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1章 哈林姆,当炮灰的时候到了!

9毫米的子弹,冲锋枪……

为什么我会怀疑到千面人巴德斯坎的身上呢?

还记得先前我们在树林营地里的时候,曾经与巴德斯坦坎,还有那个狼王沃鲁姆发生过交战。

当时沃鲁姆被我打伤了,巴德斯坎那个混蛋及时出现。

那个该死的垃圾,他活的就像一个披着人皮的幽灵!

他突然出现在树林里,救走了被我打废一只手臂的沃鲁姆!

我当时还记得,巴德斯坎出现,并没有使用他的狙击枪。

在他那血红色的雨衣下,他有着一支黑色的微型冲锋枪。

那冲锋枪是什么型号来着?

呵呵,不好意思,我忘记了,好像是德国hk公司生产的,mp5冲锋枪。

因为当时在战斗,我们都在紧张的躲避对方的子弹,哪有时间仔细看那个对方用的什么枪?

但是9毫米的冲锋枪,这件事我却记得很真切。

其实在我们这些狙击手中,狙击枪,配上一把冲锋枪,这也算是我们这些狙击手的标配之一。

身为一名职业的狙击手,我们通常都需要两把枪。

一把主武器,一把副武器。

主武器,用来远程狙杀,通常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狙击步枪。

不过也有例外,有少数一些特别有个性的狙击手,或者是一些奇葩的狙击手,他们会把狙击步枪当成副武器使用。

而狙击手的副武器,其实在非洲,在各个佣兵团里,是并没有太多要求的,主要是看狙击手个人喜欢哪种。

有的人喜欢大口径手枪,有的人喜欢全自动手枪,有的人喜欢微冲。

而像我这种人,我比较喜欢安装了消音器的突击步枪。

还记得当初我的那把aug吗?

那可是我心爱的宝贝之一,是我当年花了大价钱才搞到手的!

只可惜,蒙达加克一战,我被敌人逼到打光了子弹。

为了不把那把枪留给敌人,我只能亲手把它埋葬,让它永远的留在了蒙达加克的废墟里!

我15岁当兵,18岁成为狙击手,有着远超常人的耐力,所以我的副武器,要求会比别人高一些。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今晚出现的这把枪!

在我的记忆中,我们在阿丽克山脉打了这么久的仗,所遇到的敌人,不管是叛军,还是马匪,大家所使用的武器都是廉价的二战货。

比如毛瑟98k。

比如李英菲尔德步枪。

又比如半自动步枪,m1加兰德fn49。

叛军的武器就更不用说了,二战时期的存货,ak47,akm,各种版本的仿ak武器,rpk轻机枪等。

我们在阿丽克山脉,还从来没见过有哪个家伙使用冲锋枪打仗。

巴德斯坎,是我们遇见的第一个使用冲锋枪的人。

那个混蛋,如果他不是变态,他一定很有趣。

“妈的,巴德斯坎!”

“那个混蛋竟然追到了这里?”

“他是来找阿克波潘的吗?”

趴在巨大的岩石后方,我仔细的注视着前方黑暗里的一切动静。

回想刚刚发生的事,敌人在我们左手边9点钟的方向偷袭,从枪声响起,到结束,总共也不超过1.5秒钟!

敌人很了解一名狙击手的行为模式。

这个人不用问,应该也是一名狙击手。

巴德斯坎,这个混蛋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我心里还是有个疑问……他为什么用冲锋枪而不用他那把“黑尔狙击枪”呢?

“妈的,垃圾,你小子到底搞什么飞机!”

心里想着这些事,我轻轻的皱着眉头,继续趴在草里一动不动。

就在这时,我衣服里的通话器中,突然传来了老杰克的声音。

“杰克呼叫鞑靼,杰克呼叫靼!”

“嘿,鞑靼,阿克波潘跑了,那个该死的混蛋向着西北方逃了!”

“你们那边怎么样,你们遭到了袭击?需要我们去支援你!”

漆黑的夜色中,老杰克的声音对我充满了关切。

我心中一暖,暗道还得是我的杰克大叔啊!

