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上帝的半张脸
我的话,比给杜莫缝合伤口时产生的疼还能令他震惊,他立刻抹了一把哭花的脸,扭过圆墩墩地大脑壳,瞪大着牛眼看我。
“你拽动了那些大树枝,一定引来不少冷枪吧。”我冷冷地说道,希望杜莫能继续说下去,使我可以透过杜莫与恋囚童的接触,从侧面摸一摸恋囚童的底细。
“哎呦!引来的岂止不少冷枪!那就跟被机枪堵在窝里扫射似的。您听到过从大石头里传出来的鼓声吗?那些子弹就跟鼓手solo时疯狂击打在鼓面上的鼓槌击点一样,甚至有过之无不及。”
“哼哼!”我冷笑了一下,又无奈地摇摇头。我想杜莫说的那些雨点似的子弹,多是svd德拉诺共、m25、以及m40狙杀出来的。
那些鼓点似的响声,虽然激烈却算不上恐怖,若是掩体的大石发出轰地一声沉闷,被巴特雷大口径穿甲弹打中,是不难掂量出肉身与大理石之间谁比谁结实一些的。
“我当时躲在剧烈抖动的大石头后面,那感觉就像发生岛震了,就是天崩地裂啊。人到了那会儿,只有恳求上帝给留个囫囵的肉身,谁还敢再去想着活命,我当时憋尿的感觉相当强烈,真是差点……”
我给杜莫缝合好伤口,并为他注射了一支抗体药剂,然后拉开自己的包裹,拿出一瓶小洋酒给了他。
杜莫哭过的脸上,就跟挖煤苦工刚从地下爬出来似的,他见我拉开包裹,猜到我是拿东西给他,那双牛眼登时凸鼓。
“诶?什么好东西啊?”杜莫眨巴一下眼睛,情绪总算出现了一些转机。
“驱寒的,酒精含量不是很高,你可以喝一点。”不等我递给他,杜莫几乎是自己伸过手来拿的。
“嘿嘿,好东西,这种小金属酒壶确实精致,我在海魔号上都没见过呢!”杜莫说着,便扬起脖子灌了一口儿,他的确冷得厉害。
“哈啊……,爽啊!”杜莫咂磨几下嘴唇,又伸出舌头在瓶口添了添。“他妈的,老子再也不回海魔号了,再也不。”
杜莫红红的眼睛里,仿佛又涌现出新的希望,我收拾起医疗工具,准备带着杜莫离开这片阴冷潮湿的藤萝枝蔓底下。
“追马先生,您先别着急,让我再喘口气。你也熬了一夜,也歇一会儿。”听杜莫如此一说,我才觉得自己忘记了疲惫,但忘记不代表没有,不代表掩盖的东西自动消失了,积压到最后,只会来得更猛烈些。
“哼嗯……”我将脊背靠在一块冰凉潮湿的石头上,后脑仰靠在上面,鼻腔才喷出一股沉重的释然气息,眼皮总算能暂时踏实地闭合一会儿了。
“杜莫,你觉得恋囚童的杀人特点有哪些?”我昏昏欲睡,嘴里疲惫地说了一句。
“他啊?他太恐怖了。那些躲在岩壁上的敌人,几乎在十分钟之内,就被他纷纷击落下来。我呢,躺在大石头底下蜷缩着,就感觉天上下起了“人尸雨”,许多海盗兵的身体挂着风,呼呼地坠摔下来。过了好一会儿,我身边的石头才稳固不动,不再有冷枪向我射击。”
我眼睛并未睁开,只是眉头不由得一皱。“你说重点,他采用的是何种伪装,他背了几把枪。”杜莫沉没了一会儿,才又接着说。
“追马先生,说真的,我不知道啊,他射杀人的时候,我是不敢向他窥望的,我只能凭着感觉。我总觉得,我若再向他窥望去第二眼,他肯定会一枪打死我。”
杜莫说得没错,别说恋囚童,如果是我要挟一个**引靶去那样做,而他总朝我伪装的方向窥望,我同样会果断地打死他。
因为这么做是必须,一种无奈的必须,就像杜莫那样做时,会间接暴露恋囚童伪装的位置。更甚至,杜莫可以在那一刻一枪打死恋囚童。
“追马先生,咱们现在所处的这座岛上,还有一个危险的家伙,他可能也是八大传奇里的人,那家伙居然用穿甲弹射击我躲藏的大石头。您瞧我这脸上,还有胸口,胳臂上也有呢,都是给崩碎的石头碴子弹射所致。”
我非常地疲惫,只稍稍睁开一只左眼,粗略地瞅了一瞅。杜莫的颧骨下,尽是猫爪挠过的痕迹,他的胸口仿佛给毒虫爬过,泛着急性过敏似的肉棱子,红一道紫一道。
“那么大的坚硬的花岗岩石,就跟刀切菜瓜一样,轰地一声闷响就开了。我啊,幸好长了个心眼,当时不是背靠在石头后面蹲着,而是躺在了石头根儿的缝隙下,这才捡着了一条命。我当时,真是看到了上帝的半张脸。”
这时的天空,开始有了些晴朗的气息,斑驳的光线,透过浓密的藤萝枝蔓渗透下来,即使照射在人的脚面上,也给人一种全身会热乎起来的感觉。
到了这会儿,我和杜莫所在的这座岛屿,四周的枪声只偶尔才会响起一声。那些射杀者,多是被惨烈的厮杀过滤到最后的海盗强兵,他们的实力已经不容小觑。
“人不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冥冥中感觉得到,追马先生您会来救我。真的,我当时真是这么想的。在这个世界上,在这片汪洋的大海上,如果我与海魔号斩断了瓜葛,您就是我唯一可亲近的人了。”
杜莫又灌了一口小洋酒,缩了缩瑟瑟发抖的脖子,接着说:“我看那些电影里,人在中枪临死的一刻,都是在叫着母亲,像是召唤一道生命之门的打开,接收自己回去。杜莫我从小孤苦,哪里还记得母亲是谁,长得什么样子,我脑海中,就只有您了,与您相处的日子,虽然奔波劳苦,但却是我一生中美好的回忆。”
杜莫又开始了他的长篇感言,我这会儿根本没有心思去想,他是在用弱受的伪装讨好我而煽情,还是发自肺腑的真情流露。
“从那颗穿甲弹击碎了我的掩体,我就不想再为了别人去杀谁,我只想见到您,和您在一起,我才能杀得有目的,明白自己在为谁而活着。”
我虽然疲惫,但能听得出来,杜莫是在想念朵骨瓦,在他的心里,他一直渴望着诚挚的友情,渴望真挚的爱情。他有些像我了,这也令我想起了芦雅。
“追马先生,我跟您说啊!您可别笑话小杜莫没出息。我当时真得不想死,看到那些从岩壁高处击落下来的尸体,我吓得……吓得……”
我嫌他这种支支吾吾搅合得我从耳朵难受到心里,就帮他接住了话茬说:“吓得尿裤子了。”
杜莫立刻不知声了,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继续开口。“我从那些死尸身上,扒下带弹孔的衣服,然后穿在自己身上。我又掏出匕首,从那些家伙身上割下了血肉,塞进衣服上弹孔处的底下,万一再有敌人用狙击镜子扫视过来,或者有人从我身边跑过,我就让他们觉得,杜莫已经死了,这场厮杀是他们的事儿了。我自己就那么躺着,虽然没有睡在大床上舒服,但我也有吃有喝,我乐意吃这份苦,我能活着就行。”
我大脑中的疲倦,依旧剧烈地翻滚着,心头牵绊的积重,始终如一根坚韧的丝线,悬挂在脑仁儿上,往下坠得难受。
“我不会笑话你,你做的很对,就应该用装死来回避他们。把死亡的擂台留给恋囚童,和那个使用穿甲弹射击的家伙。”
杜莫听到我不因为他的胆怯和猥琐而笑话他,他又露出那一嘴惨白的牙齿,但他这次的笑,比哭还难看。
“我就是这么想呢,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恋囚童那个混蛋,居然不与那个家伙交锋了。天快擦黑那会儿,我本想等到晚上,摸黑偷偷地爬起来跑掉。那些死尸旁的包裹里,都装有吃的,而且保质期又长,您要是不来,我就找个石头窟窿猫起来,蜗居在里面过上个一年半载,就不信耗不走他们。”
“哼!”杜莫的想法,令我鼻腔中再次发出一丝冷笑,他虽然说得有点夸张,但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偷生状态。
因为他毕竟不是一块石头,他不能保证自己完全处于静止状态,他得吃东西,他得新陈代谢,他得忍受住心理上的煎熬。
“可我万万没能想到,恋囚童竟然在临近天黑之际,混在幽暗的光线中摸了过来。我从虚眯的眼缝中,看到了是他走过来。可您是知道的,我不能在伪装成死尸的时候,手里还攥着一把手枪,我得把**裸的双手暴露出来,这样再被别人的视线勘验时,才不会挨上一枪‘试尸’。”
