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那倒不是,”闻笛说,“教授去年不是拿了未来科学大奖吗?那个奖金有100万美元呢。”“那要五个人分。”“哦……”闻笛说,“拉马努金奖和柯尔代数奖呢?”边城答非所问:“你上网查我了?”“百科和官网的信息其实很少。”“除了获奖情况还知道别的吗?”“你最新一篇论文的名字是‘fano簇的k-半稳定退化在s-等价下的唯一性’。”“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闻笛摇头:“完全不懂。”边城又罕见地笑了笑,闻笛问他怎么了。“真不知道你是记性好还是记性差。”边城说。闻笛皱了皱眉,刚想追问,边城就把车停下了:“到了。”闻笛望着白色大理石校门,没有下车。边城开了锁,转头望着他,看样子很奇怪这人赖在这里干什么。“太谢谢了,”闻笛说,“改天我请教授吃饭吧。”边城说:“我们见面总是在吃饭。”闻笛想了想,还真是。“口腹之欲是基本需求嘛,”他说,“下周六怎么样?”边城的眼神很奇怪,但没有拒绝。他朝边城伸出手,对方疑惑地看着他。“吃饭总要找得到人吧,”闻笛微笑,“我的手机坏了。”边城犹豫了他一会儿,拿出自己的手机,指纹解锁交给他。闻笛输入自己的号码,写了备注,把手机交还给教授。他的手指滑过对方的手掌,车内温暖,那手却是冰凉的。闻笛下车,裹紧大衣,弯下腰,看向驾驶座上的人。“搜这个号能找到我的微信,”他笑着说,“记得找我讨债。”车窗还没关上,闻笛已经转身走进了校门。作者有话说:多么懂事的破手机啊第11章 愿你喉咙里长起个痘疮难得清闲的周末,闻笛是被电钻吵醒的。魔鬼的嗡鸣直入脑髓,他哀嚎一声,一手捂住耳朵,一手按着肚子,在床上翻滚起来。也许是太久没吃生的东西,昨天一顿日料,肚子里像是有股疾风四处冲撞,翻身抬手都让人恶心反胃。而那骤然闯入的电钻,如同疾风裹挟的刀片,在他脆弱的神经上反复拉锯。闻笛暴怒而起,走上阳台,循着声音望去果然,在大周末扰民的讨厌鬼,还能是谁呢?他关上窗户,挖出手机,点进小号,愤怒地质问:【周末施什么工?!】过了几分钟,对面回:【封阳台。】闻笛的后槽牙咯吱作响:【周一封不行吗?】邻居回:【这几天风大,衣服又吹到你那怎么办?】像是为强调这句话的重要性,电钻又开始轰鸣。闻笛揪起枕头,包住脑袋,然而棉花只能起到掩耳盗铃的作用。手机屏亮了,又弹出一条消息:【你拧衬衫的时候,是不是把它当成我了?】闻笛满脸问号。邻居:【现在那件衣服左边袖子比右边长了两毫米,根本没法穿。】闻笛的瞳孔猛然放大。什……两……啊?!他拧衣服的时候,可能、大概,注入了一点负面情绪,但是两毫米有个屁区别?!闻笛:【你确定不是你左右胳膊不一样长?】邻居:【你说话能不能有点逻辑。难道我用胳膊量的?】闻笛:【癞蛤蟆、甲虫、蝙蝠。】邻居:【浪费生命背诵这种三流作品,你的人生没什么更有意义的事吗?】闻笛感觉一股怒火直冲天灵盖,连带着胃里的胀气,在大脑中搅起飓风。他把手机屏幕敲出了机械键盘的架势:【对先人尊重点,自然界的物质是永恒不变的,构成莎士比亚的那些原子,说不定就在你身体里呢。】邻居:【照这个逻辑,你体内也许有草履虫的原子。】闻笛“操”了一声,站起身把手机往床上一掼。与此同时,小锤的敲击声在隔壁阳台响起。他盯着墙壁,杏仁眼被怒火烧红了,仿佛要穿墙而过,把对面人戳成筛子。愿你喉咙里长起个痘疮来吧,你这大喊大叫、出口伤人、没有心肝的狗东西!口头诅咒毫无作用。隔壁玻璃框架的碰撞声飘来,仿佛凯旋而归的鼓点。闻笛扑倒在床,用被子蒙住头,滚了两圈,撞在墙上停下。难以置信,他至今和邻居对战四回,唇枪舌战几百条,居然一次都没赢!真是他骂战生涯的耻辱!他烦躁地揉了把头发,再一次对生活的急转直下感到无奈。昨晚刚发生点好事,转头就碰上这个晦气的家伙。想到昨晚,闻笛蓦然止住呼吸,拿起手机,查看未读消息。退出,点进去,刷新,退出,点进去,刷新。没有好友申请,没有未读短信和通话记录。看样子,教授还没打算联系他。他安慰自己,现在才早上八点多,教授说不定还没起床。他暗自希望生活有某种守恒定律,比如,饱受噪音困扰的周末,能换来感情生活的一点幸运。可惜,他吃完饭洗完碗,修改了一上午论文,手机还是毫无动静。他安慰自己,教授是个热爱运动的人,说不定出门攀岩去了。人吊在半空中,总不能分神看手机吧。下午,他一边看文献,一边做组会ppt。焦虑的抓挠感越来越强烈,他必须把手机锁进抽屉,才能止住两秒钟一次的刷新。阳台的电钻和敲击声结束了,日头西沉,路灯亮起,仍然没有新消息。