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鲜卑军队

两汉胡人,不管是鲜卑还是匈奴,多少都接受过汉化,汉化的程度多少而已。

就说南匈奴那帮家伙,接管过来全面汉化,只需十年,就忘记匈奴身份,接受华夏子民的新身份。

鲜卑也接受汉化,不过他们觉得耕种并不保险,一则草原不适合耕种,二则有固定定居点容易被人劫掠。

草原也没有过多的木材,可以用来建造房舍和防御工事。拿下云中和雁门两郡后,步度根的想法却有了改变。

这两地很适合耕种,同时背靠阴山,无论是木材,石料还是矿产都有。

难得是这里有不少汉人,尤其是珍贵的工匠。只是对民政又不懂,索性把投靠自己的部族,分派到各县。

一方面有个地盘,一方面也能帮他看好上面的汉民。而对于不擅长攻城和守城的鲜卑来说,城池基本就没有城门,除了云中县。

于是孙策杀入箕陵县,把留守在这里是三百鲜卑守军干掉,俘虏数百家卷,那是轻轻松松。

也知道不可能只有那么少,少不得审问一番,才知道分管箕陵县的族长不喜欢住城里,在城外的营帐里面。

最近大概不在,毕竟这几天部族与沙南县的部族联姻,场面很大,双方重要的族人都有出席。

孙策在收到消息后,立刻朝着沙南县方向进军,三天等待的时间,只凭着他手里的三千新兵,把两县两个部族消灭掉。

敌军死伤超过数千,俘虏三千余。期间动用燃烧瓶这种武器,于是敌军伤亡才会如此可怕。

他们本来正在举行婚宴,结果骑兵突然杀到,燃烧瓶丢出,火势迅速蔓延开来,几千人愣是没有几个能跑出火海的。

正是把这里两县清理完毕,孙策才大胆向北推进。

“看看那边田,多好是田,居然撂荒放牧……”路上,士卒们看到不少田地撂荒成为牧场,心痛之余不免窃窃私语。

“鲜卑不擅耕种,也没有耕具。再说这里生活的百姓,能跑的都跑了,谁来耕种?”同袍吐槽道。

这几天通过这些俘虏,多少了解这边的情况。投靠步度根的那些部族,主要还是在草原上活动。

只是在两郡有地盘,就派家中一支子弟过来,人数本来不多。这帮过来的也不懂耕种,汉民跑了不少,最后也只能把土地撂荒,改成牧场。

“那些遭天谴的胡人,当杀!”对于华夏子民来说,那么好的土地撂荒,那是要遭天谴的。

一时间也是恨得牙痒痒的,恨不得把那些占据两郡的胡人,都给杀光。

对,当杀!其他听到的士卒,甚至没听到的,此刻都差不多这个想法。

对于勤劳,热爱土地的华夏人来说,胡人入侵他们的家园,同时如此浪费土地,让他们很难忍得下去。

土地可不是开出来就好,若是自己的土地,还要去找点河底泥,又或者粪肥什么的慢慢养。

若是佃户,基本不会费心思去养地,基本种田左右就够了。可若是自己的田地,那可要好好伺候,养上几年,把田地养成肥田。

再看看这些撂荒的田地,肥田变成中田,中田变成瘦田。继续下去,和纯荒地没什么区别。

看得这些士卒,真就心疼得不行。

“将军,前面有胡人的侦骑!”斥候突然回来汇报,毕竟距离云中又进了一些,已经沙陵县附近。

到底是步度根的行宫,胡人的数量多很正常。

“如果只有三个以下的,吃下它们!”孙策回道。派出去的斥候都装备强弩,射程更远,依托马鞍和马镫的固定,能先一步射杀胡人的侦骑。

“喏!”斥候立刻回应,当即拿下强弩,用绞盘给强弩上弦,然后迅速离开。

强弩加装带滑轮组的绞盘,这个设计的确让强弩变重,可相对的弩手可以在马背上弦,这意味着弩兵也能转职为骑射手。

对于步卒来说就看情况,毕竟用脚踩着也一样能上弦,绞盘提升的上弦速度也没那么多。

对于新兵来说很重要,上弦可以省点力气,可以弥补体格不足的问题。

每年武备研究院的工匠,总能有些奇思妙想。听说火药都在改良,具体什么情况不知道而已。

科学院和武备研究院这两个地方,可以说是孙暠的禁脔,里面有什么新成果都严格保密。

包括里面的工匠,都被严格要求保密。可以公开的技术,孙策可是很看紧,甚至专门让孙权和孙匡帮忙留意。

统兵打仗那么多年,他现在很清楚,这些曾经的‘奇技淫巧’,正在逐渐左右一场战争。

就说燃烧瓶这玩意,孙暠最先提出的构想,实则这种武器诞生至今,为华夏赢得一场场的胜利。

其他诸侯要彷造,首先油脂的来源就很贵乏,再则里面加了什么东西,他们也不清楚。

纯彷造的燃烧瓶,能烧起来,只是很容易扑灭,作用相当于火药,没什么用处。

行军半个时辰,斥候回来汇报,前方已经看到胡人军队,正在朝着这边过来。

人数看不清楚,但可以肯定超过千人。毕竟对方都是骑兵,等看清楚了,那想要跑可没那么容易了。

“弓弩手,列阵!骑兵们,随我跑起来!”孙策当即下令,并且带着骑兵跑了起来。

这一千骑兵,严格来说不是新兵,是他带出来的破虏轻骑。毕竟当初孙暠说了这支军队归他,这句话持续到他封王一直有效。

只是到他离职,破虏轻骑人数足足有三千。孙策遵守承诺,当初说一千,就只带一千出来。

而这一批的破虏轻骑的训练程度,在他看来也就新兵级别。就算如此,在那两千弓弩手面前,这依然是一直精锐,也是他敢冲入草原的底气所在。

“取强弩!”孙策一声令下,骑士们纷纷拿下背后的强弩,然后开始上弦。

草原上投枪没什么必要,没什么步卒可以打。中等距离对方的骑射比投枪更有用,因地制宜的角度出发,换成强弩或连弩更有用,毕竟这玩意训练起来也容易。

利用绞盘上弦,箭壶里面有二十支弩失。话说回来,一支军队二十支弩失还解决不了一场野战,那就太不像话了。

更别说,他们本来就不是骑射手。

“族长,汉军来了!”另外一边,鲜卑这边的百夫长指着地平线上的骑兵,对身边的族长喊道。

“人数看来不多,要不我们打一波?”首领是个年轻人,他原本是某个部族的少族长,如今分配到这里,于是成了新的族长。

胡人和汉人到底不同,他们要逐水草而居,早习惯了奔波和迁居的日子,也没什么故土难离,或者落叶归根的说法,否则也不会有天葬的习俗。

家中最小,最弱的孩子作为继承人。因为成熟强大的兄长们要分出去,独自成家立业。

这是他分出来第一次和汉军交战,受限于信息途径的问题,他还不知道华夏内部已变了天。

“族长,小心点,对方的骑兵都带着强弩!”旁边有部将劝说道。刚刚派出去的斥候,就有被射杀的,否则也不会给汉军轻易跑到腹地来。

“老规矩,派出一个百夫长,引诱他们射箭!”族长想了想,当即下令。

鲜卑和汉军长期交战,汉人擅长用弩这点,他们自然清楚,这也是唯一克制他们的武器。

自然,也下足功夫去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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