此时此刻,靠在身边的杜莫,说到这些时,还不忘抬起一只黑胖的手,拍怕他胸腔里那颗余悸尚存的心脏。
“我当时真恨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只蚂蚁,哪怕再也转回不了人类,只要不给他看到就行。可是,那个混蛋家伙,竟然把步枪装上刺刀,挨个儿地戳那些死尸。”
杜莫说着,又啐了一小口儿洋酒,压惊似的让自己紧张的心绪缓和一会儿。
“哼哼,恋囚童是小看不得的,他见过很多你我所不曾见过的东西,对于那种趴在死人堆儿里假死的伪装,即使你做得再猥琐,也别想在他眼皮子底下漏掉。如若不然,他也不会活到今天。”
我淡而无奈地对杜莫说着,身体上的疲惫宛如风卷残云,将我的大脑荡涤的空空,只要稍不留神,人就会睡去了。
“您是不知道,我那会儿心里有多矛盾和惊恐,眼瞅着他那血糊糊地刺刀就轮到扎我了,我脊背上的神经,几乎快要像诈尸一般抽搐,使我忽地坐起。我是真想反手弄死他,可我又打不过他。”
杜莫脸上泛起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失落,现在的他,或许更能明白和体会,功到用时方恨少的残酷。如果杜莫当时真的突然坐起,以恋囚童的出手速度和反应,会一枪崩了他。
“可那混蛋走到我身旁时,他突然冷静地停了下来。唉吆,我那颗心噢!简直像在油锅里煎。我当时为了更好地伪装成死尸,就嘴巴半张开,眼睛睁到最大,眼珠翻白得和死鱼眼一样。就像这样。”
杜莫说着,脸上竟还模仿起当时装死欺骗恋囚童的模样,我再次半抬起一只左眼皮,疲倦地瞅了瞅了他。
“那个混蛋噢!居然一动不动地蹲在我头前和我对视。我……,我……,我忍啊忍啊,只感觉眼球给山风吹得干燥灼热,快从视网神经上断裂开似的难受,我再也忍受不住,终于眨了一下眼睛。”
听杜莫紧张兮兮地讲述到这里,我不由得被他的滑稽逗笑,这笑略略减缓了一下我沉重的困倦。
“哼哼,你太主观了。这伪装对付一般的海盗强兵兴许还管用,但对付八大传奇之列的恋囚童,简直就是掩耳盗铃。他分明是故意刺激你,玩弄你的神经和心志。他先用刺刀戳死尸,吓得你魂飞魄散之际,再将恐惧一下施压到你身上。你要知道,他为何被冠以‘疯笼’的称谓”。
杜莫听了我的话,他情绪更是激动地说:“对对对,那个混蛋简直变态了。我感觉,他已经掌握了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他似乎觉得把人一下弄死太索然无味,或者,或者是太仁慈了。这个下地狱都被拒收的混蛋。我当时眨了一下眼睛之后,知道自己伪装不下去,就呜呜地躺着哭了,等他一刀结果了我。可是,他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扶我坐起来,安慰我别难过,他说这世界上没什么值得人好难过的东西,一切皆在轮回之中。”
杜莫顿了顿,好像不想再接着说下去,他喉结又**了一下,片刻犹豫之后,还是继续说了下去。
“我以为他过来是解救我的,自己先前误会了他的用意,于是就跟他道歉,说自己胆子太小,没想到他居然那么厉害,即能一边保护住我,还能一边射杀大量的敌人。他笑眯眯了一会儿,问我身上有无打火机或者照明器材,他说天就要黑了,得找个山洞躲到明早。我当时哪里考虑这么多,就掏出了打火机和小手电给他。”
我打断了杜莫,对他说:“他是不是让你帮他把周围死尸的包裹收集之后丢下岩壁,说是日后需要时可以下去找,而别人就利用不到这些东西了?”
杜莫大吃一惊。“唉?追马先生,您是怎么知道的?那个混蛋就是这么做的,我俩弄好了之后,他让我坐下来歇会儿。可就是那个时候,他坐在我身后,出乎意料地割了我后腰一刀,然后猛地一脚抽在我后脑上。当我强忍着巨疼,意识有些稍稍回复清醒时,那个混蛋已经消失不见了。”
听完杜莫的讲述,我试着慢慢睁开两只眼睛,巡视着待会儿离开这里的路。
杜莫中的刀伤,他自己一个人是很难缝合的,而且即刻就是夜晚,四处黑灯瞎火,杜莫简直就是抱着医疗包等死。而这里又是厮杀的炼狱,杜莫哪里敢升起一堆篝火,给自己照个亮,哪怕只是能看一眼自己的伤口,也已经是很冒险的。
然而,恋囚童就是这么阴损,他知道杜莫若在夜里生火,肯定会被别人的冷枪打死,如果杜莫不生火,那杜莫就得捂着血流不止的刀口活活耗死。
我为了诱捕魔之腥羔,却在山洞内设置了一堆鬼火,这火光对岛上隐藏在黑暗中的每一双眼睛,都充满着极度诱惑。然而,这温暖和光亮就像罂粟的美丽,谁沉沦了谁就得死。
而那个时候的杜莫,哪里顾得了这些,他只得冒死潜伏过来借火偷光。
我想,正是在我拖着魔之腥羔的尸体飞快地跑进灌木丛之后,杜莫抱着赌一把的心态,悄悄进了山洞去,在极度紧张和惊险地情形下,他给自己的伤口粗略地缝合了几针。也正是在那里,他被另一个抱着动机靠近光亮的家伙发觉,两人开始了追杀。
“追马先生,我开始恨这场厮杀了,我恨他们每一个人。我发誓,我将来练就了一身本事,非亲手宰了那个混蛋。他带给我的伤害,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了。”
“哦?”我淡淡地回应了一个字,看着杜莫义愤填膺,我反而多了些精气神儿。
我狠狠地耸了耸鼻子,深深嗅吸了一口脸前的空气,扭过脸对杜莫说:“杜莫,你应该要知道,杰森约迪放弃了你,所以恋囚童才会如此放肆地玩弄你。”
杜莫难过地低下头,晃了晃沉重的大脑袋,失落地说:“我怎么不知道啊!从那天回海魔号,试图帮您要回伊凉的时候,杰森约迪就表现出了反常,他肯破天荒地允许我走进储藏船库,想吃什么吃什么,想拿什么拿什么,我就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我沉重地吐了一口气,杜莫这个家伙,确实有心机,但我希望他此刻只是为了说话而说话,不是再拐弯抹角地暗示我,让我心里明白,他能走到今天,都是为了我才落得如此。
其实,我心里也很想告诉杜莫,即使没有我的出现,他在海魔号上也得不了好。因为那种利益框架,已经将他死死锁牢,他没有机会的。
杰森约迪在任何需要炮灰的时候,需要“壁虎尾巴”的时候,像杜莫这种人,总是在候选名单里的。
但这话我不能亲口直白地说出来,我得让杜莫自己感受出来,让他自己释出味道,这才是游说的真谛,他才能一心一意地站在我这边。
“杜莫,不用等将来,你要知道,三年之后等你变强的时候,恋囚童可也没闲着,他必然会比现在的实力更强。那个时候,你还是你,他还是他。我帮你杀了他,你在侧面协助,就现在。”
杜莫被我的话惊得乍舌,他万万没有想到,我居然这么激进,但他又不得不掂量,我并非是一个冒失激进之人,我既然要这么做,那就是有了点把握,或者说,恋囚童非杀不可。
“如果不杀他,你这辈子都走不出这个阴影,你也永远不会提升自我,今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你在海魔号上接受的那些训练,对我和那些猎头族来讲,那东西只会暴露了你们,让我们循着你所学的教材来打你。然而你现在仅仅接触了恋囚童,只看到那种可怕的东西的冰山一角。但这种东西,是不能有老师传授的,你得靠自己,做自己的老师。如果那些八大传奇杀手的战术可以从教科书上看到,那他们早给人打死了。”
杜莫有很好的根基,尤其是他的睿智和一颗不安份却又不迷失良知的心。他能听懂我的意思,而恋囚童给杜莫的血腥教训,也坚定了杜莫追求一种状态的决心。