他安慰自己,教授们都很忙,谁知道又被哪个课题缠住了呢。等到窗外积起浓浓的夜色,几缕云簇着月亮升到半空,闻笛终于认清了现实:今天是不会有进展了。他迫使右手放下手机,瘫在床上,试图入睡。也许明天,后天……手机铃声猝然响起。闻笛一猛子坐起来,举着手机仔细查看,是没有备注的号码。竟然不是短信、好友申请,是直接联系吗?教授是这种性格?虽然有些疑惑,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闻笛按下了接通键。对面静默了两秒,仿佛是惊异他接通了电话。然后,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sam,好久不见。”闻笛放下手机,挂断电话,拉黑号码。接着抱紧自己,使劲揉搓,消除刚刚暴起的鸡皮疙瘩。他要的是桃花,不是埋了五年已经腐烂的枯叶子!什么守恒定律,都他妈扯淡!生活就是接踵而至的不幸,上帝冷漠无情,尤其对他这种倒霉蛋毫无怜悯之心。他望着窗外黯淡的上弦月。电话挂断了,却余音袅袅。那声音勾起了八月盛夏的回忆,像是旋涡一样,一瞬间把人丢进过去的时空里。里面是层层叠叠的记忆碎片,尖锐又耀眼。居然已经过了十年了。十年之前,八月盛夏,他坐了一个多小时大巴,再转公交地铁,来到久负盛名的省重点。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天上,知了都被晒得暴躁起来,叫的跟炮仗一样响。他擦着汗,把行李袋放在木板床上,尼龙布被撑得鼓起来,外面扎了一圈绳子,防止拉链爆开。还没等他解开结,一个颀长的身影从窗外走过。闻笛抬起头,看到16岁的何文轩。这一眼,让他心里小小震动了一下。高个宽肩,清爽的短发,脊背挺得笔直,同样是宽大的格子纹校服,黑色直筒裤,穿在别人身上灰头土脸,这人穿着就显得时髦洋气。闻笛低头看了眼自己,裤腿灰扑扑的,校服上衣也买大了母亲说他还会长,干脆买大一号。校服本来尺码就大,他又瘦,穿着空空荡荡的。省城的学霸就是不一样啊。军训那两天,炎炎的日头当空炙烤。他刚来这里,水土不服,丢脸地成为了班里第一个中暑的人。他只记得站着站着军姿,混凝土地面就旋转起来,急速朝他逼近。等他再睁开眼,就是医务室洁白的窗帘了。空调舒适,床铺洁净,旁边坐着第一天遇到的男生。“你……”闻笛心里涌起一丝希冀,“你也中暑了?”男生笑了起来:“我背你过来的,你不会忘了吧?”闻笛感到窘迫,为那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为了别的。男生手里拿着两瓶水,看着他额头上的汗珠流到下巴,又滴到领子上,把其中一瓶递给他:“我叫何文轩。”他昏昏沉沉地接过来,觉得胸口闷闷的,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当时他还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回事,但爱情是本能。他抓着习题册问对方问题,去球场看比赛。在何文轩扭伤脚之后的一个月,他打水、送饭、买点心,甚至连衣服都帮着洗了。在一个秋日的夜晚,何文轩拖着伤愈的腿,和他一起穿过校园。昏黄光照,影影绰绰,令人发沉。走到香樟树的阴影下,闻笛突然停下来,鼓起勇气,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对方愣了一瞬,随即笑着说,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打算说了呢。闻笛迷迷糊糊的,脑子乱成一锅粥。他小心翼翼地问:这算答应了吗?男生揉了揉他的头发说:当然。何文轩的父亲是企业家,博信光学的总裁。他小学就去海外交换,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调,开口就是时事新闻,中外名家,周围也都是法官、研究员、工程师的孩子。闻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总觉得自己像水果摊上一只带泥的芋头。他对何文轩,喜欢里带了点崇拜。他觉得,像这样家境优渥、见多识广的天之骄子,肯定有自己的规划和打算,每次选择也带着他看不见的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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