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众人被衙役们拦在食岸旁,不得靠近半步。几名小厮端着炭火渣,正准备清理地上的呕吐物,却被齐逸出声阻止。
面容肿胀情况稍稍好转一些的妇人,跪坐在幼女身旁,握着女儿的小手,看到咽喉处插着的竹管,妇人的眼泪便止不住地往外流。
“名字。”齐逸冷声道。
被朱安泰一把揪住后衣领的男人,满脸惊恐地挣扎道:“抓我作甚?放开,快放开我...”
“大人问你话呢,快快报上名来。”严崇康威吓道。
朱安泰松手一推,男人往前跌了两步,站稳后茫然地看向齐逸:“大、大人?”
齐逸并没有换上国公府送来的袍服,不是不喜欢,而是与自己的身份不符。一个月薪三千的职场小白,穿一身阿玛尼合适吗?
庙前街是南城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来杯莫停之前,由元成领着去一家成衣店买了身浅青色常服。样式很普通,胜在布料不错,比粗麻柔软多了。
一身青衣、长发高束,插着五奶奶温秀送给他的那支木簪。看上去就是个眉清目秀、极为单薄的少年郎,哪像什么当官的。
“放肆!”严崇康低喝一声,威严感拉满地介绍道:“这位,乃是我们南城衙门新上任的大人。”
闻听此言,男子赶忙拱手揖礼,诚惶诚恐道:“在下金至诚,梅县人士。”
严崇康侧头轻声道:“大人,梅县是白帝城下的一座大县,盛产梅杏,离城仅五十里之遥。”
齐逸微微颔首,瞟了名叫金至城的男人一眼,随后又看向那对刚刚逃过生死劫的母女。
“这又是怎么了?”
“小神医为何要抓那姓金的男子?”
“没听那大块头捕快说嘛,这位小神医可是咱们南城衙门的大人。”
“哦,对对对...”
“可就算是南城令官,也不能随便抓人吧。”
“对啊,姓金的不是那妇人的夫君吗?妻女险些吃死了,他是苦主啊,该当让杯莫停赔钱。”
“这得赔多少钱才能了?人命关天呐”
围观众人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不过,大方向不变,还是围绕着‘赔钱’这个主题。
见众人都帮自己说话,金至诚顿时有了底气,怒骂道:“好你个杯莫停,差些毒杀了金某的发妻爱女。今次本是携妻女来白帝城游玩,却不想遭逢这等事。”
掌柜的大圆脸颤了又颤,急得额头沁出一层汗,无力地解释道:“贵客消消气,杯莫停开店两百多年,原材料都是精挑细选,无论菜色还是酒水,都绝不可能有毒的...”
“呸~”金至诚啐了一口,一脸怒容:“别以为店大便能欺客,金某定要告得你闭门关张,为我妻女讨回公道!”
“嗯,说的好。公道,自然要讨。”齐逸沉声道:“只不过,险些害了你妻女性命的,并非杯莫停的菜,而是一种食物。我说的对吗?金夫人。”
顺着这位少年大人的目光,在场众人齐刷刷看向跪坐在地上、握着幼女小手的妇人。
妇人肿胀的面容消褪近半,双眼基本已能睁开,感受到众人的注视,她目光躲闪无措地低下头。
“什么食物,竟能要了人命?”有好事者问道。
齐逸转身看向老医师费律明:“以费老之见,这母女二人可有中毒迹象?”
“并无。”费律明摇头道:“面容肿胀、肤发风团,乃瘾疹之症。就是小神医先前所说的...过什么现象。”
“过敏现象。”齐逸想了想,解释道:“最常见的过敏源,大致分为三类:接触、吸入与食入。”
“有人闻到花香神清气爽,但有人却皮肤红肿、骚痒难耐,还会打喷嚏流鼻涕,更有甚者胸口窒闷、喘气困难。此为,花粉过敏,属于接触与吸入型。”
“有人饮酒千杯不醉,有人只需一小口便会面色潮红,浑身热痒。此为,酒精过敏,属于食入型。”
“绿豆、螃蟹、菌菇、河虾、山药、花生,等皆是易引发过敏的食物。猫狗毛,以及一些树木的毛絮,则是最常见的接触类过敏源。”
“过敏症状,因人而异。最轻微皮肤红痒,最严重则会呼吸道堵塞、心脏骤停而死。”
费律明边听边点头,围观众人则是似懂非懂,不少人竟朝那对母亲投去异样的眼神,就好像二人得了瘟疫似的。
“过敏不会传染给他人,不过,有很大概率会遗传给子女后代。”
齐逸走到妇人身旁,半蹲下来,语气温和中带着一丝严肃,问道:“你是不是一吃花生就浑身起疹子,咳嗽、气喘?”
妇人本能地看向自己的丈夫,金至诚眉头紧拧,直直地瞪着她。
妇人嗫嚅着双唇,眼中流露出恐惧与挣扎之色。
“大人莫怪,内子前不久偶发急症,嗓子不适,恐无法回答。”金至诚赶忙走来,嘴上说的是致歉之词,但语气却有些急躁与不耐烦。
齐逸深深地看了妇人一眼,转而对小女孩和声道:“小絮,叔叔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
小姑娘努力睁大眼,细声细气地“嗯”了一声。
“娘亲是不是跟你说过,千万不能吃花生?”