“好,我要不断重生,在重生中提升自我。若不是遇到您,小杜莫早不知给人宰了多少次了。说实话,我心里知道,像我这种小角色,只会在这场海盗大战之中不知为何而厮杀地挣扎着,我若再稀里糊涂,死是早晚的事儿。如果我想活下去,就只能将生命握在自己手心,那样才会长远。但这个前提是,我自己要够强大。即使最后,我拧不过上帝,就是死了,我也瞑目,我为我活着的这些日子而自豪,而欣慰。”
我斜视着杜莫,看他叽里咕噜、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大堆,他说这些话,其实也是在打消我的顾虑。
在名义上,我是为了杜莫而向恋囚童亮刀,可实际上,我在马达加斯加射杀了恋囚童的孪生兄弟,这个恩怨是用钱财结不了的,只能用命,要么是我的,要么是恋囚童的。
当初以诈死之术,解放了芦雅的同时,也连带了杜莫的女人朵骨瓦,这让杜莫不得不对我有所期盼。因为他只知道朵骨瓦平安了,但却不知道现在的朵骨瓦到底在哪里。
而这件事情的意外,只能像铁丝一样勒紧在我的心上,还不能让杜莫知道一丝一毫。杰森约迪掌控了我的女人,我掌控了杜莫的女人,而命中水却掌控了我和杜莫的女人。
这是一种硬挟持和软挟持,但在实际运用上,产生的效果是一致的。所以说,大家目的一致的时候,比得就是谁的手法更高明。所谓善,也是一种高明。
“追马先生,咱们现在怎么办?我现在都不知道恋囚童那个混蛋在哪儿。”我望了望头顶的藤萝层,释然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他已经不在这座岛屿上了。”
杜莫一愣,他不明白我为何说得如此肯定,就好像我有神算之术,或者有魔法水晶球,看到了那个家伙的离开。
就如杜莫所讲得那样,魔之腥羔在用穿甲弹袭击杜莫的那一刻,恋囚童已经知道,那个家伙不是他要找的死敌阿鼻废僧。所以,恋囚童没有冒险,以他的本事,完全能估摸出对方的实力。或许他也知道十二魔之的事儿。
所谓:“二虎相斗必有一伤”,恋囚童在杀死阿鼻废僧之前,他是不会与个人恩怨之外的高手碰触的,即使他有可能干掉魔之腥羔,但他也不想让自己过早地受伤,他需要以百分之百的身心去血刃仇人。
于是,恋囚童把死亡的标签贴在杜莫肉身上之后,他跑了,离开了这里,去另外几座岛屿寻找阿鼻废僧去了。
可是现在,除了我和那个缅甸女人,没人知道阿鼻废僧已经被召回了地狱,而他和播月的尸骨,就埋在望天树的地界中。
我是坚决不会告诉恋囚童这件事儿,凋魂门螺更不会说此事,这就像一个退休离职的大干部,在围满亲朋好友的酒桌上,他是不会吹嘘自己曾贪污多少巨资的,因为这种虚荣是致命的。
只要恋囚童不知道阿鼻废僧已死的这件事,他就会疯狂地找寻下去,直到心力憔悴,恍惚之间死在别人或者我的手里。
那个时候,九名悬鸦绑在我肉身上的“木偶线”就断了一根儿。我能不能从杰森约迪手底下活命,其实并不取决于我有没有勾结过命中水,也不取决于我杀死了巴巴屠,即使没有这些事情,杰森约迪最终能否让我活着走出整个迷局,那也是不用想的。
我现在虽然知道恋囚童已经离开,但却无法确定,他已经上了附近的哪一座岛屿。杜莫腰上的刀伤,至少得休息一两天,他这会儿虚弱得厉害。
“杜莫,我们走吧,你跟在我后面,不要自己乱爬。”我整理了一下装备,又重新修补了伪装上一些开始蔫巴的植物,带着杜莫朝存放有魔之腥羔尸身的那个石窟窿爬去。
太阳从这座豁口岛屿的岩壁后面升起来,整片潮湿繁茂得树木开始蒸腾,地表散发出潮哄哄地阴郁之气,使人呼吸非常不畅。而我和杜莫,必须忍着这种窒息式的难受,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往前行走。
即使魔之腥羔已经死了,恋囚童也离开了这里,但我还得小心提防着那些实力越来越强的海盗强兵。因为,他们的冷枪子弹,不会因射击者不是高手而减弱。
“追马先生,咱们这是去哪里啊?我好难受,想找个地方睡上一觉。”杜莫紧紧跟在我双腿后面,他声音细微的像蚊子哼哼。
“去找个石窟窿,让你好好睡眠,这样免疫力才不会减弱,伤口愈合得也快一些。”说着,我又加快了四肢扒地的动作。
到了那个石窟窿之后,我让杜莫先靠在包裹上躺好,然后自己又钻了出来,更换掉挡在洞口的那些树枝。隔了一整夜,这些砍断的树枝的叶子有了变化,尽管上面还沾染着潮湿的雨水,但毕竟脱离了根系,待会儿给太阳光一照射,断枝上的叶片会蔫萎得更显眼。
不难想象,那些眼神儿锐利的狙击杀手,当从扫视的狙击镜孔中,看到一簇翠润的枝叶间突然出现这种异常,那必然会把枪口死死锁定在附近。
我重新爬回石窟窿之后,杜莫已经睡着了,我也困得难受,就搬平了几块儿石头,想抱着狙击步枪睡上一会儿。
忽然之间,我的大脑一阵惊惧,心脏咯噔一沉:“魔之腥羔的尸身哪去了!怎么会不见了!我明明割断了他的咽喉,而且夜里离开这里时,他的尸身就横在一边。”
我心里越想越怕,但我知道,魔之腥羔再怎么厉害,也不是机械所造,他的肉身一旦完蛋,是不能复活过来的。
只有一种可能,我离开石窟窿后,那家伙的尸体被另一个人拖走了。但我无法确定,那个拖走魔之腥羔的人,是否在我和腥羔交手之前,就已经在关注腥羔了。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的麻烦可就大了,我杀死腥羔这件事,一旦走漏了风声,另外十一个魔之必然会向我寻仇。
不管他们是否为腥羔的死而难过,但只要杀了我,无论在外人看来,还是他们内心的道义,那都是在遵守海魔契约,而我,也便成了这个契约的牺牲品。
假如说那个拖走腥羔尸体的人,趁我离开后偷偷溜了进来,他只是想取走两枚和海盗财富有关的金属肩章,然后再将我杀死腥羔的事公开,那可真是既得到了利益,又放了一颗烟雾弹。
日后,我若因此事而被活捉,即使受尽严刑拷打,身上长一万个嘴巴,说自己没拿这两片儿金属肩章,可那个时候,估计只有上帝愿意相信了。
不过,我转念又一想,那家伙偷偷溜进来摸腥羔的尸身时,一定以为我只是翻走了些吃的和用的东西,他也不会想到,我居然对死尸身上的肩章动了手脚。
所以,那个家伙在黑暗中摸了半天死尸的肩膀,也没拿到想要得东西,他以为是腥羔自己藏在了身体上的其它部位,所以得好好翻找一下才行。为了提防我突然回来,他便拖走了尸体,到另一处安全的角落,打开小光源慢慢地找,细细地搜去了。
结果是必然的,他不可能找到腥羔身上这两枚肩章了,因为在我口袋儿里呢。但是,那个家伙既然知道肩章的重要性,那么此人一定是非常重量级的人物,更甚至是这场厮杀的策划者之一。
所以,真若是如此,这件事儿可就闹大了。此时此刻,那个没得到金属肩章的家伙,定会动用相当多的人力和物力,将这座岛屿严密封锁起来,为得就是将我生擒活捉,从而找回那两枚肩章。
我赶紧爬起来,拍拍昏睡着的杜莫的脸蛋儿。“杜莫,杜莫,醒醒,我们要马上离开,这里不安全。”杜莫打了个激灵,抖索了一下胖脸忽地坐起,赶紧端持起手里的步枪。
“嗯?嗯?怎么了?谁在洞口外面?恋囚童那个家伙回来了?”杜莫大口喘着粗气,眼珠子叽里咕噜乱转,他惊恐地向洞外望着。
“不是恋囚童,我刚才听到外面有许多脚步声,如果等那些家伙在附近隐伏下来,你又带着伤,我们再想离开这座岛屿时就会很危险。”
杜莫大大地吐了一口气,好像觉得只要不是恋囚童,那些海盗强兵就没什么可怕。“那咱们去哪里啊!这会儿外面的光线很亮,若从岛屿的豁口走出去,非得给乱枪射死不可。”
“回去,回那片藤萝层底下,隐藏到天黑之后,再从岛屿的豁口偷偷走出去,你能挺得住吗?”
