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云雾加冕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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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空岛的土壤格外肥沃,之前有刺激性气味儿污染,寸草不生。现在污染被净化,肥沃的黑土成为植物的温床。

生长速度非常快,目测,几个小时后就能开花。季琼瑰也不打算来回折腾,就在草地上盘腿而坐,拿出《锁链书》,用这段时间学习灵魂魔法。

季琼瑰腰间,挂着一把半透明的小斧头,用来砍断锁链。一阵鬼哭狼嚎后,锁链断了,他翻开书,继续读。

……

“果然还是看不懂啊。”

几个小时后,各种花苗抽枝发芽。季琼瑰放弃《锁链书》。

他挑了几朵开得最好看的,又摘了些尤加利、千层金和排草,搭配成一个花束,一路捧着,飞回城堡。

快到城堡时,季琼瑰撞见一行人,他们器宇轩昂,衣着华贵,他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其中一个穿白色礼服的人,容貌格外俊美,浅蓝色的眼珠仿佛将融的冰海、淡金色中长发如凝固的晨曦。他一手搭在侍卫肩上,从马车里下来。

他低下头时,金发从耳后滑落,映衬着面颊愈发雪白。阴沉沉的天气里,整个人仿佛都在亮着淡淡的辉光。

俊美男子只是下个马车,周围一群穿制服的侍卫,呼啦啦地拥上去,有的提灯、有的打扇、有的捧香炉。人虽多,但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那俊美男子举止娴雅,一看就是尊贵的人。季琼瑰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冷不防地,那男子抬起头,和季琼瑰对视。

冰蓝色的眼珠如一泓海水,温柔又深沉——只不过是早春的冰海,泡久些寒意刺骨。

察觉到俊美男子的目光,随从侍卫纷纷转过脸,看到不远处捧着花束的季琼瑰。

“什么人!为何不跪拜!”打头的侍卫喊道。

俊美男子伸手拦住他:“这里是琉德尼尔,秩序外的无主之地。他们不信真主,为何要拜我?”

他正是教会的宠儿、众生的神祇,被称为“至高秩序在凡间的化身”——圣灵之首莫利亚。

每一个时代,灵魂石无色透明的“圣灵”,大约有一百人左右,他们分散在世界各地,充当神殿的守护者。

在这一百人中,议会和教会共同商议,选出一位【圣灵之首】,把他供在皇城,受天下人尊敬。

圣灵之首一般有数不清的称号,比如莫利亚,又被称为“无垢之美”“焚脂净焰”“至洁至纯者”“云雾加冕的莫利亚王子”等。世人记不住这么多,简称为“莫利亚王子”。

选拔圣灵之首的标准很多,出身、性格、过往经历、魔法水平等等。

其中被考虑最多的一点,会让人觉得有些小儿科,甚至不肯相信。那就是容貌。

至高无上的圣灵之首,怎么能是一个看脸选出来的花瓶呢?!

但还真是。

圣灵最重要的作用是影响力、号召力,相当于会移动的神像。至于精研魔法,有法师塔熬秃了头的学者;上阵杀敌,有身强体健的粗人莽夫。

对圣灵的要求只剩下,活着,保持美观,受人朝拜。

虽说圣灵可以享受最优质的教育资源,魔法水平较高。但这点优势,在他们的影响力面前不值一提。

历代圣灵对此心知肚明,于是把注意力转移,专注于保养头发和脸蛋,以及如何在仪式上看起来更美。

长期以来,颜值是圣灵之间竞争的最有力武器,这也就让莫利亚有一个根深蒂固的习惯:看人先看脸,对方是不是比自己美。

很不幸,季琼瑰要比他漂亮一点。

王子殿下的神色冷了几分,他转念一想,长得好看有什么用,灵魂石若非无色透明,连和他比较的资格都没有。

于是莫利亚的神色缓和,微笑唇的弧度更加优美:“小精灵,你家在哪里?”

季琼瑰:“琉德尼尔城堡区。”

那不是食龙藤住的地方么?莫利亚王子不着痕迹地上下打量了季琼瑰一遍。

季琼瑰刚在浮空岛折腾了一遍,身上满是灰尘泥土。手里捧着的花倒是鲜艳。像极了打杂的小童子。

是城堡中的一个下人吧。莫利亚心情更好,笑意盈盈:“那麻烦小精灵给我带路。我也要去城堡区。”

季琼瑰:“你要去做什么?”

很难形容他这句话说出口后,激起多大的波澜,还是那种扬到半空、忽然凝固的波澜。

竟然直接对莫利亚王子使用第二人称,还问他“去做什么”,圣灵阁下去做什么,难道要知会你一声么?!

最让他们恼怒的是,他们来这里要去做的事,并不光彩。

他们迫于形势,不得不来向食龙藤道歉……

侍卫气不打一处来,吼道:“轮得着你问?!带路!”

季琼瑰愣住,已经很久没人用这样的语气和他说话了,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应对。他皱了皱眉,一言不发地给他们带路。

身为圣灵之首,莫利亚要时刻保持“爱众生”“爱每一个人”的神圣形象的。他等侍卫吼完季琼瑰,再慢慢开口。

“别这样凶他。他还是一只小精灵。”莫利亚的声线如泠泠竖琴,婉转悦耳,“小精灵,你捧着的花很美,愿意送我一朵么。”

他用的是陈述句。向圣灵献礼,是无上的荣誉。寻常人想送他礼物,要不惧风雨排大长队呢。

莫利亚认为,收下小精灵的礼物,是他展现他仁厚的方式。

“花束我要送给我哥哥的,”季琼瑰头也不回,“你们要是喜欢,改日我再剪几朵送你们。”

“无礼!”侍卫的手按在佩剑上,意欲拔剑,莫利亚一挥手,制止他们。

莫利亚轻飘飘地说:“他不需要真主的庇佑。”

这已经是圣灵能说出最恶毒的话了,暗指对方被真主抛弃,得不到赐福。信教的人此刻会两股战战,惊恐至极。

季琼瑰毫无反应,他只觉得这群人烦。他一个人在前面,飞的很快,不一会儿就到了蒙恪城堡。

“这是哪里?”侍从问。

季琼瑰:“琉德尼尔城堡群。你们不是要到这里么?”

这座城堡装饰素雅,不失温馨。沙发上有很多个刺绣软垫,墙壁上还挂着与硬装同色系的画。忽略建筑外观,像一间暖和热闹的乡间小屋。

琉德尼尔古堡群是食龙藤的住所,莫利亚等人没有想到,那群磨牙吮血的怪物,会有这样的装修喜好。

侍从问:“兰柯住在这里么?”

季琼瑰先摇摇头,又捕捉到熟悉的名字:“兰柯?那个写《锁链书》的兰柯么?”

“还能有哪个?”侍从不耐烦,“我们要找兰柯,你带我们来这儿干什么。重新带路。”

再好的脾气,到此刻也耗尽了,季琼瑰笑了一下:“我不认路,也不知道兰柯住在哪里。你们自己找吧。”

说完,他就要把大门关上,这一行为火上浇油。侍卫怒不可遏,唰地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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