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处理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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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间,苏窈直接倒在了床上。

烧饭的时候,她顺便把她屋里的炕给烧热了起来。

今天晚上再不用担心冻死在床上。

苏窈还想要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可身体的疲惫让她头挨着枕头,立刻陷入沉睡中。

第二天一大早,苏窈是被隔壁的公鸡打鸣声给惊醒过来。

她按着胀痛的太阳穴,走出房间。

打开堂屋的门,看向外面。

下了两天两夜的大雪终于停了。只是天还是阴阴沉沉的,像蒙了一层灰蒙蒙的布,让人有一种沉重的压抑感。

她来到男人的房间门口,手刚按在门上,本就摇摇欲坠的门缓缓地开了。

苏窈:……

男人正坐在桌边,只穿了一件中衣,衣裳敞开着,露出紧致的腹肌,冷白的皮肤在晨曦的微光中白得有点耀眼。

苏窈转开眼,耳尖似乎染上了点点粉红。

“我想敲门的,结果它自己开了。”

这个锅她可不背。

男人坐在那里,清冷的眼中不含情绪地凝视着她。

过了好一会儿,才淡声开口:“能不能帮我把药拿过来?”

苏窈这时候才发现,桌子上放着被拆下来的纱布,上面还带着血迹。

苏窈从小跟着祖父学医,也出过很多次的诊。所以对于病患,会有一种本能的关注。

她立刻丢掉了心里的那点羞赧,来到男人身前,微低着头看着男人的伤口。

昨天晚上是他自己换的药。

现在一看,伤口周围已经不再发黑、化脓,只是原本狰狞可怖的伤口,此刻看起来依旧触目惊心,若有若无的血腥气从伤处散发出来。

苏窈不禁皱了皱眉头,这样严重的伤势想要完全恢复如初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精心的调养才行。

苏窈有点着急,她还指望跟着他回京城。

但看他这个伤势,最起码要一个月才能恢复大半。

看来她那支五十年的人参是保不住了。

有了这支参,他最起码能提前个十天半个月。

“药在哪?”苏窈直起身问道。

沈彦州朝床尾堆放的衣服抬了抬下巴。

苏窈走过去,在他外袍的袖兜里摸到了那瓶金疮药,正是上次她从他身上搜出来的那瓶。

男人朝他伸出手,苏窈没理睬,站在他身前,直接打开盖子,弯下腰朝他的伤口撒了上去,一股淡淡的中药香气弥漫开来。

苏窈一眼就看见,男人腰腹的肌肉紧缩了一瞬,整个身体也绷紧了。

苏窈知道,上好的金疮药恢复效果好,但对伤口的刺激性也很强,这种痛一般人会受不了。

她没想到,眼前这人看着温润如玉,忍痛的功夫挺厉害。

上了药,拿了纱布重新包扎。

苏窈长嘘一口气,这么好的金疮药,再加上她的五十年人参,她不信半个月好不了。

沈彦州一垂眼就看见一颗黑黑的脑袋,离自己的鼻尖很近,一股似有若无的清香飘进他的鼻子里。

昨天晚上,眼前的人沐浴之后来他的房间时,他发现他的皮肤变得细腻白嫩。

今天再一看,还是蜡黄粗糙。

他想自己昨天应该是眼花。

只是那股清淡的香气,慢慢地渗入他的鼻腔,填满了他的整个胸腔。淡淡的气息仿佛化作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扼住了他的心脏,令他的心脏急速地跳动起来,越来越快,连呼吸瞬间都变得急促起来。

沈彦州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他只知道,现在必须让他离自己远一点。

他一把推开眼前的少年,声音比刚才冷了很多。

“我自己来。”

被推得差点跌倒的苏窈,连忙踉跄着后退几步,才稳住身形。

有病吧,这人!

她狠狠地瞪了男人一眼,转身离开。

好像她稀罕给他上药他似的。

她转身就来到厨房,无声叹了口气。

苏窈知道自己也不擅长厨艺。

所以,擅长的事情就应该交给擅长的人做。

她用青盐粉刷了牙,洗了一个冷水脸,就去了隔壁的大娘家。

用昨天男人给的那块碎银子买了只老母鸡,和一些包子馒头。

这些东西乡下人平时是舍不得做许多。但一到年底,家家都会备上一些。

老母鸡让大娘炖好了送过来,否则以她的厨艺,她又怕给糟蹋了。

乡下人一年都存不了几贯钱,这么一块估计有二两的碎银子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巨款。