杜莫咧嘴皱了皱眉头,好像在感受一下伤口还疼不疼。“挺不住就得死,追马先生的判断不会有错,咱们走吧。”
看到杜莫咬着牙说出这番话,我更是觉得刻不容缓。我先让杜莫蹲好跳跃的姿势,待我嗖地一下撞出洞口后,杜莫就像我连带起来的尾巴,也跟着嗖地一下蹿出了石窟窿。
“呃呀!”杜莫的伤口剧痛了一下,他发狠似的咬着牙,很快跟在我身后,朝来时得路线快速爬行起来。
其实,待在这个石窟窿里,不能说就一定危险,但至少已经存在了安全隐患。如果我的第一种猜想成立,那么那个拖走腥羔尸身得家伙,多半还会找回这里,或者他在临近半夜时分,就已经第二次回来过,发觉我不在里面之后,他又去了别的地方找我了。
虽然不知道那家伙的动向,但他肯定会多次回来察看这个石窟窿,看看我是不是又回来躲避。所以,我不能和杜莫藏在这个石窟窿里修养身心。
可是此时,想到了这些危险,我就不能再像只老鼠似的,出洞之前抖动着眼珠儿,躲在洞口的树枝后面先观察一会儿。
为了避开可能会守杀在洞口的冷枪,我必须要出其不意地蹿出来,而杜莫也要随即蹿出,涣散掉敌人可能会打伤我们的锁定瞄准。
杜莫这会儿,就是再疼也得忍住,他知道自己不能掉队。我心里万分焦急,额头上渗出了许多汗珠儿,我注意着头顶上方的树冠,四肢梭梭地扒着地上的草和石头,往浓密植物的深处爬。
战场上的猜测,永远是最摧残心智和决定生死的要素,我虽然此刻正带着负伤的杜莫躲逃,但我又不得不意识到另外一种可能。
或许,魔之腥羔身上安插了什么极为细小的定位仪器,昨晚我翻检他尸身时,也留意过这种东西,但碍于条件有限,一时半刻没能够找到。
另一种可能,那个拖走腥羔尸身的家伙,是在感应到定位仪器突然静止在了一处,始终没有移动的迹象,而回复暗码联络又迟迟不见反应,所以才推定腥羔死亡,寻过来弄走了他的尸身。
若真是那样得话,除了我自己,就没人知道是谁杀死的腥羔,更不会有人向我寻找金属肩章。我真是打心眼儿里希望,事实上就是如此。
但这两种可能,我是无法确定的,这也正是这场厮杀的可怕之处。自从我与海魔号有了瓜葛,一切不确定的猜测太多太多。
我就像迷失在无边的黑森林中,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否走对了方向,不知道最后能否走出去,可为了重要的人,我必须得咬着牙,不停地迈着步子,使她们能活下去的这一丝希望不破灭。
我从那座谷岛泅海过来时,并没给什么人看到,即使有几只活人的眼睛瞅见我,但他们也都死在了我的枪下。
如果我能保持住这种“隐身”状态,在离开这座豁口岛之前,也不被躲在暗处的眼睛看到,那么腥羔之死最大的嫌疑人,必然就会是恋囚童。
在没确定那个拖走腥羔尸体的家伙对事件本身认识到何等状态之前,我势必要积极地,刻意地去制造这种假象,让别人把腥羔的死怀疑到恋囚童身上。
我和杜莫爬回了藤萝层下,他蜷缩在一堆阴暗潮湿的石头底下,又很快呼呼地睡去。到了这个时候,我原来的疲倦与睡意,被腥羔尸体不见后所带来的惊惧冲淡不少。但我知道,掩盖不表代表没有,积蓄到最后爆发出来,反而会更猛烈。我努力试着使自己睡去,不去想那些暂时无法确定的东西。
豁口岛屿上的枪声,比起昨日白天时少了不少,可那未必就说明,海盗强兵们之间互相厮杀已所剩无几。
昨天的枪声里,虽然紧凑而起伏,可击杀率不会太高,就像杜莫拽摇大树时,刺激响了那么多枪声,而他却依然还活着。
但到了今天,尤其是这种半天听不到一声的冷枪,才最可能是一枪打死一个的猎杀,才最是可怕。
为了使杜莫好好恢复伤口,在和他轮流值岗放哨时,他每睡三个小时,就轮换我睡一个小时。虽然各自休息的时间少得可怜,但这已经使我俩感觉到时间带来的无限幸福了。
头顶浓密的藤萝层,很快阴暗下来,夕阳的残红余晖映照在上面,使我觉得自己像一只被关在屠宰场竹笼里的肉鸡。
天色完全黑暗下来之后,我和杜莫都有了些精气神儿,杜莫揉着浮肿的眼脬,小心谨慎地问:“追马先生,咱们是不是该往岛屿的豁口处走了。”
我从包裹里掏出一袋儿塑封的猪肉肠给他,同时自己也飞快地咀嚼起干虾仁。“不,咱俩往上爬,就从你身后这座岩壁上开始。”
“啊!不是说天黑之后从岛屿的豁口那里出去吗?”杜莫有些吃惊,但他的嘴巴却死死咬住香肠一端,狠劲儿地拧转起来。
“啊哈!”我快速地吞咽了一口嚼碎的食物,望着那片此时已变得黑乎乎的岩壁。“那会儿那么说,是为了照顾伤号的情绪,如果我还想留在这座岛上杀人,那么我这会儿肯定会去豁口处蹲点儿。”
杜莫吃得很香,他用手指抹了一下鼻子,也没再争辩什么,只嚼着肉肠的嘴里嘟囔:“我这点小伤倒无所谓,我就是怕拖累您,这么高的岩壁,四处又黑灯瞎火,我要是一不留神儿,踩滑了摔下来,还不……”
杜莫其实知道,攀岩山壁逃生的时候,我肯定会用绳子提着他,所以他所有顾忌,虽然平时他从不为自己的体重在乎什么,但到了这会儿,他却很介意。
“别想那么多了,你就想着在攀爬岩壁时如何留点神儿。”我俩吃饱了肚子,我用钩山绳子将杜莫绑牢,然后拖拽着他,开始向黑魆魆的夜空爬去。
这座岩壁低处,爬满密密麻麻的藤萝,在往上攀爬时,我的双手和双脚总是很小心,不轻易把身体的重心依附到这些植物上,我多是感知到坚硬的石头疙瘩或凹槽时,才放心地抓牢在上面。
这片森莽的藤萝植物,并不甘心只盘缚在树枝上,它们大面积地侵占上了岩壁,仿佛要生长进天堂,一直缠绕到上帝的窗棂。
拽着杜莫肥重的身躯,爬到脑袋可以顶到那片藤萝层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像一只需要破茧而出的蜘蛛幼虫。
“怎么了?追马先生。”扒在我脚底下的杜莫,见我突然停止了攀爬,就随即问道。
“嘘!你不要出声,抓牢岩壁就是。”提醒着杜莫,我慢慢腾出一手,拔出横在肩头的一只匕首,试图从藤蔓顶层割出一个窟窿,使人能够钻上去。
这些藤蔓虽然看似浓密错乱,但却也有着它们自己的规律,所以我削割时,手法要格外的讲究,不能只顾头不顾尾地胡砍乱割,爬出了算完事儿。
因为,一旦我和杜莫爬到岩壁半腰时,突然出现异常,卡住我俩上不去也下不来,一直拖延到天亮,那么潜伏在别处的冷枪,再扫视到这片藤蔓层时,就会看出蛛丝马迹,而危险也会循着我们粗心留下的痕迹而至。而且我还得格外注意,我自己万万不能暴露,不能让恋囚童有任何排除在杀死腥羔的嫌疑之外的可能。
杜莫小心谨慎地跟在我身后,他中途有几次踩滑,险些从岩壁上摔下去。因为粗糙的岩壁缝隙中长着许多灌木,所以杜莫在往下滑溜的过程中,不会径直坠落,他有一个挣扎的过程。
而就在这个过程里,我可以用彼此连着的绳子将他拽住。不然,像杜莫这种一百多公斤的体格,谁又敢那么确定地和他绑在一起,在这漆黑的夜晚攀爬如此高的岩壁。
虽然这座岩壁也就一百米的高度,但我俩爬了足足一个小时,总算上到岛屿的顶峰,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毕竟条件很恶劣。