“嗯”小姑娘声音微弱地说道:“小絮...很听话,没有吃...花生,吃了...难受...”
“定是你们在菜里误放了花生!”金至诚猛地蹿起来,指着富态的掌柜,大声斥责道:“是你们,就是你们差些害死我妻女...”
“小絮真乖,叔叔等会儿给你买糖人。”齐逸微笑着拨开小姑娘额头汗湿的刘海,然后给万山虎和元成递了个眼色。
“此处吵闹,将病者送去阁子里休憩。”
“是!”二人应声,一个抱起小女孩,一个则提着冰桶跟上。
妇人见状,跌跌撞撞也想跟过去,却被齐逸拦住。
“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此次遇见我,是小絮命大。可是,下次呢?你想清楚,错过今日,还有没有明日!”
妇人浑身一颤,看着幼女被两名捕快抱上楼的身影,泫然欲泣地跪倒。
“请大人,为民妇作主!”
妇人的声音极其难听,嘶哑低沉得就像吞过一块烧红的碳,将声带烧坏了。
齐逸满意地点了点头,抓起金至诚的右臂,似笑非笑道:“演够了吗?你要不要闻闻自己衣袖上,一股浓浓的花生味?”
半刻钟前,这个全力打造爱妻护女好男人形象的家伙,跪在齐逸面前,千恩万谢。齐逸不习惯接受别人的跪拜,当即抓住此人的胳膊拉他扶起。
当时,‘颅内实验室’就给出了提示,其衣袖上沾有花生粉。
检查母女二人情况的时候,他就确定是情况非常严重的过敏,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引发的。
看到花生粉三字后,一切明朗。
金至诚面色猛地一僵,浑身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在好奇心驱使下,费老走上前凑到金至诚的衣袖上,非常仔细地嗅了又嗅。
俄顷,老医师惊愕道:“有,有有。确实是花生的气味!”
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先前起哄起得最兴的几人,更是瞪直双眼,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连严崇康等南城捕快,也纷纷向齐逸投去不可置信的目光。
经历过昨晚,捕快们都很认可这位少年行首在验尸这块的能力。方才用闻所未闻的手段,救回那个濒死的幼女,则令他们见识到了行首大人神乎其技的医术。
但他怎么知道,姓金的身上有花生粉?不,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为什么会怀疑那家伙?
无论掌柜、食客,还是他们这些捕快,压根都没想到,也不可能想到,意图害死那对母女的,正是这个为人夫、为人父的男人。
齐逸甩开男人的衣袖,朱安泰与苗英反应机敏,一左一右挡在其身后,免得这家伙夺路而逃。
“杯莫停作为白帝城的百年老店,声名在外,但凡是个人都知道,杯莫停以鲜香麻辣的偃州菜为主。没猜错的话,你妻女应当不是本地人,不怎么吃辣。”
话音未落,妇人便点头道:“民妇周婉容,江南湖州人,自幼不食辣。”
齐逸心中了然:“江南人大多喜好甜食,天气炎热、菜又辣,甜爽的冰粉自是吃得一滴不剩。金至诚,这一切都在你的预料之中,还真是机关算尽啊。”
“事先将花生辗磨成粉末,借着温热冰粉的机会,掺入其中。在辣味的刺激下,舌头发麻,周婉容根本尝不出花生的味道。而冰粉本身便是糖色,亦看不出端倪。”
齐逸睥睨地扫了金至诚一眼:“你还一口一口地给女儿喂下,真不知该说你帖心,还是该说你狠心!”
“畜生!”围观人群中,有妇人忍不住骂道。
“虎毒尚不食子,这厮简直禽兽不如!”
“对,禽兽不如”
“不才也姓金,此生从未这般痛恨过自己的姓氏。吾族之耻,吾姓之耻啊!”先前跳得很欢的书生,羞赧得直摇头。
金至诚本能地后退两步,然后就发现背后挡着两名蓝衣捕快。朱安泰横肉一抖,眼珠子瞪得老大,活似寺庙里的凶神塑像,吓得金至诚双腿一软,栽倒在地。
“不、不是我,我衣袖上的粉是...是...是先前去买糖人时沾到的...”
“哪家糖人铺子?”齐逸眼眸低垂。
“街、街尾,不,是,是街头...”
不等金至诚狡辩,一个中年男子扒开挡在前边的衙役,用力地啐了一口老痰。
“呸~”
在场众人有样学样,纷纷冲金至诚行唾弃之礼。
“个龟儿子,好心狠哦,连自个的娃娃都下得去手”
操着一口地道偃州话的老者,痛心疾首道,一旁初为人父的青年,怒不可遏地骂道:“打死他!”
“对,打死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
“打死他,打死他”
呼声渐高。
齐逸抬袖一挥,众人即刻安静下来。
“金至诚,何故杀妻?”
“不、不是,不是我,不是我...”金至诚不停摇头,见厅内众人恨不得将他剥皮拆骨的眼神,吓得爬到妻子脚边,哭求道:“婉容,你快告诉他们,不是为夫,不是...”
名叫周婉容的妇人,深吸一口气,猛地推开金至诚。
“大人,他...他已不是第一次想杀死我了。民妇的嗓子,便是被他毒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