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代留过学正文卷第三百五十七章曹佾:想要命就赶紧还钱赵煦回到大内后,就先去庆寿宫,向两宫请安。
他到的时候,庆寿宫已经有客人在了。
是济阳郡王曹佾,那位在现代据说是八仙之一的曹国舅原型。
曹佾也是确实是个有福气的。
他这一生,无风无浪,富贵至极。
即使王安石变法的时候,也没有人敢碰曹家一根毫毛。
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得罪了高家,官家可能还会一笑置之,可若得罪了曹家……那就自求多福吧!
“臣佾恭问官家圣躬万福!”曹佾看到赵煦,当即就要行礼。
赵煦赶紧让人扶住这位长辈:“舅祖长者,不必多礼!”
他也上前,搀扶着曹佾,让他重新坐下来。
这让曹佾深受感动:“官家对老臣,实在是太厚爱了……”
“都是一家人,舅祖不必如此拘礼!”
这让曹佾深受感动,连称不敢。
赵煦却是假作不知,问道:“今日舅祖怎入宫来了?”
曹佾叹息一声,道:“老臣管教不严,致使昔日旧仆,竟打着曹氏的旗号在外为非作歹……”
“老臣惶恐,故此入宫来向太皇太后、皇太后还有陛下请罪……”
说着,他就要起身跪下来谢恩。
赵煦怎么可能让他做这样的事情,轻轻用力,就拦了下来:“舅祖,我已经说过了,都是一家人,在这宫中,就不必拘礼了……”
“且这个事情我也已经查清楚了……”
“确实是曹氏弃仆,追逐财帛,利欲熏心,自作主张罢了……”
“和曹氏没有分毫关系!”
曹佾顿时感慨道:“官家仁圣,官家仁圣啊!”
赵煦微笑着,他如何不知道,那什么范家其实就是曹家攫取财货的代理人。
不然,区区一个曹家旧仆,如何能在这汴京城里,混的如此风生水起,还能屡屡拿着曹家的名头吓唬人?
曹家人又没瞎没聋!
……
送走曹佾。
向太后就拉着赵煦的手,轻声问道:“六哥今日巡城,发现了汴京商贾,侵环道的墙垣?”
赵煦点点头。
向太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汴京城商民侵街的事情,她当年还在闺中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
自然,向太后同样明白,能光明正大的侵街的人,每一个都不简单。
于是,向太后问道:“经筵官和随行的大臣,没说什么?”
赵煦道:“诸位大臣,都有谏言……”
“比如范侍读就说,侵街者非百姓也,乃公侯!”
“程说书也言,外戚勋臣受国家之恩,得黎庶供养,应该知足……”
赵煦自然不会隐瞒这些细节。
两宫听着,都看着赵煦。
太皇太后问道:“那官家是怎么回答的?”
赵煦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假作思考了一会后,才道:“孙臣以为:外戚勋臣,只要大义不失,偶有小错,身为人主自当宽宥!”
这个事情上,赵煦没必要在两宫面前演。
毕竟,他在两宫面前的人设是——聪明、早慧、有决断,同时孝顺、重感情。
所以,赵煦偏袒高家、向家甚至曹家都算正常。
可其他家算个什么东西?
也配碰瓷高家、向家?
赵煦若是在两宫面前充傻,那就太笨了,也会伤害他好不容易和高家、向家建立起来的良好关系。
果然,太皇太后听着就已经欣喜的点头道:“官家这样想就对了!”
向太后更是吁出一口气,说:“六哥心里面既然清楚,母后也就放心了!”
赵煦笑着,握着两宫的手,道:“太母、母后,远近亲疏的道理,孙臣是知道的!”
“家人是家人,外人是外人!”
两宫都笑起来。
“这孩子,是真的好啊……”太皇太后无比满意的想着。
分得清轻重,也分得清亲疏。
实在是好!
赵煦跟着笑起来,但在心中,他却是另外的想法。
“太母……母后……”
“今后高公绘、向宗回或者高遵惠在外面惹出祸来……朝野弹劾,朕一意孤行,袒护他们的时候……”
“两位可不要拦朕!”
……
曹佾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入夜了。
早春的汴京城,早早的就已经万家灯火。
他的子孙们,将他迎回家里。
“官家怎么说?”曹佾的小儿子曹欢问道。
曹佾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因为范家就是走的曹欢的路。
“官家宽仁,当然不会计较这点小事……”
曹欢长长的吁出一口气。
曹佾却是将曹晔叫到身边,问道:“晔儿,今日在琼林苑,官家和群臣是怎么说的?”
曹晔于是将今天发生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
曹家人听完,都是欢喜不已,直呼圣明天子,不愧是仁庙子孙云云。
曹佾却是在这个时候想起了那个据说是去给他的长姐慈圣光献守陵的张茂则。
“欢儿……”曹佾轻轻呼唤。
“大人……”曹欢立刻上前。
“汝连夜去一趟范家……告诉范家人,让他们马上将所积欠官府的市易务钱及利息立刻全部还了!”
曹欢愣住了:“大人!!”
“快去!”曹佾挥手道:“立刻去!明天,范家必须将欠的钱,全部还了,他若还不了,老夫替他还!”
曹欢这个时候,才终于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可他怎么舍得?
范家,从元丰六年以来,欠官府的白糟钱、糯米钱还有各家脚店欠的商税,算上利息,加起来五万多贯差不多六万贯了!
这是一笔天文数字。
范家要是交出了这笔钱,也差不多算完了。
于是,曹欢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父亲。
其他曹家人,也慌了神了。
范家的钱,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曹家的钱。
这是要挖他们的肉啊!他们能不疼吗?
“大人,您总得给个理由吧?”曹欢弱弱的问道。
“这是他们的卖命钱!”曹佾直接道:“汝就去问,他们一家老小的命,值不值那五六万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