一轮浩洁的大月亮,仿佛被前几日的阴雨洗刷过似的,直直地挂在我和杜莫头顶,那浅浅地银光,将整座岛铺满着。
我俩蹲低了身子,隔着树枝往四下观察,看看附近有无活着守夜的海盗强兵。杜莫累得气喘吁吁,他缓歇了好一会儿,才紧张兮兮地对我说:“追马先生,我感觉自己的伤口有点冒血了。”
我也喘着粗气,回过头对杜莫说:“先忍着,咱们这会儿在这么高的岛峰上,照不得一点灯光。唉!这月亮明净得真不是时候。”
杜莫将脸凑到自己的手指上,想借着月光看清刚摸过伤口的手上沾了多少血。“这样下完了,全是血,恋囚童那个混蛋。”
我将绳索收好后,又给杜莫绑在了肥壮的身上,这次攀岩让他先下,我在上面照应着,我俩一前一后,小心谨慎地慢慢下到海边。
“哗哗哗……”撼动的海面呈现银黑色,礁石上飞溅起来的浪花,却在月光下出奇的银白。
“追马先生,我这伤口能泅海游过去吗?您看这月色,咱们一旦从植物叶子底下钻出去,那是很容易给岛上的狙击手察觉的。”
杜莫的担心没有错,我刚才在岛峰上时,就想到了这个问题。“过不得,你先蹲在这歇会儿,我去附近的岛脚底下看看,有无合适的山体窟窿,可以让你进去歇会儿,顺便再给你重新包扎一下伤口。
杜莫很快地点头,他现在很需要我说的这些东西。我离开了杜莫,一个人抱着狙击步枪,猫腰压低着身子,开始贴着山壁根往西走。
海风格外冷,我独自一个人出来,虽然对杜莫说是要找个石窟窿过夜,但我首先需要的是几具尸体。
沿着疙疙瘩瘩甚为湿滑的礁石,我小跑了两百多米,才总算看到了第三具尸体。于是,我用钩山绳将这三具尸体绑着拽了回来。
杜莫一见我回到树下,就充满期待地问:“找到了没啊,追马先生?”我像纤夫一般,肩膀搭着沉重的绳子,继续使劲儿往里走了几步,停下来转身开始收缩绳子。
“找到了三个。”杜莫大为疑惑,他很是想不通,我该不会用绳子拖着石窟窿回来了。“您拽这些海盗兵的死尸做什么啊?”
我没有搭理杜莫,只淡淡地说了一句。“因为你比他们怕子弹。”说完之后,我让杜莫看好这三具死尸,自己又往树木茂盛的地方钻去。
不一会儿,我找来了三根腰粗的朽木,用匕首从钩山绳上削割几段下来,便将那三具尸体分别绑在了朽木上。然后,我悄悄爬到了海边,将三具尸体慢慢推进了海水中。
“哦!明白了。”杜莫咧着嘴笑了笑。“现在,你注意观察这座岩壁,可以的话,天亮之后咱们就在另外一座岛屿上了。”
杜莫和我靠在树下,我们两颗脑袋都像雷达似的,不住地往身后高处的岩壁上观察着。
借着海潮的颠簸与冲击,海面上的尸体,抱着朽木渐渐漂离了海边。漆黑的物体,并不能完全溶尽银黑色的海面,那些浮尸飘荡的离海岸越远,被月光映出的轮廓就愈发彰显。
此时此刻,这种模糊轮廓的彰显,在狙击冷枪的眼里却是一种清晰,一种猎杀心理上的清晰。
杜莫刚想抬起一只胖手,准本捏一捏感到酸麻的脖子,砰地一声,一条赤红火线,斜直俯冲下来。
不等杜莫惊讶地扭过脸来看过我,印证我的猜想,又是砰砰两枪,从岩壁上别的地方打出去。“砰砰,砰砰。”一时间,无数条火线,宛如流星坠雨,从岛峰以及岩壁上飞射而下。
我心中暗叫不好,只怪这月亮出来的不是时候,如果再晚上一天,今夜让我和杜莫趁着阴雨黑风离开,那真是万事大吉了。
“追,追,追马先生!哪来这么多海盗强兵啊!我怎么感觉跟岛屿上的那些死尸复活了一样。”
我心里当然清楚,这些突然多出来的海盗强兵,一定是在昨夜趁着月黑风高,被那个拖走腥羔尸体的家伙调度过来的。
我的猜想没错,虽然目前尚不确定那个家伙有无看到我杀死腥羔,但他此刻唯一知道的是,腥羔尸身上的两枚重要肩章不见了。
在他找到那两枚肩章之前,谁的肉身也别想活着偷偷溜出这座豁口岛,这座岛上的每一具死尸,最终都会被他扒光了勘验。
“不知道,但你和我还活着,趁天亮之前,最好能清除掉他们,否则这座豁口岛,将会成为你我永远的牢笼,咱们再也出不去了。”
杜莫的情绪一下变得烦闷,他此时身体负伤,不仅帮不上我什么忙,他自己也行动不便。“追马先生,您都看到了,刚才那座岩壁上,至少潜伏着二十多个海盗强兵。而且,谁知道里面会不会参与着另一个可怕的家伙。”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对杜莫回答说:“可是杜莫,如果不一个接一个地打死他们,你身上刀口的愈合就没有意义了,不到明天傍晚,咱俩就得完蛋。”
虽然话是这样说,让杜莫觉得,我是为了他,才被陷入这座豁口岛上的种种危机。而事实上,我现在必须趁着月光杀死那些家伙的真正原因,是我不能在白天的时候与他们接触。
即使我的脸上涂满了迷彩油,而且面孔始终用一块儿破渔网遮盖着,但那些家伙一旦见到我的轮廓,以及奔跑时的形迹,日后怀疑到我身上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所以,无论如何,我得在黑夜朦胧的月光下,干掉这些家伙,让他们不仅看不到明天的日出,更看不到日出后的我。
“杜莫,你顺着这条山脚,一直往西跑,两百米的距离处,有一个不规则的山体缝隙,堵在外面的大石头,我已经帮你抽拽出来,你自己躺进去之后,再用绳子将那块儿大石头套拽回去,重新堵住窟窿口。”
杜莫半张着嘴巴不住地点头,他那两颗大眼珠子,惊恐得快要鼓出来似的。“可是追马先生,我心里不平衡啊,这么危机的时刻,让您一个人去冒险,我却要躲藏起来。”
我皱了一下眉头,冷冷地对杜莫说:“要不,你也拿上枪,咱们一块爬上去杀他们。”杜莫听完,立刻难为情地挠起后脑勺,支支吾吾说不出话了。
“好了,别说这些无谓的话,我爬上去也是先摸摸他们的底细,顶不住压力的时候,我自然会隐藏到别处去。你包里的补给都有,自己分配好,别一时贪嘴。如果出现意外,我可能三日之后才会去找你,若不引开他们的注意力,你是不能躺在石窟窿里安心疗养的。”
杜莫听我说完这些,他的脸上泛起了难过的神情,这是无奈之举,杜莫自己也清楚,如果他不趁早养好伤势,始终会像包袱似的拖累着我。
我背起了包裹,重新调试好狙击步枪,向刚才岩壁上方的枪响位置爬去,将杜莫一个人留在了树木之中。
月亮并未因为刚才的枪响而隐退去银光,它反而因为夜的深沉而更加地明亮如镜。
我小心翼翼地将身体贴靠在岩壁上,利用杂生在石缝上的灌木树枝遮挡着自己,不断垂直着往上攀岩。
我必须顺着下来时的路线再爬回去,只有那样,与岩壁上隐藏的敌人遭遇的可能性才不会太大。
当我爬到岩壁半腰的时候,回头看海上漂浮着的那三具尸体,果然不出所料,正有几个家伙泅水进入了大海,打算将击毙后浮荡在海面上的尸体捞拽回岸上,看看尸体身上有无他们极想要得到的那两枚肩章。
我快速地扭过脸,继续往岛屿的峰顶爬去,由于少了杜莫拖后腿,我的行动速度一下提高了大半。待我上到岩壁之后,即刻找了一簇浓密的灌木,将狙击步枪的枪管儿慢慢捅了出去。
那几个迫于命令而扑进大海去捞尸体的家伙,经过我在狙击镜孔中的扫描,我发觉对方下来了四个海盗强兵。
