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那个幕僚所说的话,很明显就是要拉传令兵当强盗,除此之外,没有第二种可能。传令兵心里也很清楚,很明白,但是他不仅没有反对,反倒觉得很有趣,反正更加邪恶的事情也想了或者做了,只不过是当强盗而已,又有什么难的呢?

要说有什么是真正困难的,那也绝对不是当强盗!而是当了强盗之后,找到可以打劫的人,怎么去打家劫舍,怎么去销赃,把没有用的东西换成有用的东西。

如果旁边有另外一个聪明人在的话,那么这些棘手的问题都可以甩给他了。

传令兵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如果这股时候有这么一位好人在的话,那么许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虽然他喜欢上了这遍地都是的肉的味道,但这总是并非长久之计,一个搞不好,就容易被反杀,毕竟自己可不是骑士,不像是林宗当初面对的那个骑士队长一样有用肌肉夹住子弹和刀刃的能力。一旦被砍了一刀,就容易死,甚至没有被砍到要害只是失血过多,也同样会死。

依靠勇气和运气,始终是不可能长久的。

于是,传令兵便打算和幕僚合伙了。

“你看我说的没错吧,反正现在这个世道到处都在打仗,根本就不缺强盗,不管是史密斯还是各地的领主都没空围剿我们,大不了他们来了我们就跑就是了。”幕僚从一开始的害怕恐惧,转变成了对着传令兵侃侃而谈。“上山做强盗有什么不好?反正也不需要劳动,要什么,直接去抢就是了。总比做一个农民,辛辛苦苦的干完一年的活,还要被领主和强盗洗劫两遍强多了。”

做强盗有什么不好?反正可以随意的杀人,又可以不劳而获。

唯一的问题,就是强盗现在太多了,不过这倒没有问题,到时候黑吃黑就是了。

“那么,你打算怎么做呢?”传令兵饶有兴趣的说道。

“当然是去最近的那一座山上去投奔他们的头领啊。”幕僚说道。

传令兵思考了一会,最近的一座山叫做杂草上,就好像是延绵几十里的山上的一座小山那么平凡无奇。

不过,当地的人都知道,这座山虽然相当的平凡,但是他的山路特别难走,除了山羊之类的生物,人类基本上是走不通,或者是要走很久的。这一个缺点,使得其在当地并没有什么经济上的价值。

但是,如果是作为土匪的巢穴的话,却没有比这种易守难攻的地方更加合适的了。

“我同意,不过我倒是有一个问题,你是怎么知道那座山上有人的?”传令兵说道。

按道理来说,幕僚他最近的时候并没有到那边去,应该不会知道那里已经被强盗土匪占据了才对。

“这还用说吗?现在土匪强盗这么多,总是要有一个老巢的,这么合适的地方,肯定早就已经被人占据了。”幕僚自信的说道。

虽然这种偏僻并且易守难攻的山并非是天生的土匪老巢,但土匪强盗总是天生的就喜欢往这种地方钻。

这一点道理,传令兵很快就想通了。

“好吧,那我们上山吧。”传令兵终于点头说道。

与此同时,正在一处简陋营帐里生火的头领正在摩拳擦掌。

作为刚刚从战场上逃回来的溃兵逃兵,而且还是督战队的人,他们这些人因为信任首领而跟着走,但是他们没有想到,开张的第一天靠的不是抢劫杀人,而是打猎。

没错,就是打猎。

作为一个有着充足行伍经验的人,他能够制作出简易的陷阱。

用在眼下这种情况明显是在合适不过。

“呃,大哥,这好像和我想的不太一样啊。”首领的一个土匪小弟说到。

虽然说这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还是在大口吃肉,但是他在内心里,更加向往的是豪迈的杀人,以及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生活,虽然一来了之后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艰苦,却也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怎么了?你觉得有什么不好的话,尽管可以跟我说,我会试着解决的。”首领说道。

作为一个首领,他的权利并非全部来自于武力,督战队里的人没有一个是好惹的,基本上个个都是滚刀肉老油条。

之所以能够成为首领,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自己足够能打,能够压制不服从的声音,至于第二个,那就是别人信任他,相信他能够为自己带来更好的生活。

