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从小看过美国电视剧,凡尔纳的《神秘岛》,后来又看了凡尔纳写的小说《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所以一直认为在美国人心中,黑人都是阅历丰富的有智慧的人,再加上后来看到《反恐24小时》,也是黑人当上总统,再加上后来,美国真的有黑人当上了总统,所以更坚定了这样的看法:在美国人心中,是尊敬和敬佩黑人的,黑人是正直和智慧的象征。虽然这样的看法有可能是错误的。
随着长大,觉得很多人对黑人都有着偏见,说他们穷是因为自己懒,等等。但即便无论他们怎么说,我总是对黑人有着莫名的好感,因为他们穷困,贫穷的人大多善良,当然我的评判标准当然不仅于此,我觉得黑人善良,忠厚而开朗好客,记得几年前,母亲还在食堂上班,有个黑人小伙见我母亲打了一勺菜,于是指着那道菜说:“多一点,多一点”,母亲逗他,给他多打了一点,然后说:“要加钱”,于是那个黑人小伙跳了起来,转了一个圈说:“no!”
那个黑人小伙知道我是给他打菜阿姨的女儿,见到我还哈罗的给我打招呼。所以我对黑人一直觉得不错。
我想,也许这就是上帝培养的弥赛亚吧,让弥赛亚不会对任何一个民族有偏见(包括红南国民族),而且是对任何民族都存着好感,这是为了完成她的使命:世界大同。只有真正爱每一个民族的人,才能担负起世界大同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