由于光线亮度有限,我狙杀的镜孔世界中,无法看到这些家伙的面孔,但这并不影响我将他们打死。
其中一个海盗强兵,他的行动速度很快,率先够到了一具死尸,然后只露一个脑袋在海面上,双脚在海水下奋力蹬踏,试图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自己回到岸上,回到隐蔽良好的树木之中。
这个在幽幽海面上晃动着的家伙,脑袋慢慢与我狙杀的t型准线对焦在了一起。另外三个家伙,还托浮着死尸跟在离他二三十米的后面,我的大脑经过判断,瞬间发出指令,勾搭在扳机上的食指,随之用力一扣。
嘣地一声枪响,一条再次撕裂月色的赤红色火线,嗖地一声从岩壁上飞窜而下。狙击射杀的准线尽头,一个黑乎乎、圆乎乎的人头顷刻爆碎,消失在了海面上,而他手里抓着的死尸,也随即随波逐流。
“嘣,嘣嘣嘣嘣,嘣嘣嘣嘣。”第一枪打响后,九颗子弹又朝后面几个拖拽死尸的家伙窜去。我以闪电的速度,哗啦一下拆解下弹夹,抽回了狙击步枪,起身就往岛峰的后面跑去。
狙击步枪被我挂在了背上,我一边低着头在浓密的矮灌木丛中梭梭飞跑,一边伸手去掏出挎包里的子弹,咔咔咔地补充上弹夹。
我刚才之所以打光弹夹内的子弹,也是出于无奈,因为其余三个家伙,一直处于紧张堤防的状态。他们非常清楚地知道,如此冒失地下海去捞死尸,本就是在赌博性命。一旦岩壁上有敌对的冷枪,他们必然要遭受射击,这跟他们在岩壁上埋伏了多少同伙无关。
那三个家伙,见黝黑的岩壁上突然窜出一道火线,直截了当地朝同伙击来,这明摆着不是在开玩笑。所以,他们三个飞速地松开了手里的尸体,想一头扎进深海暂时游开,躲过死亡的爱抚。
而我无法看到他们具体的动向,只好从他们扎水之前的动作,判断他们在海水下的位置,于是接连狙射数枪,以求万无一失。
现在,在急速的奔跑中,在急速填补子弹中,我的大脑清晰地知道,那四个家伙全死了,他们的双脚再也踩不上陆地。
“嗖,嗖,嗖……”我狡兔一般地在灌木底下纵蹿,赤红的弹道火线,从我身后十几米的距离划过。头顶的皓月挥发着银白,隐匿在岛峰两侧的海盗强兵们,虽然无法准确判定我的位置,但他们还是往我奔逃的附近打来数枪。
我将身体重心压得更低,犹如小矮人在灌木林疾奔,那些无数狙杀的火线,不断左前右后地袭来,穿插交织成极不规则的网状,试图将我的生命扑盖在下面。
前面的低矮灌木更是繁茂,这让我退而后攻的战术心里有底,和杜莫一起爬上来时,我已经借着月光看清楚了地形。
这座豁口岛并不像谷岛那样,中间呈盆似的凹坑,它仿佛就像一坨倒扣的果冻,上面压着两把叉齿相对的精致勺形钢叉,而重力作用产生的凹陷,就成了下面的低谷。
谷底下也长满了葱葱郁郁的植物,但却因为通风性和山石的走向而决定了植物种类的差异,虽然该岛与谷岛同处热带气候,但在豁口岛上,却只看得到零星几棵望天树。
从岛的豁口处进来,可以潜伏在茂盛的树枝下一直跑,但用不了一千米的距离,眼前就会出现像叉齿似的突兀岩壁,这时就得七横八拐着往里左右折叠着跑,而低谷的尽头,就是我和杜莫白天躲在下面偷生的藤萝层。
而现在,那些调度过来的海盗强兵,正是在这样的岛峰上追杀我,朦胧且透亮的月光下,我的双脚虚踩着坑坑洼洼的石面,不断往这种骷髅胸腔型的山石上跑着。但我知道,我若不靠飞行,或者下到谷底转折,是无法用钩山绳直接荡到对面一侧的峰壁上去的。
一条赤红的火线,带着汽笛般的尖啸,嗖地一下从我脖子后面钻过去。我的大脑顿时嗡鸣,脖颈处的皮肤,甚至感受到了子弹飞速滑行中的灼烧。
“不对。”我心下大惊,杜莫先前说,岩壁上藏了大概二十多名海盗强兵,但从此时子弹射击的密度以及飞来的方向,我就感觉自己仿佛跑在了大街中心,而街道两旁的窗户里,嗖嗖地飞出冷枪子弹。
然而,这条街道的尽头,却不是逃出生天,前面是百米高的断崖,下面也不是浩瀚的大海,人的肉身一旦跌下去,必然要粉身碎骨。更何况,这样一味的将肉身往前冲,死在半道上的可能性极大。
心里想到这些,我愤恨地咬了咬牙齿,耸动的鼻腔中,喷出一股仇杀的怒气。但我一时又无法停下脚步,这种敌众我寡的局势,只要稍不注意,就会被不断压缩包围的火力圈堵住,将我活活地打成马蜂窝。
我抽出腰上的钩山绳,将一端快速绑牢在枪托上,同时脚下更是生风如电,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与身后追来的家伙们拉开最大的距离。
绳子绑好之后,我又掏出匕首上藏着的鱼线,将其快速栓牢在狙击步枪的扳机上。突然,我脚下一停,急刹住奔跑中肉身上产生的惯性,俯身将狙击步枪卡放在一株挤挨着大石头生长的灌木上,然后快速释放着钩山绳索和鱼线,倒退着往回跑。
约摸退到七八十米的距离时,我赶紧躺在了一簇草叶子底下,将身旁的几块彩电般大小的石头搬过来,压在自己的小腹和胸腔上。
在这种月光下追逐厮杀,彼此之间多是凭借夜间视网膜上捕获到的轮廓,以此推断出目标而射击。所以,我改变了自己躺下之后的肉身轮廓,这种暗夜下的“遁隐之术”,会让那些海盗兵一时难辨真假,我也就能在很短的距离内,快速消失在他们的瞳孔上。
“呼呼,呼呼……,梭梭梭,梭梭……”我躺在坚硬冰冷的岛峰上,眼睛望着夜空,贴近大地的耳朵不断耸动,已经可以听到,左右两旁追过来的海盗强兵的气息。
从这些家伙急促的呼吸声,以及奔跑中身体与低矮树枝的摩擦声,我能充分感觉到,他们人数不少,估计得有十多个,至于其他位置上的海盗强兵,我一时无法估算出大概的敌人数量。
“嘣,嘣嘣!”见那些家伙离我越来越近,我就一连拉动了三下手中的鱼线,使那把我安置在前面的狙击步枪激射作响,从而误导这群死死咬住我不放的追杀者,让他们更坚定不移地往前追,以为我的真身在前面。
而我,正好在他们注意力被误导的空隙中,使自己的伪装被忽略掉,从而安全地在敌人的身后出现。
三声沉闷浑厚的巴雷特枪响之后,我开始凭着感觉,像撒网后慢慢收拢网的渔翁一般,用钩山绳将狙击步枪一点点地,快速地扯拽下那株灌木,不给敌人识破我伪装的机会。
在确定敌人都因听到那三声枪响而扑追过去之后,我搬开压在身上的石头,如一具从泥土中复活的僵尸,缓缓坐了起来。
刚才,有个抱着svd狙击步枪的海盗强兵,从我右边十九米的距离跑过。当我拉响狙击步枪时,灼热弹头窜飞出来的赤红色火线,引得这个家伙也像其他同伙那样,疯狂地向前方狙射,试图依靠运气打中我。
但此时此刻,那个家伙不知道,我正嘴里咬着匕首,向他身后悄悄地爬过来。
这些家伙的瞳孔上,已经看不到人在灌木下缩着身子,疾速奔跑时撞动起来的植物晃动,他们一时也为突然不确定我的身影在哪而犹豫着,踟蹰着,于是纷纷放慢了脚步,开始缓缓向前搜索。
但他们心里非常肯定一点,即使一时无法察觉到我,但仍然认为我处于他们的枪口前面。
我嘴里咬着锋利匕首的刀背,使自己接近目标时,既能大大减收呼吸声,不给对方察觉,手也能快速地上刀出击。
月光的银灰色,因为夜的再度深沉而变得惨白,岛峰上的万物,此时映射在人的瞳孔上,就仿佛隔着凸透镜,一切都放大了似的,突兀地彰显在脸前。
