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大汉比大秦好,但好得有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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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的卯时,天渐渐亮了,借着并未散尽的夜色,娼院很热闹,几路人马,各自开始收拾残局。

贺忠带人将五花大绑的田义之流押往城外沉塘,从今往后,这长安城就再也没有这号人啦。

娼院主家则吩咐童仆们出来擦洗血地,将不该留下的痕迹全部清洗掉。

万永社那些普通的子弟们,则分别散开,各自找地方歇脚搵食去了。

至于富昌社的“残兵”则兵分两路。

社尉郑乐带人扛着周武等人的尸体前往长安县寺报官。

社丞吴文在贺忠“建议”之下,会跟樊千秋去买石棺。

再往后,贺忠、郑乐和吴文等人还要齐聚长安县的县寺,和公孙敬之演一场戏。

等戏演完之后,昨夜和今晨发生的事情就算是尘埃落定了。

人死不能复生,只能听活人摆布。

辰时,樊千秋和淳于赘,领着吴文等人就从娼院里出来了。

此时,中秋刚过,大汉迎来了昼短夜长节令,虽然午间有些暑气,晨间却凉飕飕的。

北城郭的几座城门和各里的闾门渐次打开,让分割开的长安城逐渐合成了一个整体。

日出开门,日落落锁,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进出,这是维持了千百年的规矩。

因为时辰还早,行人客商不多,进出城门的黔首就更少了。

只有穿着各色卒衣的卒役们,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忙碌着。

门卒们在开门,亭卒们在巡街,更卒们在敲钟报时,力卒们在洒扫除尘……

所有这些役卒都是从黔首中征调来的,一月只供给三石三斗三升的原粮,无俸钱可拿。

和大秦相比,大汉的徭役轻了许多,但对黔首而言仍是一个负担。

大汉男子年满十五岁之后,会被府衙登记为正卒,之后一直到五十六岁,都要服徭役。

大汉正卒要服的徭役主要有三种。

一是兵役,共两年,一年在本郡国为郡国兵,而后考核登记,优者到长安为卫士,劣者去边塞为一年期戍卒。

这两年可以连续服役,也可以分开服役。当然,这郡国兵、卫士、戍卒并非全都是征调来的正卒,也有募兵。

正卒只用在军中服役两年,募兵则可长期留在军中:前者只发口粮,后者还可领到月俸钱。

二是戍边,正卒每年都要到边塞为三日戍卒,这是前秦遗留下来的惯例,延续到此时已不合时宜了。

先秦时邦国地小,去到国境只需要半日或一日,戍边三日其实不过等于出一個公差。

可秦汉王土方圆万里,用数月时间赶路,最后只戍边三日,怎么算都是赔本的事情。

于是,戍边可以用钱代替,一日百钱,三日共300钱,也就是樊千秋要交的过更钱。

大司农收到这过更钱之后,恰好就可用来给一年期的戍卒和招募来的戍卒发放俸钱。

三是更役,每年一个月,就是到本郡县充当各种各样的“役卒”,只有口粮无俸钱。

这更役当然可以不服,每年只要向府衙缴纳两千钱的践更钱,就可以免去更役之苦。

樊千秋去年也没有服更役,所以在钱万年催征的赋税中,也有更赋2000钱。

笼统算下来,一个男子若能活过五十六岁,那所要承担的徭役仍然非常繁重。

四十二年间,共要服兵役两年,戍边役141天,更役42个月。

合算下来,就是70个月:将近六年时间,占七分之一的壮年。

封建王朝劳役黔首的程度,果然是到了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啊。

这还是无为而治的大汉,到其他的朝代,人身劳役只会更重。

……

一夜未合眼的樊千秋和淳于赘走在前面,吴文和十几个富昌社的打卒们则跟在身后。

也许是因为害怕,所以富昌社的人和樊千秋两人保持着七八步的距离,不敢太靠近。

在路过一些偏僻的岔道小巷时,他们还紧张地东张西望,生怕暗处埋伏有伏兵等着。

倒不是他们胆子小,而是被昨夜的变故吓成了惊弓之鸟。

他们明明是来给别人做局的,但最后竟把社令赔了进去。

吴文之流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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