“老大,我没有觉得哪里不好。”土匪小弟说道。“但是啊,我们是强盗土匪对不对?我们应该去抢劫不劳而获才对。”

首领把自己手上的树枝往火堆里一扔,说道:“那你会心甘情愿的去送死吗?抢劫?抢劫也是有风险可能会死人的。”

首领对自己小弟的想法感到嗤之以鼻。而对方则是哑口无言无法反驳。

毕竟,首领所说的也却是并非没有道理。

首领接着说道:“况且,抢劫是要饥一顿饱一顿的,没有稳定的物资,就吃不饱饭。况且,如果我们抢劫到的是商队的话,带着一堆金银财宝,又该怎么处理?金银财宝又不能够当饭吃,不卖给那些奸商的话,连面粉都买不到,而且奸商也不常来,难道要守着金银财宝饿死不成?”

土匪小弟终于被说服了,对首领的英明决策感到心服口服。

首领之所以这么说这么做,自然是有他自己的原因的。

这一座山很不错,尤其是在野生动物的数量这一方面。由于贵族们把山给当做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将所有的山和森林之类的地方给封锁起来,不允许狩猎,甚至不允许人进入。

也因此,这座山里的动物资源很丰富。

哪怕是一个脑子没那么聪明的人,只要懂得制造哪怕是最简单的陷阱,都足以保证自己能够活着了。

正是因为考虑到了这一点,才选择了这里,而不是其他地方。从发展的角度来说,这个物资充沛的地方明显比那些单纯地形险恶的地方强的多。

这个时候,他的一个下属前来汇报了,原来,是山下有两个人过来投奔,看起来应该是战争的受害者。其中一个看起来气色不错,营养比普通的农民好了许多,而另外一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应该算是一个小小的知识分子。

而这个时候,首领放在火上烤的那些烤肉也已经快要烤好了。听到了手下的话,他也很开心,今天才刚刚开张,马上就迎来了开门红,真是相当的不错。

“真不错,让他们也一起过来吧,正好我们手上也有这些烤肉可以招待他们。”首领说道。

另外几个人看起来好像不是很开心的样子,似乎是有什么意见。

首领看出了这一点,便立即询问:“怎么了?有什么意见就直说,不要憋在心里,你们不说我怎么知道?”

另外几个人听了,还以为首领是真的要主持公道,便说道:“首领啊,你说那几个家伙只不过是区区几个新来的,凭什么和我们一起吃饭,应该让他滚到一边去才是。”

首领在背地里叹气,他早就知道这些人真蠢,没想到居然有这么的愚蠢。

在这个世界上,显然他们不会知道东方一句叫做千金买马骨的谚语,只有厚待那些第一个来投靠的人,才能够作为一个展示品,让更多有能力的人过来投奔。

首领的理想,绝不是仅仅当一个山贼强盗,当一个山大王,那是很愚蠢的事情,眼看着看似强大的公爵就要全面的败退,史密斯他们在欢呼声中,已经占领了大片大片的区域,甚至比原来的国土还要大。

等到他们腾出手来,那些到处跑的强盗肯定会被清剿掉,会被无情的淘汰。

可是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兵加入到史密斯那边的话,又有些不甘心,觉得这样子对不起自己的才能,所以决定用更加委婉的方式来去投靠。

那就是先占山为王,等到自己的实力足够强大,可以把自己卖出一个好价钱的时候,再去投靠他们。

“你们懂什么,我们这个摊子才成立了不到一天,他们也是在一天之内过来的,既然如此,还要分什么先来后到?也就只差了几个小时而已。”首领说道。

被呵斥的那几个强盗小弟看起来感觉自己有点委屈,他们还真的以为首领要主持公道,没想到迎来的却是劈头盖脸的呵斥。

既然有委屈,那就会有不满,可惜的是首领虽然明白千金买马骨这个道理,但也只是自发,而不是自觉,虽然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但根本无法解释明白,所以也只能够暂时搁置了。

这也在日后埋下了不小的隐患。

而首领他们,很快就将会见到那两个来投奔自觉的人。

那个气色不错,看起来应该是贵族旁支的人,不是首领想要见到的人,真正想要见到的,是那个斯斯文文的家伙,知识分子,一个势力想要成气候,离不开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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