩头发,试图遮掩令人不忍目睹的左脸。再加上叶思锦的视角只能看到右脸,面对自己一手打造的三圣娘娘神像,都如此作态,足见此人对自身样貌非常敏感,有着极深的执念。

他害怕被人看到自己的左脸,是因为内心始终无法直视自己是个丑逼的事实。所以,对他而言,‘丑’字无疑是极具杀伤力的一把利刃,轻易便能令瓦解他的心理防线。

事实证明,齐逸的判断无误,书生破防了。

但是,还不够。

就在陈知府以为,齐逸又要上演在国公府骂服郑迎松的精彩戏码之时,却见少年行首竟俯身凑到那无比丑陋的书生耳边,轻语了几句。

然后,所有人就看到先前还一副害怕恐慌模样、不停求饶的书生,浑身一僵。随后,猛然瞪大仅剩的右眼,像是听到了什么恐怖至极的事情。

“不、不可能,不可能!”

“我要去三圣庙,我要去三圣庙...”

齐逸似笑非笑地抬起右手,撩起书生又散乱下来的头发。

被五花大绑的疯书生,瞳孔猛地一缩,随后怒吼道:“你、你竟敢坏我好事,你究竟是什么人?毁我精心所制的童子人俑,竟还破我阵法。那都是我的心血,是我数年苦苦钻研的心血啊!!”

知府陈翰轩先是愕然,随后轻吐一气,谋士兰安紧拧的眉头登时一松。

说出这些话,相当于自行认罪,此案稳了。

堂内众衙役无比震惊地看着这戏剧化的一幕,甚至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这厮先前还装疯卖傻想抵赖,怎么突然就自爆了?

“噗~”

愤怒至极的书生,猛地吐出一口血,随便爆发出惊人的力量,猛地蹿起来,目眦欲裂地用头去撞齐逸。

始终站在齐逸身后的万山虎和元成,当即围上前去,一左一右挟住书生。

................

陈知府噌地站起身,谋士兰安当即跨步上前,伸出执扇的那只手,挡在陈翰轩身前。

即便大家都知道那书生跟本近不了知府大人的身,但一众衙役还是训练有素地朝堂前围去,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与此同时,绑着书生的麻绳突然断开。书生轻易夺过万山虎手里的匕首,朝齐逸扑去。

烛火闪动之间,剑气掠过。

喀~

正朝齐逸扑去的书生,上半身陡然前倾,但双腿却还立在原地。

噗~

双腿齐根被斩,鲜血飙涌而出。

堂内登时一片惊呼。

陈知府是个文官,虽说也曾见过杀伐、看过好勇斗狠的武夫肉搏,但这突如其来的血腥场面,还是令他惊诧得倒吸一口凉气。

“不会的,不会的,你怎么可能?”

“不,不可能,我要去三圣庙,那是我的、是我的,不可能、不可能...”

陡然失去双腿、栽倒在地的符子胥,一边浑身抽搐,一边拼命往前爬。并伸出双手,试图抓住站在前方不远的那个少年。

齐逸半蹲下身,眉清目秀的面容上,浮现出一抹阴冷的笑意。

“人体内的血液含量,大约是体重的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八。”

“那些孩子体重不超过25公斤,他们体内的血液最多只有2000毫升,但要完全放干,你一定花了不少功夫和时间吧。”

“以你的身形来看,血量应该有4200—4500毫升。双腿被斩断,大动脉出血的速度很快,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感觉到头晕目眩、口干舌燥。”

“当失血量超过五分之一,也就是800毫升的时候,你的心跳会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失血达到一半的时候,你就会像南郊廿里坡野树林里吊死的那些男人一样,难以呼吸。”

“你的心肝脾肺肾开始衰竭,一个接一个地坏掉。哦,对了,血浆还会渗透到你的肺里。到那时,你喘一口气,吐出来的是血,吸进去的也是血。

“很好,看来你的大脑已经开始昏沉了。不过没关系,你的意识是清醒的,可以非常清淅地体验到,大量失血慢慢死去,是什么样的感觉!”

说罢,齐逸抬手摆了摆,像是在告别这个将死之人。

堂内所有人,齐刷刷看向他。分明是面容青涩的少年郎,却令在场大部分人感觉到一种难言的压迫感。

薛寅与唐竟舟眼中,三分惊疑七分欣赏。二人早就习惯了刀口舔血的生活,对如何斩杀对手,有着极为丰富的经验,自然知道断去双腿乃重伤,便是有医师急救也难保活命,但从未听过如此细致的分析。

一众衙役,不明觉厉。

这少年先前差点被那疯书生捅死,此时却极其平静,平静得近乎冷酷地将一个人如何死去,说得这么详细。想到这一层,衙役们心底只觉得一寒,本能地有些惧怕。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疯的。比起那个疯书生,这个少年更恐怖。

知府陈翰轩缓缓坐回原位,双眼虚起,与谋士兰安交换了一个眼神,二人皆微微颔首。

衙役们没那般心思,但这两位对方才发生的一切,洞若观火、心知肚明。

十八具幼童尸身运进府署衙门时,陈翰轩只觉得眼前一黑,整个人差点原地裂开。他本以为此案极难侦破,苦恼得想去察院里将郑迎松那厮提出来,用鞭子狠狠抽一顿,以泄心头之愤。

但他知道,这么做根本无济于事,他甚至都做好了写折子自行请罪的准备。

万万没想到,一个半时辰后,凶犯便落网了!

陈翰轩恨不得当堂千刀万剐了此獠,又因有可能牵涉那起惹不起的旧案,他心底已做出‘不可将此獠转交刑部,必须当堂解决’的决定。

可惜,苦无铁证。

就算此人身上有浓重的皂角味,还有怎么洗也无法彻底清除的香火气,也无法证明他就是杀人凶手。在其居所搜查到还未用完的乳香,但他完全可以抵赖,说自己用了、吃了,甚至说扔到护城河里,都行。总之,这些都不是能将其钉死的直接证据。

因此,齐逸刚开骂,陈知府心底就是一喜。他知道这少年定是有意为之,目的是激得此獠自暴罪状。

只是不知齐逸究竟对那疯书生说了什么,竟激得其奋起反抗。那两个南城捕快看似上前阻拦,实则是给那书生创造一个夺刀的机会。

如此,银燕薛寅出手断其双腿,自然就合情合理,且合法。

大启律例,人犯言语冲撞官员、衙役,杖三十。若发狂欲伤人,便是当堂杀了,出手的官员、衙役,无需担负任何罪责。

借刀杀人,又以言语暗示众衙役不可施救。如此一来,此人之死,与他这位知府,就没有半分干系了。

这个局,做的漂亮!

陈翰轩目光炯炯地看向长身而立的少年,心底暗自决定‘此子必须收为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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