我像只夜间捕食的大蜥蜴,四肢小心谨慎地扒在石头和草窠上,慢慢往前挪动,尽管手掌和膝盖被搁得生疼,但我待会儿,会让这个被我锁定在月下瞳孔上的家伙更疼。
这名手持svd武器的海盗强兵,一心一意盯着前方,想提前寻找到我,将我一枪打死。
在我的鼻子就快要碰触到他的鞋跟儿时,他竟然还用一只手去拨开灌木的枝叶,如同乌龟探头似的,伸着脖子往前面的枝叶下观望。
我瞪大着凶狠的眼睛,仿佛枯井中浮升起来厉鬼一般,慢慢从他的背后站了起来,当我的鼻尖儿与他后脖颈水平时,我左手猛地从他左耳掏过,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锋利的尖刀不等他身体因为惊惧而哆嗦一下,就“噌”地一划,将一个活生生的喉结割断。
“啊……”我狠狠地咬着牙齿,低沉阴冷地吐出一口气,并用力将他挣扎扭动的身躯向后搬倒。直到十秒钟之后,他的肉壳上,只剩肌肉神经性的**,我才慢慢松开捂在他嘴巴上的手,将他的尸体拽进了一簇杂草中。
这些夜间埋伏着的海盗强兵,他们彼此之间,各自身上一定有着可以识别敌友的标示,但我仔细看了看这具刚被宰杀的尸体,丝毫看不出哪里有异常。
我不得不佩服,这些海盗真王的手下,在这方面做得真是天衣无缝。所以我万不能换上这具尸身的服装,试图混进他们的队形中,将其一个接一个地宰了。
这种紧张惊险的时刻,盲目地混在敌人的阵型中,最大的危险就是,我根本不知道他们用哪种手势代替暗号,假如对方对我做了一个摆手的动作,示意我向前搜索,而我却打出了自认为可以适用的手势,或者干脆就不打手势,直接扭头去照做。那么对方刚扭过脖子去,大脑中就会电击似的闪念:“暗号不对,目标找到了。”接下来,对方是否射杀我,那就不用想了。
我虽然不知道他们在暗夜中识别敌友的准确手势,但我却可以清楚地知道,他们此时追击我,采用的是一种“金字塔顶部收口式”阵型。
也就是说,他们成扇面扑追过来,越是接近目标,彼此之间的间距就拉得越小,直到完全将我封锁在等腰三角形的框架内,在依靠不断收缩,从而将我打死或活捉。
这种方式其实是孤注一掷的做法,因为即使在他们一群人围拢过来时,我也很可能会开枪打死他们中的几个人,但其余的家伙,依旧有足够的时间,用枪将我的四肢打断。
他们为何要冒这么大的风险,采用这种战术,其实就是因为那两枚肩章的重要性,才被强迫执行这种命令。
知道了这群海盗强兵的大概分布,我便迅速抽身后退四十米,然后绕到另一个临近的海强强兵身后,再像蜥蜴猎食似的,慢慢爬靠过去,将他们的咽喉割断。
可是,他们虽然同为海盗强兵,但彼此的实力和运气却有着差异。当我准备宰割掉第七个正在搜索我的海强强兵时,却出现了意外。
头顶上的夜空,不知在何时,因为阴云的掠过,而使四周的光线骤然减弱了一半。这个过程,会使人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夜盲,瞳孔需要适应一会儿,才能再次较好一点地看清周围的轮廓。
当我准备去宰割掉第七个海盗强兵的时候,真是想也想不到,那个家伙居然向我爬了过来。
我当时真是吓了一跳,就仿佛我是一列行驶的火车,原本按照时刻表朝前跑着,却出乎意料地从同一条轨道上、看到了相对而来的另一列火车,于是我突然刹住了车,而对方却继续保持速度前进。
这是个很矛盾的过程,对方可能还没有看到我,更或者是,已经看到了我,但就是要加速和我相撞,而我的这列火车,又不能像受惊的胖妇人一般,提着裙子跑开,让它过去。
如果我现在急忙绕开,那么势必要有暴露自己的可能,因为第七个海盗强兵在往回爬动时,他的眼睛肯定要高度注意着前方。
这会儿的光线,一时间昏暗得只见手掌而不见五指,我若有所异动,他极可能会因为彼此看不清识别敌友的手势而向我射击,这枪声势必会像警笛一样,使我再度成为岛峰上的“过街老鼠”。
我将自己的下巴使劲儿贴在地面上,两只既嗜血又紧张的眼睛,狠狠往上翻着,一眨不眨地盯着对方爬过来。
第七个海盗强兵,很可能是嗅觉到了周围死亡的空气。因为他迟迟没能找到目标,而他那些在附近搜索的同伙们,却也半天不见了动静。于是,这个家伙想趁着这会儿乌云遮月,偷偷后撤几十米,即使这么做很有可能致使我逃跑,但他自己却是安全些了。毕竟,刚才死在海里的那四个家伙,不是他的亲戚朋友,而且这次调度者的命令,并不关乎他个人多少实际的利益。
但我不会因为他的怯懦而让他活着离开,他这会儿抓在手上的那把svd狙击步枪,刚才可没少朝我的身影射击,他是因为始终没打死我,自己心里才没了底,才准备逃匿出今晚这场未果的角逐。
光线随着第七个海盗强兵的靠近而变得更为昏暗,我的鼻子几乎是与地表碰触着,可以清晰地闻到一股潮湿腥咸的岩石和野草的味道。
这些家伙在我刚才奔逃时,已经看出了我只有一个人,所以我一旦潜伏起来,是不敢轻易再开枪的。他也许就是看中了我的被动性,才在察觉到我之后,毅然调头爬了过来,想和我来一场冷兵器的肉搏。
在厮杀的战场上,我几乎遭遇过任何一种性格的人。如果眼前这个家伙,本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二愣子,倔牛脾气一上来,就毫不考虑后果,而且根本不去意识也意识不到,自己激进的行为是否已经背离了客观利益的需要,那我只能送他去见上帝,来斩断这种不知趣的难缠。
我的左手里,其实早早地就握住了一把fn57手枪,枪身平躺着对准了他。我之所以这么做,先是堤防着他中途耍诈;再者就是,待会儿他一旦跟我扭打在一起来,我在身侧的草窠底下预先塞着一把手枪,那他可就是活该死了。
当月亮像夜空中的一个黄点,被一滩浓墨似的阴云抹去,第七个海盗强兵越爬越快,冲我而来的意图愈发的明显。
这一刻我彻底明白,这个自大的家伙,他知道我不敢随意开枪,所以他居然想仅凭一个人之力活捉了我,这比带我的尸身回去交差或许更能领到丰厚的奖赏。
“哼!”我的鼻腔轻轻喷出一股气流,嘴角儿冷冷地弯了弯,还是一动不动地紧紧趴伏在地上,眼睛死死注视着他。
就在第七个海盗强兵扒在地上的双手距离我刚到一米半距离的时候,我右手抓起一个馒头大的棱角石块儿,抡足了狠劲儿,朝他那黑咕隆咚的面门上砸去,如果运气好,弄破他一只眼球不成问题。
我本想抓一把沙石,出其不意地撒进他眼窝里,可由于几日的降雨冲刷,岛峰上尽是斑驳醒目的大石头和粗犷的山体裂缝,所以我只能用石块儿朝他砸过去。
棱角锋利的石块儿一脱手,我后脚猛地蹬地,身体向前蹿去。虽然此时光线黑得要命,但那个家伙还是看到了我抡起胳膊的投掷动作。
他飞快地低下脸,用一只胳膊抱住头顶。噗地一声,虽然石块儿砸在他胳膊上,但我却趁机擒住他的两只手腕。既然他已经活着逼近了我,那我就得从他身上挖掘出另一种价值:撬开他的嘴巴。
这家伙体型大得像头水牛,若站直了身体,估计比我还要高半头,从我将他两只手腕儿拿住的那一刻,他身体就猛地向右侧一翻,竟然连带我也随之翻成了仰面朝天。
