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一分钟内,电话一直因为无法接通而自动断线了四次,钟翊脚步慌乱无序,高声喊着林瑧的名字绕着不到两千平的服务区跑了一圈,群山在浓重的夜色里悠远地回应着他,回应里却始终只有钟翊一个人的声音。

霎那间一种极度熟悉却更加深刻的恐惧如同滔天巨浪般席卷而来,钟翊甚至产生了片刻濒死的错觉,他指尖几乎握不住掌心的手机,仍由它落在石子地上。口唇指尖呼出的白气早就在夜风里被吹散,钟翊才后知后觉自己的呼吸至少因为麻痹停滞了10秒,直到他找回自己四肢的支配权,弯腰捡起地上的手机,意识刚刚冷静下来,想要回到车上开上大灯找人,却突然听到一个清冷清脆如玉石般淡定的声音出现在自己身后:

“我又没跑,你叫什么?”

钟翊转过身,看见林瑧穿着白色的大衣全须全尾的站在他面前,手里还握着一个亮着手电筒的手机。

下一瞬间,林瑧的手机也落在了地上。

钟翊扑过来拥抱的力度太大,林瑧脚步不稳没站定,被迫往后退了两步,胳膊被死死缚住,他手腕甩了一下,就听见了手机金属外壳和石子亲密接触的声音。

钟翊抱得实在太紧了,像是不抓这么紧林瑧下一秒就要变成一阵青烟消失一般,林瑧下巴微微抬起搁在钟翊的肩头,肺部的空气都要被挤压殆尽。cizi.org 永恒小说网

林瑧抬手不轻不重地给了钟翊一下,想把人推开,却发现推不动,于是抬腿去踢。鞋尖踢在只穿着一层西装裤的胫骨上,这是最痛的地方,钟翊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脸埋在林瑧的发丝里不肯松手。

林瑧没办法,只能喊了句:“好痛。”

环抱住身体的手臂终于松动了,林瑧立刻往后退了半步,没挣脱钟翊,但好歹拉开了一点距离。他因为钟翊混乱莽撞的举动有点不高兴,拧着眉冷冰冰地讽刺:“你一天究竟要发几次疯,vtel没给够钱让你去看看心理医生吗?”

钟翊没反驳林瑧,他额角沾了几滴汗珠,打湿了发梢。昨天早上出门前梳的背头发型彻底散开了,半长的刘海耷拉在额前,让他的脸彻底失去了白日里高不可攀的精英感,看起来更像个大学刚毕业的毛头小子。

实话实说林瑧还是比较喜欢钟翊现在的样子,高大却没有什么攻击性,不像拒人千里之外的总裁。特别是笑起来,一定跟个漂亮小狗似的,至少比他的罗威纳要好看很多。

不过现在钟翊很少露出那么无害的笑脸了,这让林瑧觉得可惜。

“我刚刚没看见你。”钟翊说得有点不好意思,弯腰替林瑧把手机捡起来,看了眼屏幕,还能亮,但是外屏花了,和自己的那块摔得还挺对称的。他摸摸鼻子把手机还给林瑧,道歉说:“对不起,可能要回市里了才能买新的,青河镇子上没有这个牌子的直营店。”

林瑧接手机时被他气笑了:“一天之内又撞我坐的车又摔我的手机,我是不是哪里得罪你了?”

钟翊哪敢接他这个话茬,忙说不是,岔开话题问林瑧:“你刚才去哪里了?”

林瑧指了指加油站便利店门后面的一个小土坡,回答:“就那边有点信号,在那打电话,问我……男朋友,有没有去我家喂狗。”

他在说“男朋友”三个字之前有一个不明显的停顿,钟翊没听出来,只是慢半拍地反问:“现在这个时间,他、严先生,还没休息吗?”

林瑧一边朝车的方向走一边回答:“这才几点,酒吧第一批都还没喝趴呢,钟总在纽约待了这么多年难道不清楚夜场的时间?”

钟翊跟在他身后半步,先摇头,意识到林瑧没看他后开口:“我没去过酒吧,而且我记得你也不喜欢喝酒。”

林瑧扭头朝他扯起一边嘴角,露出一个不友善的笑容,“我也记得你以前不抽烟,现在不也还是抽了?”

“我不是,我没有烟瘾,已经在戒……”钟翊解释的声音被打断,林瑧突然想起什么,彻底转过身来倒退着走路,神情变得严肃,问:“你为什么知道他姓严?撞车的时候我记得他没有做自我介绍吧?”

