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说的是有些夸张了,时处乱世,没有那么多城邦,也没有那么多人口。但诸侯王是真的多。当朝的天子,看一个人顺眼便给你封地封侯做奖赏,看一个人不顺眼不听话,还不能惩治的,便封远一点的地封侯。毫不夸张的说,这乱世有一大部分都是当朝天子的锅。也就是萧晟的父皇,萧渊。萧渊没有什么治国的才能,也不会驾驭人心,但有个优点就是能生。在位二十年,生了三十多个孩子,其中皇子就有十几个。说不定连他自己都记不住每个孩子的名字和面容。主角攻萧晟,就是最不受宠的那个儿子。母亲是宫女,和皇帝春宵一度,便喜得龙胎。但,皇上的孩子多,有头有脸的妃子也多,并不把萧晟和他母亲放在心上。皇宫之中,最是阶级分明。掌权者不看重的人,其他人也没有巴结的必要。萧晟的幼年,就是在母亲的唠叨和怨怼中长大的。他渴望父皇的青睐,渴望得到父皇的看重,也渴望得到母亲的爱。所以,在他成年之后,便自请出宫,收复失地。改变诸侯盘踞,直指京城的格局。那个时候的萧晟还带着少年意气,从皇宫出来,心中还想着安抚躁动的百姓,收回城池,造福天下,使得所到之处,海清河晏,百姓安居乐业。他是皇子,读着圣贤书长大的,还有学问最高的老师帮助,他一定可以做到。但他太单纯了,想的太简单。天下乱象已久,岂是他一个毛头小子,简简单单就能改变的?刚出了京城,就看到了世界不为人知的一面,多年的憧憬几乎颠覆。他觉得自己住的地方不够华丽,一日三菜一汤,只有一道荤菜,这是奴仆欺主,克扣份利。他想着只要能得到父皇的青睐,就能过上很好的生活,就能结束自己这贱民一般的受辱的生活。但,出宫之后,睁开眼睛,他看到了真正的贱民。一个满是馊味,难以下咽的窝窝头,会引来流民争抢。一棵野菜,一粒黄豆,都会让人垂涎。就算是当地的百姓,生活稍好,白米白面也不是能轻易见到的。越往外面走,他的心越惊。两脚羊,什么叫两脚羊?第一次看到大釜里煮着的幼羊,他吐了整整一天,食不下咽。食物稀少,燃料也很少。那大釜之下燃烧的是房梁。人已经被逼到了绝路了。他突然就懂得了,为什么诸侯不安分,四周动荡。可笑的,他在听到诸侯抗议的时候,还向父皇提议,“增税重徭,四地皆平。”增加税收,加重徭役,百姓没钱没闲,自然就老实了。但,现在,他不这么想了。百姓是因为活不下去了,才四处流浪,寻找活路。要是继续施压,没有希望的他们,只会想要造反。一路走到最远的边关,风餐露宿,他渐渐沉默,身上不再带着残忍的天真。他对老师说:“我悟了。”老师笑笑,“去做吧,按你的想法来。”他便利用自己的男色和身份,接近诸侯或诸侯的心腹。取得信任之后,便里应外合,强取封地。消息传到皇上的耳朵里,龙颜大悦,好生夸奖了一番,还将他的母亲从贵人提到了嫔位。母亲也做了衣服,托人递了口信,又是心疼又是以自己的儿子为骄傲。萧晟得意了,开心了,膨胀了,更觉得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对于他这个想法,洛勋是有些震惊的,“没见过父母鼓励孩子当鸭的……”“也没见过主角主动当鸭的。”这完全颠覆了洛勋对龙傲天升级爽文的认知。“或许这就是他的后宫?”【j审核部不让开后宫,需要主角保持纯洁。】“你骗我,这还纯洁什么?”系统无奈,【没有被得手,萧晟还是有点矜持在身上的。】“有,但不多。”都说一而再,不能再而三。于是,第三次如法炮制的时候,他失败了。被最信任的人背刺,差点死在了路上。他浑身是血,看着自己最信任的老师,茫然道:“为什么?”老师倒也实诚,“怪你锋芒毕露,挡了别人的路。”“太子?”萧晟瞳孔涣散,问道:“还是三皇子?”“老五,”老师冷漠的看着他,“你要是一直像以前一样该多好呢?”一直像以前一样,做拾人牙慧的蠢货?萧晟梗着脖子嘶吼着,“你今日杀我,若是我侥幸存活,定要将你碎尸万段。”老师怜悯的看着他发疯,“你活不了了,但我们师徒一场,我不亲手杀你。”萧晟呼吸一滞,老师继续道:“这里的人们信奉天葬,但死物哪能比得上活物呢?有你在这里,还有浑身的血腥味。相信它们很快就来了,不出半刻,你就连骨头都不剩了。”他不敢相信那个温润儒雅,事事皆有回应的老师会变成这个样子。“你杀了我……给我个痛快。”眼睁睁看着自己被畜生吃掉,这……太恐怖了,只是想一想,就让人不寒而栗。萧晟想,多年的感情,老师不会如此残忍的。但最后的最后,老师只是蹲下来,用匕首划瞎了他的眼睛。“看不见就不会怕了。”“老五,我不喜欢你这个眼神,太凌厉了。”“一开始,你的眼睛跟你的母亲一样,单纯。性子也是,容易相信人,一直那样下去,你是安全的。但你成长的太快了,假以时日,定能成气候。”黑暗比刺痛来的更快,他茫然的睁着眼睛,煌煌的眸子变得暗淡,流下两行血泪。他看不见了。手筋脚筋皆断,浑身是伤。他怕是活不了了。等到脚步声渐渐消失,世界只剩下了黑暗和风声。他以为自己能像英雄一样,大无畏的迎接死亡的到来。但事实上,看不见的恐惧,和即将被吃掉的恐惧,还是让他动了起来。他没办法站起来,没办法行走,便利用肌肉的力量在地上爬行。他不停地呼救,不停地蛄蛹,希望上天能站在他这边,给他一次活命的机会。体力随着血液流失,身体越发的冷,声音也越发的嘶哑。在昏迷之前,他想,要是能活下来就好了,要是有人能救自己就好了。等自己活下来,一定会将他奉为座上之宾,涌泉相报!洛勋:“我信你个鬼。”林遮救了你,可是,你却恩将仇报。从而可以看出,男人的誓言,是万万不可信的。跟在林遮身边养伤的那半个月,是萧晟人生最轻松快乐的半个月。他可以忘记一切,不去思考那些复杂的东西,只做他的病人,乖乖听话,受他照顾。洛勋:“能不快乐吗,有人伺候,端吃捧喝,什么都不用干。林遮还给他炖鸡养身体,那鸡他自己都不舍得吃。”看着墙角散步咯咯哒的母鸡,洛勋收起了菜刀。不能杀,这个母鸡每天能下一颗蛋,是很珍贵的营养来源。想着屋里还在昏迷中的男人,洛勋感慨道:“统儿啊,看完这个故事,你领悟了一个什么道理?”系统:【路边的人不要救。】“no,”洛勋义正言辞:“这件事告诉我们知识的传播是多么的重要。但凡他们看过“东郭先生和狼”“农夫与蛇”的故事,就该意识到救不熟悉的动物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动物?】“是啊,林遮不就救了个白眼狼。”【……有道理。】一阵风吹过,洛勋拢了拢单薄的衣角,看着黄沙遍布的街道,默默吸了吸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