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朱元璋在黎明收到信,那时炮火轰鸣,武昌城破,陈理出城投降,一统江南指日可待,他大笔一挥,只回复两字——坚持。第114章 入梦  花了两天,朱标把明王起义时留下的记载资料通通看了一遍,只是因为事发时太过混乱,没有专业史官在场,加上古代通讯不发达,能查到的东西实在少之又少,部分文章还遭到过损毁,是不是修补润化过那更是没人清楚,效果并不十分好,看了和没看一样。  又过了三天,收到消息的张中和周颠赶回来了,他们不放心朱标贸然进入妖怪的梦境,所以坚持要在一旁护法,如果石人有什么心思,宁可砸了它这个意义非凡的“古董”,也不能让朱标出事。  就这样,在第六天的时候,众人众妖齐聚于钟山顶上,要在这里让朱标入梦。一来,城里不方便,许许多多的杂事难免有干扰。二来,在龙脉的地界上,朱标的护身小龙更有底气。  朱标挑了一张软和带靠背的椅子坐下,请石人开始施法。  石人道:“你在梦里过了多久,现实里就有多久,你真准备好了?”  “我已经吃了辟谷的丹药,也通知了家人、师长和朋友,石先生请吧。”  石人道声好,跳到朱标对面缓缓停下,它丢掉眼睛的那个眼眶依旧是黑沉沉的,如一个黑夜里沉甸甸的墨水囊。从那里面,突然飘出一阵白烟,烟雾在缭绕间飞向朱标,轻轻围住他上下浮动,这烟没有味道,像丝绸一样柔软,朱标体会到还是孩童时靠在马秀英怀里的感觉,放松身体不做抵抗,片刻就昏沉睡去。  叮--  凿子在坚硬石料上擦出一个火星。  “还要多久?”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急什么。”一只左手按在石头上,手的主人又砸下一凿,不急不缓,“这东西啊,自己做出来的才有意思,你的草鞋不也是吗?自己做的穿起来才舒服,买来的总要挑毛病,不是带子短啦,就是底不够厚。”  那男人不说话了。  狭小的茅屋内寂静下来,一时间只有规律的敲击声响起,等到太阳落下,韩山童收了手,借着夕阳从窗户外透进的最后一束光线端详自己的作品,金色的光点不偏不倚,正好落在石人的脸上,它那处空洞的眼眶里,好像盛放着不属于人间的美丽东西。  “你看,漂亮吗。”  刘福通道:“你的手艺不好,雕的太粗糙。”  “这是要埋在黄河泥沙里给百姓看的东西,精致无用,谁懂得欣赏?就是要这样的质朴,简单了才有生气,才像是平民百姓们的救世主,而不是那些官老爷的。”  “你说了算。”刘福通道,“总之事情安排下去了。我们在黄陵岗的信徒还算多,这里的工程数一数二的艰难,粮食待遇却是数一数二的差,民谣已经传了一个月,现在是不是可以动手了?”  在琐碎的交谈声中,朱标的意识慢慢回拢,从听觉开始,他逐渐恢复了五感,最后那一个是视觉,他看见身前的两个高大男人。  离他最近的那个,有张端正的方脸,眼睛又大又亮,两条眉毛短而粗,身材健壮,肤色发黑,穿着一身灰色麻衣,讲起话来,不知怎么的,有股令人信服的力量。  离得远的那个,皮肤白些,是张长脸,神色傲气许多,眼睛细长,眉毛也细长,鼻子更挺,身上也是麻衣,不过是件纯黑的。这人的目光总是放在另一人身上,好像要时时刻刻看着他一般。  打量完他们,朱标的理智才完全回来,发现不对的地方。他的视角矮了一点,身体也不能动弹,死沉死沉的像块石头。  石头?  低头一看,朱标看到了动画片般简单的手脚,心里怒骂几句,这还真是“我”的执念,“我”的心愿,他本以为自己会变成一个修河道的民工,或是一名红巾军什么的,再不济也是元朝的小吏,没想到直接成了石人,该死的有代入感。  看来原先的设想必须推翻了,如今以一个石人的身体,能做到的事有待思考,怎么参加起义也得从长计议。  平复了心情,朱标冷静下来接受现实。他又默默听了一会儿,听明白情况,原来方脸的这位就是明王韩山童,长脸的这位,是大名鼎鼎的刘福通 。  他们正在收拾行李,打算连夜到河边去,把自己埋进地里。  “驴车雇好了,人也打点过了。”韩山童推开门四处看了看,“我用的是出殡的借口,你莫忘了。”  