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哼!要我说啊,师傅就是偏心!从小就这样,什么好吃的,好用的,都给师兄,现在也是这样,好不容易有个漂亮的妞,还让师兄抢了先!哎!”秋生躺在床上满心的愤愤不平。

“少说两句吧,师兄是茅山内门弟子,咱们只是外门弟子,待遇当然和咱们不一样咯,再说了,师兄出门是办事的,让你去,你去了能干吗?就像师父说的,去了捣乱吗?”文才翻了个身打着哈欠说道。

“嘿!你哪边的?你得跟我一边你懂不懂?”秋生不满道。

“我跟师父一边的...”

文才小声嘟囔了一声后道:“行了时间不早了,都快天明了,赶紧睡吧。”说罢阂眼再也不搭理秋生了。

说实话,不单单秋生妒忌焦杰,就连文才,肥宝,也都妒忌焦杰,凭什么焦杰一个人占了那么多好处?从小到大,又是泡药浴,又是吃药膳,就连传授功法也都是一对一传授,都是徒弟,凭什么差距这么大?

没办法,以林九的财力物力,能供得起焦杰一个人练武已经不错了,哪里还拿得出闲钱供第二个?

再说了,放眼望去,哪门哪派不是如此?大师兄在门派中就相当于是太子,拥有绝对的权威,不紧着大师兄,紧着下面小师弟,这不扯犊子呢么?

就比如说文才,秋生和肥宝他们,他们的武艺,道术,都不是和林九学的,而是从焦杰手中学得的,所有功法,道术,都是由林九传授给焦杰,再由焦杰传授给下面弟子,这就是大师兄。

别看秋生这会愤愤不平的,但站在焦杰面前屁都不敢放一个。

焦杰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焦杰这没心没肺的狗东西还挺兴奋,跟二哈似的。

林九却是满心的依依不舍,毕竟孩子第一次单独出门,而且外面世界那么危险,但雏鸟总要长大,总要离开父母羽翼的庇护,这一步是必须要走的,自己能养他十年二十年,莫非还能养他一辈子不成?

“焦杰啊,我知你素来机敏,但行事切忌多长个心眼,险恶的不是江湖,而是人心!少做,少说,万事小心!”

焦杰沉默片刻声音低沉道:“徒弟晓得,师父放心,徒弟会照顾好自己,不会让师父担心的!”

回屋拿了自己两身换洗衣服,腰间一侧挂着七星长剑,另外一侧挂着百宝囊,背负一柄桃木剑,潇洒出门。

林九说了,让焦杰去任家镇客栈找一个名叫米念英的女人。

听了这个名字只感觉很熟悉,一路上想了好久焦杰才恍然大悟,这个叫米念英的女人,不就是新僵尸先生剧情中楼大龙的小姨子嘛!

找了家早餐铺饱餐一顿,焦杰心满意足来到客栈,通过客栈老板找到了米念英。

“你好米小姐,我是九叔的徒弟焦杰,九叔让我来帮助你。”

看着米念英,焦杰眼中是掩饰不住的赞叹,如果按照样貌来说,米念英也就是朱珠这个级别的,但是从气质上来说,这可就大不一样了!

焦杰从生下来就在任家镇,就算是近几年赶尸,也都是昼伏夜出,走的也是深山老林,根本没见过什么世面。

平日里接触的都是满脸皱纹,皮肤粗糙如树皮的农妇。

就算有那么一两个天生丽质的姑娘,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皮肤也早已黯淡粗糙,毫无光泽可言了。

可这位米念英小姐着实给了焦杰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皮肤如玉,气质如兰,宛若精灵般,跃入焦杰眼帘,让焦杰心中大呼过瘾,这才是女人!这才是女人嘛!

一个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肌肤白嫩如羊脂,一个长年累月下地务农,风吹日晒,皮肤黝黑,粗糙如树皮。

一个是被捧在掌心的明珠,被保护在温室中,天真,灿烂,浪漫。

另外一个从小就背负起家中生计,起早贪黑割草,喂猪。

一个锦衣玉食,另外一个粗衣麻衫。

这怎么比?无论从样貌,皮肤,气质,穿着,打扮上面来说,都不是一个级别的啊!

整天把你关在男人堆里,偶尔来一只母猪,你都会觉得它眉清目秀,焦杰现在就是这种状态。

每天看惯了农妇,乍一看米念英这种精致的城里小姐,怎么可能不被晃瞎眼睛。

“米小姐你好,我是九叔的大徒弟,焦杰,你可以叫我阿杰,或者叫我杰哥,我朋友都这样叫我。”说着焦杰伸出手。

米念英眼神闪过一丝惊愕,她没想到这个看起来穿着如此朴素的男孩子,居然还会握手这种西方礼仪。

米念英下意识伸出手掌,焦杰嘴角含笑,轻轻握住米念英指尖,随后松手。

“这家伙居然还如此有绅士风度??”

米念英对焦杰彻底产生了兴趣,米念英见过不少男人了,许多男人在第一眼看到自己的时候都会被自己的美貌所吸引,焦杰还是第一个能够如此无视自己样貌的男人,而且他还懂得西方礼仪,而且还如此有绅士风度,这由不得米念英不对焦杰产生好奇想法。

啧,米念英哪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纯粹就是一个人面兽心的小畜生啊,别看焦杰这小畜生表面上一脸的云淡风轻,实则心中早就怒吼出声了。

“嗷嗷嗷啊!不行不行!淡定!淡定!千万别把人家妹子吓跑!

淡定!焦杰你要记住,你是首富的儿子!你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鳖!她好看咋啦?你要淡定!”

笑吟吟询问道:“听师父说米小姐这次来是因为楼大帅而来,不知米小姐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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