钟翊愣住了,林瑧嘴里的这个“他”指的是谁不言而喻,钟翊可以为自己抽烟申辩,却一时间想不到合适的借口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认识严博清。

他不解释,林瑧却会自己分析:“严博清从来不跟着严董出席商业宴会,而且一年至少有十个月待在淮港,你才刚回申州不到半年却认识他,除非……”林瑧眯起眼睛,挑起一边眉毛,脚步停下,几乎笃定地下判决:“你调查我。”

钟翊叹了口气,在林瑧面前站定。俩人距离很近,比林瑧和严博清说话时的距离还要亲昵很多,近到钟翊只要一低头就能用额头蹭到林瑧的发顶。关于严博清,他不想说太多,于是含糊解释:“没有调查,只是之前回国,遇见过你和他一起吃饭。”

林瑧好奇:“哪一年?”

钟翊:“三四年前,在碧水云天。”

林瑧想了想,“网球馆旁边,我和你第一次吃饭的那家店吗?”

钟翊点头:“对。”

“当时怎么没上来打招呼,钟总这么没礼貌。”林瑧问得轻巧,钟翊却低下了目光,他实在不愿意主动回忆那天,却无法忘记当时见到林瑧的每一个细节。

彼时林瑧隔着一盆凤尾竹和半扇屏风坐在离他不远的卡座里,漂亮的脸同大学时几乎没有区别,只是头发留长了一点点,烫了不明显的卷发,看起来柔软又温柔,和惯常冷漠的眼神不是很搭。不过林瑧那时的眼神算不上冷漠,淡淡地看着他桌对面那个染着金发的年轻男人。

碧水云天做的是中式融合菜,风格混杂,但口味不错,林瑧带钟翊来这边吃过一次后就经常光顾,严博清却不喜欢。

他板着脸对夹菜吃得正香的林瑧抱怨:“林瑧同学,你都说了我不能吃海鲜,你每道菜都点虾和蟹我怎么吃?”

林瑧不理他的怨气,扔了碗白米饭给他,“这么难搞,你不会自己点菜,我不伺候少爷。”

严博清怒了:“可是上次我请你吃饭就考虑了你的口味的!”

林瑧朝他笑了笑,说话很没礼貌:“这就是我愿意和你吃第二顿饭的原因。”

钟翊听不见他们交谈的内容,却能看见林瑧聊天时眼角眉梢短暂出现的愉悦情绪。那顿饭钟翊比严博清还食不知味,点的菜没吃两口,一直枯坐到了林瑧离开。

——

“因为我吃醋了。”但是你看起来心情不错,所以,没有打扰你。

此时此刻,钟翊的回答直白而又言简意赅,他默默咽下后半句话,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多做辩解。

钟翊有一些连林瑧都不知道的执着,比如他认为自己没有立场资格的生气与嫉妒,是卑鄙行为的驱使,而将林瑧的感受放在第一位是钟翊的圣经,不是为他罪行开解的福音。

第18章 十八

林瑧和钟翊在早上八点到达了青河镇,后半夜林瑧困了,浅睡了几个小时,钟翊是实打实熬了个通宵。

西边天亮的晚,八点才刚刚泛起一些鱼肚白,太阳还没从山后升起来,温度倒是适宜,不算冷。青河镇上比林瑧上次来的时候繁华了不少,虽然依旧算得上是偏远落后,但好歹镇上修了不少像样的柏油马路,开车时不至于尘土飞扬。路边的小店门脸像是统一装修的,看着很整齐,大多是卖些五金或是日用杂货,没有品牌的概念。

镇上多了一间旅馆,这也是8年前没有的,规模和林瑧之前在永安市里住的那家相近,就是装修新很多,应该是这两年才建起来的。

钟翊的阿爷不肯住在永安市的医院里,就连青河镇的小医疗站都不愿意住,非要回羊山村,还是村支书软硬兼施劝了好久才不情不愿留在镇上的。钟翊没急着带林瑧去医院,在旅馆办了入住之后两人先去街边的小店吃了份早饭。

小镇的早饭样式很少,只有这边的一些传统吃食,酸辣的豆花、米线和一些炸货,香料放得多,都是林瑧平时不吃的口味。钟翊嘱咐老板给林瑧煮了一份清汤的米线,自己要了份普通的,又拿桌上的纸巾替林瑧擦了两遍木桌木凳,才去喊人过来坐下。

林瑧上一次坐在这种小店里吃饭也是因为钟翊,当时青河镇上的小集市里卖早饭的摊子连桌椅都不会准备,林瑧可受不了边走边吃,钟翊清楚,于是带他在永安市区吃了早饭再回的。林瑧忘了自己当时吃的什么,总之不合胃口,只象征性地动了两筷子。钟翊怕他饿,把他碗里没吃完的剩饭吃了之后,又跑去当地看起来最高档的一家面包店给他买了一份牛奶吐司。