你瞧瞧,和宾铁那个损贼相比,真朋友,是永远把你放在第一位的,

不像宾铁那个损贼,他除了损我,会说垃圾话,其它啥也不是!

我心里想着,忍不住微微的一笑。

手里的干预者m200狙击步枪,带着热成像功能的瞄准仪,缓缓的前方搜索!

我在寻找巴德斯坎,寻找着那个该死的混蛋。

那个混蛋,他此时就躲在我看不见的区域!

巴德斯坎和我交过手,他知道我的打法思路!

这个混蛋,他很可能已经发现了我拥有22倍热成像光电瞄准仪这件事。

所以我此时如果猜的不错,那个该死的大垃圾,他此刻一定小心的躲在水里!

“嘿,杰克,不需要支援,你们注意警戒!”

“该死的,我们附近的敌人,可能是巴德斯坎,那个混蛋应该追到了巨象谷!”

“我没有时间帮你们了,我要干掉巴德斯坎!”

“那个混蛋,和我一样,是个特种狙击手,他就像条一路追赶我们的毒蛇,实在是太烦人了!”

我嘴里沉声说着,手中的干预者m200狙击步枪,很快在前方两百米的区域,发现了一个“趴在”水面的发光体。

我以为那是巴德斯坎,结果仔细一看,那只是一条睡觉的鳄鱼。

“巴德斯坎?”

“妈的,那个该死的垃圾,他真烦人!”

“嘿,小子,你要小心点,那个混蛋先前打中过丽塔的飞机,不知道他的枪里有没有子弹,你可千万要小心啊!”

通话器中,听我说偷袭我们的敌人,很可能是巴德斯坎,身在部落中的老杰克,也开始有些紧张了。

乌班吉果的战斗,就发生在不久前。

丽塔的飞机在树林里遭到了袭击,巴德斯坎那个混蛋,差一点就把丽塔的飞机打了下来。

他有一把黑尔m82狙击步枪!

那把枪非常的有趣!

我猜测,此时的巴德斯坎,他的狙击步枪里应该是没有子弹的。

不然的话,刚刚的第一轮偷袭,他不会用冲锋枪,他早就应该使用狙击步枪,一枪把我打死才对!

“嘿,哈林姆,该死的臭小子,起来干活了!”

“妈的,你知道狙击副手在战场上,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吗?”

我坏坏的一笑,看向身旁的哈林姆,问道。

我突然叫他,哈林姆有些呆滞,这混蛋戴着四目全景夜视仪的样子好丑。

“什……什么任务?”

哈林姆愣愣的看我,该死的阿拉伯小子此时看起来异常紧张。

我无语的盯着他,突然发现这是个训练这小子的好时机!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使用9毫米子弹的冲锋枪,通常来讲,它们的最佳有效击杀射程,在100米-150米之间。

所以我要缩短敌人与我们之间的距离,毕竟此时是黑夜。

在迷雾飘荡的积水区,巴德斯坎没有我们这样的夜视仪,所以他不会距离我们,他需要能准确打中我们。

那个毒蛇一样的家伙,他一定是看到了我开枪的枪火,所以悄悄摸到了附近!

黑夜,微冲,没有夜视仪……

距离应该缩减到100米之内,甚至是更短!

我心里想着,对着哈林姆坏坏的一笑。

在哈林姆疑惑不解的目光中,我伸手指向前方的黑暗,笑眯眯的对他说道:“哈林姆,你小子当炮灰的时候到了!”

“没错,狙击副手在战场上,有时候需要当炮灰,为主射手吸引火力!”

“看到前方的那片积水区了吗?去吧,敌人就在那,找到他,记得跑快点,我看好你哦!”

我坏坏的说完,故意不去看哈林姆的脸,认真的向着前方瞄准

哈林姆一瞬间惊呆了!

这个阿拉伯的小垃圾,他本就胆小怕死。

一听说我让他去当炮灰,哈林姆当场用手指住了自己的鼻子,一脸惊恐的对我问道“团……团长,你是认真的吗?哦,真主~,请不要开玩笑,我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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