我心下已经对于他的蛮力吃惊不已,就在这石火电光的一瞬间,一团黑乎乎东西,突然从我的眼睛上方略过,而我的小腹上,顿时产生一阵剧痛。
这突如其来的疼痛,使我立刻明白过来,这家伙居然在极短的时间内,利用双脚夹住篮球般大的石头,如破坏城池的投石器一般,向我的身体中部报复而来。
这一下,幸好砸得靠上,若是再往下一些,非得伤到我最男人的地方。而这个家伙,当时袭击我的时候,正是出于这种报复心态。
他心里很清楚,我既然拿石块儿往他面门上砸,就是基于有意砸破他眼球的放任心态。他心里一定很愤怒,所以才用双脚夹起石头砸我的要害,想置我于死地。
那颗皮球大小的石头,从我身体上一滚落下去,我的双脚也夹住了一块儿大石头,嗖地一下反砸过去。但我没有报复性地意图砸他的下身,而是用脚夹着石头猛向自己头顶上方砸去,希望砸烂他的脸。
在这个家伙放肆地爬过来之前,我本想生擒了他,从他嘴里获得一些重要的信息。但是现在,他出手这么猛,出乎了我的意料,我只有一种念头,就是不择手段地宰了他。因为,他的危险性已经不容我再想审问他了。
反击的那块大石头,砰地一声砸在了岩石上,依靠耳朵的听觉,我知道这家伙歪头避开了。不等他再次夹起大石头砸我,我腰部奋力一挺,又将他扯拽着翻趴过来。
这个家伙顷刻之间变得像一头咆哮的巨熊,他迅速单膝跪地,想用一只脚蹬住我的小肚子,将我掀飞起来,横摔在一旁的大石头上。
任何依托肉身而活着的人,若是被那样摧残一下,非得骨断筋折,腰间盘彻底瘫痪。而我身子一扭,不让他抵在我肚子上的那只大皮靴发出力道。
我的双手用力下压他的两手腕儿,往自己左侧拽过来的同时,右臂随即一记肘击,当地一声闷响,重重击砸在他太阳穴上。
这家伙疼得嘴角儿斜咧,大方脑袋哆嗦了一下,可他死死咬着牙齿,就是不喊同伙过来插手。看来,这个家伙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有信心,仍想单枪匹马地生擒住我。
“嘘!it’s,me.”我焦急地小声地对他说着,让他以为我不是敌对者,只要他稍稍放松一下,我就出其不意地宰了他。可他嘴里竟然叽里咕噜低语了一句,丝毫没一点松懈,与我对抗着的力量。
我心下顿时明白,这是海盗真王一方的暗号,我连听都听不懂,又如何去对接。既然心术行不懂,那就得来硬的了。
“哼哼!”那家伙见我无以应对,立刻识别出我的阴谋,就对我轻蔑嘲弄地讽笑了两声。
“小子,把两枚肩章交出来,我保证你不死,日后你跟着真正的海盗王,财富和势力必会超越你此时在海魔号上享受到的待遇。”
我心里又是咯噔一沉,虽然月光阴黑,但听他沉闷而镇定的说话声,他的年纪约摸四十六七岁,正与杰森约迪的年龄相仿,与当初守护海魔号的十二个魔之的年龄相仿。
“哦!除非你是十二个守护魔之里的前辈,否则别用鬼话哄骗我。”话虽然这么说,但我心里已有**成猜定,他极可能是海盗魔之中的一名。
“哼哼哼哼,年轻人,多虑了。”这个家伙手上的劲儿虽然没有放松,但他的语气和暗示,我已经听得很明白。他,正是二十守护里的其中一个魔之。
“你要的东西,不过是两枚肩章,世间的能工巧匠那么多,再去制造一副全新的就是。大家都在海盗船上提着脑袋混饭吃,何必苦苦相逼,今夜月黑风高,我未必就死在你的手上。”
我说这些话,只为了打烟幕弹,让自己给他的感觉上,认为我就是一个海盗味儿十足的海盗强兵。尤其重要的是,让他觉得我根本不知道那两枚肩章隐藏着的惊人秘密。
“呶呶呶……,麻礁何时培养出了你这种强悍的海盗兵了,真是后生可畏,却又口气不小啊!”
这个身如巨熊般壮硕的家伙,对我既赞叹又嗔怒地说着。但我心里很清楚,他一旦感知到我与那两枚失落的肩章不搭边,杀我之意就要即刻爆发出来。与此同时,我也约摸知道,原来杰森约迪在十二守护中的代号为:魔之麻礁。
“不过,你说的那两枚肩章,我倒是知道一点下落。可是我不能肯定,我若告诉你这些信息,是否还能像直接交给你两枚肩章那样,对你有足够的价值,令你履行你刚才对我提出的待遇。”
我喉结耸动,吐了一股口水,让自己显得体力不支,让自己示弱。“这场厮杀没有尽头,我不是怕死,我只是不想厮杀到最后,还不知道荣华富贵的滋味儿就埋骨在这片群岛之上。我出身很苦,所以我发誓,一定要过上挥金如土的日子,哪怕只有三天,我也死而无憾。”
我手上和他较着劲儿,嘴里坚定且执着地对他啰嗦了一大堆话。当然,这些语言还是烟幕弹,我还是在用心术对他攻击。
我只对他说,我是为了财富才参与这场厮杀,并未告诉他是因为我的女人被杰森约迪给软禁,才迫使我无奈到此时此刻。
因为,我还不能确定,芦雅被命中水拐跑之后,海盗真王是否知道了这件事情。
倘若命中水没把这事儿告诉他们,我自己说露了嘴,导致他们回去之后就找命中水要芦雅,以此要挟我交出肩章,或者让我想法帮他们弄到肩章,那我可真是比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痛苦。
“哦?哼哼,那要看你说的这些讯息是否有价值,如果有,我拍着人格保证,把你运作进我的海盗队伍中,别说三天挥金如土的日子,就是三年、三十年,你也一样可以挥金如土。”
“真的!”我假装动心似的反问。其实,我心里很清楚,他也是从嘴里向我打烟幕弹。
能够成为向猎头一族问鼎的十二守护魔之,又积累了那么带着血和脏脏的财富,不知杀了多少条无辜的性命,运用了多少亵渎人性的阴谋。
他这种人何来得人格,他只会拿人格杀人,我若信了这番鬼话,今夜岩壁之上必是葬身之地。
“好,既然您是位德高望重的海盗前辈,话都说到这份儿上,我也就不怀疑什么,是死是活就堵了这一把。我告诉你线索。”
“好,果然是个识时务的好男儿,很像我年轻的时候,呵呵。”这家伙趁热打铁,再度对我释放心术烟幕弹。
“和我们同来这座岛屿的人中,有老船长重金聘请的杀手,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脸上刻画着牢笼,有着一双血红的瞳孔,非常的恐怖,我们都很敬畏他。”
说话间,我喘了一口气,手上的力道也虚势放松了一点,意在麻痹对手。只要他敢出其不意的攻击,我还是有提防之心的。
“那天过了傍晚,夜里非常的冷,我们船上聘请的那位杀手,看到一处山洞中隐约闪出了火光,就悄悄埋伏了过去。但是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情了,因为那里并未传来打斗的枪声。我当时虽然很想过去烤火,但却不敢靠得太近,所以就只知道这些。直到后半夜的时候,那位红瞳杀手招呼我们集合,他告诉我们继续留守该岛,而他自己要离开一下。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了他把两个类似肩章的东西揣进了口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