那包吐司烤得也不怎么样,面粉和酵种都不行,没有麦麸的香味,但林瑧看钟翊跑得气喘吁吁的,眼神黑亮一脸期待又忐忑地看着自己,还是昧着良心评价了句:“还不错。”

钟翊帮林瑧用开水烫了烫一次性筷子,递给他,说:“先垫一下,午饭我给你做。”

林瑧搅了搅自己碗里清汤寡水的米线,尝了一口铺在面上生烫的新鲜牛肉,味道还凑合,比记忆里的好,很给面子地吃了半碗。

吃完早饭,钟翊联系了青河医疗站,这镇子太小,连开车的必要都没有,两人直接从早餐店步行过去。原本钟翊问了林瑧要不要回酒店房间休息一会儿,自己先去看阿爷,林瑧下午去看一眼也来得及。

林瑧打着哈欠摇摇头,说:“就现在去吧,早点看了我好早点走,不然我怕严博清把我的狗喂死。”

钟翊移开目光,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过了一会儿才回应:“我帮你找个靠谱的司机送你去宜川机场。”

“昂。”林瑧被初晨的阳光晒得眯了眯眼,青河海拔高,紫外线强,太阳一出来温度就升起来了,照在人脸上有轻微的痛感。申州最近天气总也不好,林瑧挺久没晒到太阳了,这会儿稍微晒一晒感觉很舒服,不自觉地撑起双臂伸了个懒腰,神态像只懒洋洋的猫。

钟翊的阿爷住在医疗站唯一的一个住院病房里,这病房挺大的,摆了十来张床,现下只住了两三个人,除了阿爷,其他人看起来都是小毛病。

钟翊是医疗站的站长领着进门的,他阿爷今天看起来精神不错,老头儿70多岁了,在羊山村已经算是高寿。一把干柴似的,穿着医疗站里洗得发白脱线的住院服,正半躺在病床上输液。

阿爷一眼就看见了进门的钟翊,挣扎着想坐起来,被钟翊大步上前按下了。林瑧观察到钟翊情绪没什么波动,他见到病重的阿爷神色淡淡的,刚才和医生交流阿爷病情的模样也很理智,像是非常坦然地接受了人类的生老病死。

“别动了,小心漏针。”钟翊同他阿爷说的方言,林瑧听不懂。他跟在钟翊身后走过去,默默地看着病床上这个皮肤黝黑的瘦小老头儿。

林瑧上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老头儿还没有这么瘦,人也没佝偻成这样,那会儿应当才六十多岁,放羊劈柴,干起农活来迅捷又麻利,好似个年轻人。钟翊长得不像他阿爷,林瑧见过他过世父亲的照片,也不像他爸,他阿爷和阿爸长相都很普通,是西南山区里最平凡的相貌,但钟翊却非常英俊漂亮,于是林瑧猜想应该是和妈妈更像。

可惜钟翊的妈妈连照片都未留下一张,让林瑧无法验证。

阿爷和钟翊说了两句话,才终于发现了床尾还站着一个人,那人穿着一件白色的长大衣,跟站里的医生穿的一个色,所以老头儿恍恍惚惚地没注意到。

老头儿见到林瑧,昏黄浑浊的眼睛一下就亮了,他太虚弱了,说话没什么力气,嘶哑着嗓子唤了两句“小林……小林”。钟翊对他点点头,轻声说:“我带林瑧来看看你。”

林瑧挺配合地走上前来,脸上挂着笑容,俯身打招呼:“阿爷,好久不见,我是林瑧。”

老头儿看见林瑧是肉眼可见的高兴,连护工送来的半流质早餐都多吃了两口。钟翊拿着勺子喂食,林瑧就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老头儿问他问题,他也都一一认真回答。

只是这两个人的对话离不开钟翊,全因为阿爷不会说普通话,而林瑧听不懂青河方言,需要钟翊在其中逐字逐句地翻译。

钟翊:“他问你,从申州过来青河是不是很远,路上辛不辛苦?”

林瑧摇摇头,乖巧回答:“飞机很快,钟翊开车,我不辛苦。”

阿爷普通话能听个囫囵,这倒是不用钟翊再翻译回去。听林瑧这么说了,他叹了口气,说:“钟翊以前读书的时候几乎不回来,他说回来一次要好久,路费也贵,现在有钱能坐飞机了,真好,不过我听说从国外回来飞机也要坐好久。小林有没有去过外国,你们两个人经常能见面吗?”

钟翊喂饭的手顿了顿,抽了张纸巾替阿爷擦了擦下巴的污渍,掐头去尾地翻译:“他问你,有没有去过国外。”

林瑧疑惑了看了钟翊一眼,问:“阿爷说了这么长一串,你就翻译这一句?”