刘福通点点头,深吸一口气,半蹲下一使劲,把朱标抗在身上,大步走到外面,借着月光将他放在一个简单的棺材里。  棺材非常难看,没有漆也没有样式,长长方方,白白的,比死人还像死人,笨重又呆滞,看到它仿佛就看了凝固的生命。  过了一会儿,几个和尚来了,他们身后跟着五六个披麻戴孝的姑娘小伙儿,还有几个老太太老爷爷,众人手里分散捧着唢呐等乐器。  韩山童和他们说了几句话,他们应下来,一帮人吹吹打打地开始走。碰上盘问的岗哨,只说棺材里死的是亲戚,有急病,所以晚上发丧,连夜去埋,因为打点过了有人帮衬,一路平安无险。  到了地方,韩山童叫大家散了,他和刘福通坐着驴车,一起往河边走。  弯月当空,宽广河面反射着粼粼波光,黄河在夜间仿佛失去白日的气魄与雄伟,变得更像母亲。  可即使看不见它,韩山童也清楚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错觉,河水一往无前朝远处奔腾而去,呼啸,翻卷,何曾在乎过人的感受。  “福通,你说这黄河会流到哪里去?”  “流到海里去。”刘福通淡淡道。  “那百姓呢?百姓会流到哪里去?”  刘福通看向他,用坚定的声音回答道:“我希望是流向你我,如若不是,也绝不会流向元廷!元政不纲,我必要替自己、替天下找出一条生路来!”  “……埋吧!”韩山童翻身从板车上下来,推开棺材盖,将朱标抱出来搁在地上,“他们还有五六天就会挖到这里,我们等明天就去加入民工,到时好看准机会举事。”  刘福通拿出一个铁铲子,将尖端插进黄泥里,三下五除二挖出大坑,接过朱标扔进坑中,开始填土。  为了这个坑不会被提前发现,看起来旧点,韩山童找了一堆枯枝败叶放上去,又添了几捧灰土使其与环境融为一体,这样一来,普通人挖到的几率就大大减少。  此处不能久留,他们干完活,迅速整理好东西,重新上了车赶着驴走了,连头都没有回,快得像是埋地雷。  整个过程中,朱标感受到自己是可以说话的,也能像石人那样跳着动,但他选择了沉默等待。  无论说什么,石人也得被埋进去,再被发现,不然如何起义?说了话反而干扰他们的计划,让他们分心。  初来乍到要做的不是靠热情瞎指挥——况且不一定有人听,而是多看多思考,沉下心来观察一切。  老朱同志说的坚持,从现在开始就要体验了。  这不仅仅是考验,更是锻炼能力的机会,一定要成功,一定要做到!  朱标下了决心,慢慢将识海下沉,不再关注外界,全身心凝视自己临时的石头身体。  被埋住的感觉很不好受,黄河决堤泛滥,泥沙全翻过了一遍,土里甚至没什么活物,连蚯蚓蚂蚁都少见,睁眼闭眼全是一片漆黑,仿佛与世隔绝,如果是一个没有修炼过的普通人,恐怕会变成疯子。  日日夜夜过去,在险些失去对时间的感知时,一个铁锹终于狠狠戳在了朱标头顶,发出噗的闷响。随后有人走动、说话,片刻后,一双手拍开覆盖在朱标脸上的泥土——刘福通埋的是真挺实在。  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红脸大额头,短鼻子,赤着脚,除了头上裹了一块布,腰间裆上裹了一块布外,什么都没穿,浑身的黄泥沙,正惊讶地看着他刚挖出来的大石头。  赵十九莫名的一阵心悸,他敏锐地明白自己似乎是揭开了一张不得了的大幕,石人的歌谣传唱那么久,所有民工全都听过的!  有一个叫王六七的人悄悄凑过来,他是白莲教安插在此处的信徒之一,机灵聪明,能吃苦,会处事,任务是鼓动民心,见赵十九挖出石人,赶紧过来插手:“赵哥,你这是找到什么宝贝了?”  赵十九和王六七关系不错,没有避着他,颤声回答道:“一块大石头,好像是石人,那首歌你听过没?”  “我读过私塾,认得几个字,我来看看。”  王六七几铲子将坑扩大些,只见随着泥沙的消失,石人背面的字露出来,他念道:“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  赵十九险些跳起来,赶紧去捂他的嘴,压低声音喝道:“后面不能念了!不能了!快把它埋起来!什么事都没发生!”  