葛大娘当然是激动地去准备苏窈需要的东西。

二十个包子加二十个馒头她先带了回来,老母鸡汤等葛大娘炖好了直接送过来。

苏窈真诚地道了谢。

葛大娘一边笑呵呵地摆手不用,一边在心里嘀咕。

这个苏霄性格变化有点大,以前见到人不打招呼也不爱说话。

自他爹走后,性格反倒是变了很多,不像以前,整个人孤僻又清冷。

苏窈如果知道她的心里的想法,肯定会告诉她想多了,她也可以一秒变清冷。

苏窈一回到破落的院子里,就看见高大的男人,两手背后站在堂屋的门口,看不清面上的神情。

苏窈没看他,直接进了厨房,煮了稀饭,蒸了两个馒头,两个包子。

厨房的活干得越来越顺手。

苏窈从小就知道自己很聪明,学什么都快。跟在祖父后面学医术的时候,再复杂的药草和功效,大多教一遍她就能记住。

吃完早饭。

苏窈开始处理昨天背回来的野猪。

放在院子里冻了一个晚上,整个身体又硬又冷,根本不好处理。

苏窈弄了半天,出了一身汗,才整出四分之一。

刚准备歇一会儿,门外传来葛大娘的声音。

苏窈连忙开了院门。

葛大娘手上端着一个很大的陶罐,笑吟吟地看着他。

“阿霄,大娘帮你把鸡汤炖好了。”

“谢谢大娘。”边说边接了过来,“罐子等我用好了就给大娘送过去。”

“不急不急,那我就回去了。”葛大娘说着转身要走。

“等等……”苏窈连忙拿了一块野猪肉,跑到门口,“这块野猪肉您拿回去尝尝。”

“使不得,使不得……”虽然嘴里说着使不得,葛大娘的手却无比诚实地一把接了过去。

开玩笑,他们一年都难得能吃上一回肉。这么大一块,能吃好多天。

“那大娘真的谢谢阿霄了。”葛大娘接过野猪肉,咽了咽口水,笑得见牙不见眼,伸头朝院子里瞅了一眼,就看见还没处理完的野猪。

她瞪圆了双眼,大吃一惊。

“阿霄哪来的这么一大头野猪?”

“哦,我昨天进山打柴,运气好,在一个大石头边捡到的。应该是不小心撞死的。”

“阿霄运气就是好。”葛大娘信以为真,不由羡慕他的好运气,“以前你爹经常能捡到野物,现在你又能捡到。你们爷俩都有好运气。唉,就是你爹……

哎哟,看我这张嘴,一不小心又说起你的伤心事。”

苏窈也很及时地表现出一副伤心难过的模样。

“那大娘走了,有事就来找我。”

“好,大娘慢走。”

苏窈关上门,收起脸上的笑容。

一转身,看见男人仍站在那里,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似乎在嘲笑她,谎话说得脸不红心不跳。

苏窈的耳尖又开始慢慢地红起来。

其实她脸皮挺厚的,但让人当面听见她说谎,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转瞬间心里又是一沉,不知道自己刚才的表现有没有出差错,会不会引起他的怀疑?

在心里回想了一下,没什么毛病。

有怀疑又怎么样,再查也查不出换了芯子。

想到这里,她又恢复一脸的淡然,接着处理野猪。

“要不要帮忙?”男人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苏窈下意识想点头,可一想到他腰腹上的伤口,如果崩裂开来,岂不是要耽误恢复的时间,只能遗憾地摇了摇头。

“不用了,你好好休息吧,我一个人可以。”

沈彦州拿了把椅子,就坐在堂屋门口,看着认真处理野猪的少年。

也许是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看起来身形矮小,瘦弱单薄。坐在厨房的门口,看起来还像个孩子。

但就是这小小的身躯,却杀了他手里的那头野猪。

要知道,野猪的凶残程度其实不亚于一头狼,一般的青壮年都很少能全须全尾地活下来。

眼前这瘦小的少年,不但完好地活了下来,还反杀了它。

正低头认真处理野猪的他,手法却很娴熟,皮肉和骨头的分离又快又干净,一看就是熟能生巧。

沈彦州心念一动,也许,还要试一试他的身手……

沈彦州唇角微勾,他还从来没在一个人的身上,见过这么多让人感兴趣的事情。

他想,这无聊的日子,好歹还能找点子乐趣,终于让他不再觉得无聊。

花了整整一个上晌的时间,苏窈才全部处理完手里的野猪。

看着这些野猪肉,苏窈就想起了连翘,如果她在的话,能用野猪肉做出上百种花样吃食。

想到连翘和她做的美食,苏窈都觉得口舌生津。

坐在堂屋门口的沈彦州,很肯定那个低头看着野猪肉发呆的少年,正在咽口水。

别问他怎么知道,隔得这么远,他不可能看得见,他就是有这种感觉。

沈彦州伸了伸有点发麻的腿,慢慢起身回房间,坐了半天,身体有点累,他要回去躺躺。

问他为什么像个傻子一样坐在门口,而且一坐就是半天,什么也不干,就盯着人处理野猪,沈彦州解释不清。

这好像是他第一次凭着感觉做一件事,没有任何理由。

如果硬要一个解释的话,那就是,这个人确实引起了他的兴趣,如果这就是他的目的的话,那么,他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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