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乞儿讨钱买肉包儿

不过后来的事告诉我,不管我的嘴生的是大还是小,我都没这个福气把饼吃下,把皮袄穿上。

衍文四年,腊月初八,老翁算出最多三天必然飘雪,雪重封山,山上的猛禽估摸着也会趁着大雪来临之前再出来觅冬眠前的最后一次食。

这是他过年前,能跟我兑现皮袄承诺的最后一次机会。故而天还没亮,他就拿着他用顺了手的捕猎工具去了仓山。

那一天,我跟往常一样在白日里去外的小书舍。舍里没夫子,多是一些跟我差不多年纪的孩子跟着大一些的学学笔画,认认字。

可别看这舍不正规,要想进去跟学也是需要先缴纳入舍费的——一块饴糖。

饴糖在这远离市集的地方是个稀罕物,我没有,所以进不去。但进不去却不代表我不能学,古有匡衡凿壁偷光,今有我爬树听课。

舍里的大孩子翻来覆去都是那几句话,我趴在树上早已铭记于心,倒背如流,就连他教的字我拿着树枝笔画自觉也写的很是不错。

最起码,比那些有椅子坐,有桌子趴,却还一副没精打采,感觉下一刻就要睡过去的要写的好。

没意思!我在学了两个时辰后,兴丧丧的从树上跳了下去。拍了拍身上的灰,我就回了仓山下的小破屋。tiqi.org 草莓小说网

淘米煮饭,摘菜清炒,我像往常那样,踩着板凳趴在灶台上把晚饭做好,然后盖上盖子,闷着等老翁回来。

眼前星舒月朗,屋外却还是没有轻重交错的脚步声传来,我看着那见底的油灯有点慌。

寒风刺骨,我合抱着家里最粗壮的柴棍一小步一小步的往门口处蠕动。顶风关门,再背门而坐。

冬夜里的风很像鬼嚎,我若是心大的也就算了,可偏我是个爱瞎想的,就着这个风就想起了鬼,想着鬼就想起了好多天前书舍里那个大孩子说的新嫁娘。

一个早亡的新嫁娘……

怎么还不回来啊!木棍夹在手臂中,我憋着嘴,尽量不发出一点声响,那大孩子说新嫁娘最喜欢哭啼啼又长得好看的小孩儿了。

两个要求我已经占了个好看,可不能再占个爱哭!

老翁……你怎么…怎么……还不回来啊!我把头埋在臂窝里,露着一条缝看油灯摇曳。

老翁被人送回家中,已是次日下午,腊月初九。

他残瘸的那条腿彻底没了,他说,这次老天爷本来特别关照我,给了我一个抓大…老虎的机会。可惜啊!他愤愤的拍了下那条残腿,可惜了,要是我这腿没废,你今年就能有新袄穿了。

老翁……他其实年纪不大,只是衣着老旧,又不爱梳妆打扮,沧桑里就显得年纪大了,他救了我,又养了我,按道理我就算不认他为亲父,也该叫个义父。

可是……他不愿意,三年前,他揪着才学会叫爹爹的我扔到了雪地里,一摔一个坑,我像个白萝卜一样,红着一张脸朝他傻乐。

他被我笑的剔了剔牙,道,我告诉你啊,你虽然是我从草窟里捡回来的,这两年也是吃我的喝我的,但我不是你爹,你爹另有别人,你要是想叫人爹,等你长大了,自己去找!

到时候,想叫多少声叫多少声。现在,别叫我,你再叫我就把你扔了。

少时不知话真,我以为他这样的举动是在跟我玩儿,故而不怕被扔的凑到他身边叫了一个又一个爹爹。

但在经历了三十二次提溜扔后,我懂了,他是认真的,他真的不喜欢我叫他爹!

强扭的瓜不甜,我放弃了,并且放弃的很彻底。一连两年,都只跟外的人叫他老翁。

其实,老翁也只是少数人对他的称呼,更多的是瘸子老瘸子那个谁这样的。

后面的这种,我自觉很不礼貌,所以就自作主张的认了前面那一种。

也幸好,老翁这个称呼没有遭到他的厌恶,虽然也不是我叫出的每个老翁都有他的回应,但最起码,他应的多,忽略的少。

话题扯远了,再说回画幕里。

画幕里,我的手中依旧还抱着那个木棍,一身灰土,跟他第一次从草垛里看到的我很像。

我瘪着嘴,包着泪,告诉他,我不要,我不要冬袄,我什么都不要,我怕!老翁……我怕!压了一夜的恐惧好像在看到他的一刻找到了宣泄口。

不大的小屋子里,我的哭声,一阵盖过一阵,我从没这么哭过,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哄我,没成过婚,没生过子的老翁一下子犯了大难。

这难,跟我第一次赏了他一滩黄金时,他遇到的不相上下。

那时,他是怎么做的来着?他想了想,朝着我张开了臂膀,来吧!杵那哭可怜巴巴的像我不让你好一样,我毕竟也养了你一场,做不了你爹,你就把我先当个叔叔看吧。

来,让我抱抱你。

我抱着木头,吸溜了两下鼻子,慢慢挪过去,他盯着我手里的木头,烦闷的皱了皱眉,边抽走边跟我说,好了好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放心,放心,今后还有我保护你的。

来,把棍子给我啊!