王六七用一种赵十九无法理解的眼神看着他,说道:“既然被挖出来了,怎么会什么都没发生?”  “可是……”  啪!  鞭子劈头盖脸抽在王六七背上,一个兵骑着马,站在河岸上:“再偷懒没有饭吃,全部砍头!”  因为离得近,赵十九能看见王六七脸上抽搐的肌肉和咬紧的牙关,被强征做民工后,他自己、他身边的人,都被打过不知道多少回,他已经习惯从天而降的惩罚。  他感到吃惊的是王六七凶狠的眼神,他的眼睛里好像有两团火在烧,马上就要冲出眼球,化做野兽咬死所有敌人,但不知为何强行忍了下来。  转过身去,王六七又是赵十九熟悉的那个人,低头哈腰、逆来顺受:“马上去,马上去,没有偷懒,没有偷懒。”  小兵眯着眼睛嗤笑一声,手一扬,不由分说又是一下:“看你身体还够结实,正好来试试我的新鞭子。”  他能有威风,全靠手里的武器,没了它,就谁也不如。至于武器是干什么用的,他才不管,到了手上,他愿意怎么用,就怎么用。早上睡醒了,他要打人,中午吃饱了,他要打人,骑着马跑一圈,他要打起码十几个人。  看见别人难受又不敢说,他就觉得很得意,很了不起。  尤其是老年人,朝廷并不筛选征来的人,上面的大人们是个人就要,身体不好的老年人有很多,一鞭子下去,立刻倒下,第二天就死,多好玩呐!  小兵想到这里手又痒了,不再理会王六七,喊了声驾,骑马走远。  马蹄踏过,岸上黄泥飞溅。  河道宽广,一望无尽头,成百上千的民工们像蚂蚁一般细细密密铺平在黄泥上,挥洒着血汗,每一次低头弯腰,都卸下一担沉重的沙土。  他们是父亲、是儿子、是丈夫、是兄弟。他们离开家,就把家人的牵挂带在了身上,每一天,都有人盼他们回去。  但那都是过去的事,来到这条河上,他们变成数字。  面对陌生的土地,暴怒的洪水,或是更可怕的人祸,一切挣扎和不平都将被湮没。  王六七用脚把泥拨回去,推了推赵十九:“快走吧。”  朱标静静看着。第115章 入梦2  骑兵一路向前,所过之处,人们不禁全都瑟缩起身体,直到他走远了才站直。  “许夫子,人走啦!”  蹲在地上的男人这才缓缓抬起头。他的年龄有些大了,头发花白,胡子花白,脸上皱纹遍布,是这几队民工里最听话的那一个,也是最胆小的那一个,如果说人的勇气可以用水来形容,那么他的那滴水还未落下就会蒸发。  他要为自己的女儿考虑,如果不能活着回去,她一定会被族里逼迫着嫁给地痞流氓。  “谢谢。”许夫子道,“一时半会儿他应该不会再来了。”  “谁说不是呢。这个造孽的奴才,他就是马箭的一条狗!马箭叫他去吃屎他也敢!”  扶起许夫子的汉子瞪着眼睛,好像用目光就能把那背影撕碎:“要是老子没有爹娘妻儿要养,一准反了,把他塞进猪圈里。”  许夫子确实是个夫子,他读过书,有文化,看着有儒生气质,照理说是不应该在这儿的,只可惜他家里太穷,穷到没法打点关系,而强征民工,不会因为除了钱以外的东西放人。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几千年来深入人心,虽说当今的朝廷不重视这个,民工们却尊敬许夫子,爱和他聊天说话,力所能及下也帮帮他的忙。  许夫子有一点清高,他不太瞧得起周围的人,但是为了合群、为了生存,也就把那股文人的穷酸气憋住,没露出来。  “唉,这话私下里说说就好了。”许夫子道,“我盼着有天治好河,快些回去,即使吃不起,穿不上,也比把命丢下强。”  汉子觉得他很懦弱,但也不好反驳什么,岔开话题:“夫子,你说为什么就没人反呢?我听说白莲教在各地都闹起义,咱们这儿怎么没有?”  “人心似水如烟,起义又何尝是简单的?”  “那有何难,大家伙一起上,还能拦得住不成?”  许夫子想了个比喻给他:“这么说吧,你和我讲过你家里的事,光是你老婆和你娘闹矛盾,你就头大如斗,惊慌失措,这么多的人,你又怎样鼓动?”  “这……也是。”汉子道,“可我不行,总有人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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