钟翊默了,他看了阿爷一眼,阿爷也发现不对,瞪着他,钟翊便只能老老实实地把话完整地翻译了一遍。

林瑧听完笑了笑,他大概知道阿爷对“外国”没概念,代指的就是钟翊这些年读书工作待过的地方,想了想之后认真回答:“去过,小时候读书在外国住了几年,长大了只去过一两次。我和钟翊不常能见面,他太忙了嘛。”

钟翊手上还端着碗,回过头看他,眉头压得极低,语气有些急:“你后来去过?什么时候,去的哪里,去干什么?”

林瑧往椅背上靠了靠,故作疑惑地看向钟翊,反问他:“这是你想问的,还是阿爷想问的?”

钟翊抿唇:“我想问的。”

林瑧“啧”了一声,说:“那我不回答。”

钟翊还想再说什么,阿爷却忽然躬身咳嗽起来,于是连忙放下碗去帮老头儿拍背,林瑧也起身给人倒水。

癌细胞扩散到了肺部,老头儿现在动不动都要咯出一口血来,医生也只能打一些止咳针和止痛针来尽量降低他的痛苦。咳一阵把血咳出来就好了,钟翊把沾了血的纸巾扔进医疗垃圾桶,又去洗了个手才回来,走出病房洗手间的时候听到了林瑧笑盈盈的声音:

“还没结婚,不过有个年轻漂亮的对象,谈了很多年了。”

坐在床上的阿爷听着也很高兴,仰头用方言催着钟翊说:“小林都有对象了,你呢?已经从外国回来了怎么还不找个对象,等我死了你一个人要怎么办?”

钟翊擦着手走过来,朝他阿爷苦笑了一下,用林瑧听不懂的方言回答:“那我喜欢的人都对象了,我还能抢啊?”

老头儿气得要用枯柴似的手打他。

他们没坐多久老头儿就累得睡着了,林瑧和钟翊也起身回旅馆。

今天医疗站的医生和站长都和钟翊交代过,约莫就是最近这几天了,前些日子送去市里时还只能住icu,现在看起来精神好能吃能睡,反而坏了,大约是回光返照。

钟翊得留下来准备后事,他远程给公司做了些简单安排,最近vtel招标正在重要阶段,副总会替他处理一段时间。钟翊的工作电话24小时开着,有特殊情况随时可以找到他。

林瑧的任务就今天一天,看完阿爷他就能动身离开了,钟翊替他约的能送他回宜川机场的司机午饭后才能上工,现在还有两三个小时的时间,林瑧打算回旅馆休息一下。

钟翊买的毛毯放在车里没拿出来,也没有现成干净的新床单换上,林瑧只能把大衣脱下来铺在旅馆的床铺上休息。这边的旅馆房间连个空调都没有,林瑧单穿着一件针织里衬侧身躺着,刚刚觉得有点冷,一件带着体温和玫瑰广藿香的黑色羊绒大衣就盖了下来。

被盖上大衣的林瑧微微睁了睁眼,视线里钟翊正坐在隔壁的床沿上处理公事,他的大衣里穿得比自己还单薄,只有一件简单的白衬衫。

林瑧把半张脸都埋在钟翊的大衣领口里,看了一会儿后困倦地问他:“你就不好奇刚才你去洗手,我是怎么听懂阿爷说话的?”

钟翊把眼睛从手机屏幕挪开,从善如流地挑眉问:“怎么听懂的?”

林瑧笑了笑,他嘴巴被遮着,只有眼睛露出来,眼睫弯而迤逦,像一瓣粉白的玫瑰。他说:“8年前,我来这边,你们羊山村有个小女孩说喜欢我,要跟我结婚,她普通话方言掺半说,教我学会了’结婚‘这个词。刚才阿爷问我有没有结婚,我听懂了。”

钟翊听完停住了手里编辑到一半的邮件,把手机放下,回忆了半刻,问:“哪个小女孩?”

林瑧在大衣里耸耸肩,回答:“你都不记得,我怎么会知道,不过我记得她的脸,和你长得挺像。眼睛大大的,像小狗一样看着我,我不忍心拒绝,就答应她啦。”

钟翊站起身,走到林瑧身边,一手撑在林瑧耳边的床铺上,俯下身盯着平躺在自己身上的人,有些不可置信地问:“你答应她了?”

林瑧点头,葱白的手指从大衣里探出来,把衣领往下拉,露出一张完整的脸来,眼角还带着微妙的笑意,回答钟翊:“我跟她说,长大了来申州找我,我就和她结婚。她现在多大?差不多十六七岁了吧,如果在读书的话应该快高考了。”

钟翊想起来了,林瑧说的那个小女孩,是钟翊小姨家的孩子,他的表妹。四年前表妹刚上初中的时候,钟翊就出资让她去读了省会的全寄宿学校,算起来,现在高二了,而且志愿确实是申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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