我把棍子交托到他手上,食指点着他缺失的那半截小腿,碗大的截面,淋淋鲜血从纱布中渗出,这里,疼吗?

他笑捏下我的脸,软绵绵的,疼啊,怎么不疼,不过,这点疼,都比不上我眼睁睁的看着那老虎跑掉时的心疼。

你知道吗,那老虎有这么大,这么,这么大……他两手在胸前不停的笔画,口中滔滔不绝,说的是他那天遭遇的事儿。

他在转移我的注意力,让我,不那么难过,不那么,替他难过。

老翁的腿受伤之后,家里的生计就彻底没了着落,不得已,我只好跟着书舍里的几个皮小子跑到了七里外的小镇上,镇子不繁华,但比仓山下的那一片却已经好了很多。

我们三个跪在一条街上,扮做乞儿沿街乞讨。我是真乞儿,他们俩儿纯属跟家长作对。

大概,或许,可能,我还是占了长的好看这一先天优势,晚上清点业绩时,我破碗里的钱居然比他们两个人的加起来都要多。

一连半月,我要到的钱不但给老翁买了下个月的药,还买到了三个肉包子。

老翁没受伤前,虽然家里也不富裕,但肉还是吃的到的,野鸡野兔,再不济也有河沟里鱼。

可老翁受伤后,我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

腊月二十八,我捧着勾人馋虫,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的肉包子兴冲冲的刚要跑到老翁面前,就见好几个人眉毛不是眉毛,眼睛不是眼睛的再跟老翁吵架。

那些人我认识,就是跟我一起扮乞儿要钱的浑小子的家长,她们声量高昂,言辞更是极具低俗。

茗儿!

糟糕,被老翁看见了,四下无处躲避,我只好把肉包子匆匆的塞到怀中后,低着头,怯怯走到他们面前,老翁!我叫他。

哟,这就是你捡回来的那个野孩子吧!瞧瞧这模样,长的真不错,都说姑娘肖娘,这姑娘长的这么好看,那这做娘的铁定也是差不了了。

哎呀,这么好看的姑娘,别是哪个口里的妓子吧?生了女儿,养不活这才丢了?那老妇人一句随意臆想的话,却在说出来后,越来越觉得是真理。

不但借着我嘲讽起了我娘亲,还拐着弯的骂起了老翁,说他对我这么好,别压根不是养女,是亲女了。

又说他原先残疾的那条腿明眼人一看就是被钝器给打伤的,这么一合计,就又衍生了另外一个故事。

什么老翁看上了富贵人家的小妾,当然,也可能是女儿,两者私通不成就被打成了瘸子。

然后小妾亦或是女儿怀上了他的孩子,把孩子生下后就交给了他。

当然,明着给肯定是不行的,那就只好暗戳戳的来,先把我扔草垛里,再让他碰巧捡到我。

还不让我叫他爹,主要还是怕我和他之间的关系被世人发现。所以明是责骂不准,实则却是在保护我。

冲到家里的这几个老妇人想事情的角度都很刁钻,编故事的本事也都很不错,讲故事的语气更是不错。

她们慷慨激昂,我瑟缩在一边,越听越觉得可信。

是而,等她们走后,我就等不及的凑到老翁的跟前,问道,我真是你女儿吗?

什么?他气的嘴唇发紫,抓着我想像小时候那样把我扔出去,但我已经长大,身量,体型都已跟过去大不相同。

更遑论……我的视线慢慢左移到他的右腿膝盖处,怎么又冒血了!那些人干得?好不容易止住,这帮人,真让人生气!

我气的牙根痒痒,而他却一反常态的表情冰冷,跪下!

啊?我感觉我没听清。

到这儿来跪下!他又说了一遍,吐字清楚,字正腔圆,我不能再没听清。

我走到他指的那个地方,屈膝跪下,怎么了?是要提前磕头,提前给我压祟钱?我还是没察觉到今天小屋子的气温要比昨天低上好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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