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溪边遇故人

苦等半日无果的洪鹄愤懑不已,待其平复下来,开始仔细回想。

想那妇人与孩童模样,不似流民打扮,亦不似行脚商贩,想必应是清禾县本地农户。

想通此处,洪鹄便决定明日启程到清禾县附近村落找寻一番。

第二日清早,洪鹄便踏上了寻找之旅,可惜那玩偶没能派上用场,否则倒是省去许多麻烦。

不过对于踏遍中洲一十二国的洪驴友而言,清禾县不过区区糖丸之地而已。

五日后,洪鹄沿着官道赶路,再往前便出了清禾县地界。

此些天,洪鹄遍寻了清禾县辖下七乡八寨,始终并未发现男童踪迹。

莫非那男童并非清禾县农户?

洪鹄对其前几日做下的猜测产生了怀疑。

不过想来也是,庙会乃是民间盛事,邻近几县百姓赶来参加庆典,或是贩些土产、购置些家用怕是再寻常不过。

如此说来,邻近几县怕也得列入行程。

洪鹄想着,继续朝前行去,行不多久,前方出现一条岔路。

左侧仍是官道,右侧乃是一条乡间土路,不过此路颇为宽阔,不比官道逊色多少。

洪鹄朝着乡道眺望,只见远处有一山,状似葫芦,颇为奇特。

瞧着此路光景,想必沿途必有大村大寨。

于是洪鹄转道朝着乡道而去。

葫芦山脚小溪边,一男童和一女童正在溪边采着水芹,男童约莫八九之龄,女童较小,约莫只有三四之龄。

如果洪鹄在场,想必十分欣喜,因这男童便是其苦寻几日无果的正主。

男童唤作李河,乃是葫芦山脚李家村村民,女童唤做李丫乃是李河的小妹。

“相传葫芦山下压着两只大妖,一为美人蛇,一为毒尾蝎。两只大妖蛇蝎心肠,终日鱼肉百姓,百姓苦不堪言。一葫芦仙人游经此地,见百姓疾苦,战于二妖,一时间天昏地暗,地动山摇,最后葫芦仙人化作一巨大葫芦将二妖镇于底下,巨大葫芦化作了大山,便成了今日的葫芦山。”

李河光着脚丫在溪中采着水芹,一边采一边对小妹李丫讲述葫芦山的来历。

小妹李丫穿着肥大宽松明显大了一号的衣服蹲在了溪边,负责将李河采上来的水芹堆到一起。

“哦……”

听完李河的讲述后,小妹李丫发出吃惊的感叹,随即又担忧问道:

“那……那两只妖怪,他们还会出来害人吗?”

“放心,他们被葫芦仙人化作的大山永远镇在山底,葫芦仙人会保护我们的。”

“那为何李蛋哥哥说山上有妖怪,会将上山之人全部吃掉,甚至还会跑到村里来吃人?”

听闻李丫此言,李河愤愤说道:

“那是山上的大虫与豺犬,当年咱爷便是叫那可恶的大虫给咬去了左腿,等我长大之后,定要成为一名将军,将那山上的大虫与豺犬全部杀光,为咱爷还有大爷三爷报仇。”

李河家中世代贫农,平日里靠着祖上传下来的几亩田地勉强过活,日子过的十分清苦。

李爷那一代,兄弟三人,李爷排名老二。

因家中穷困,只娶得起一房媳妇。

李太爷便让兄弟三人抓阄,结果李爷娶了媳妇,生了一子一女。

到了李父这一代,小妹远嫁,李父为了减免赋税,贴补家用,从了军,常年在外戍边,几年方得归家一次。

早几年,葫芦山上猛虎下山,进了李家村,几户遭了殃,其中最为凄惨的便属李河一家。

那一夜,李爷听到院中家畜不宁,便起身推门查看,不料一斑斓猛虎立于院中,见李爷出门便一把扑将过去,咬住了李爷的大腿。

李爷痛呼出声,惊动了住在隔壁的大爷和三爷。

兄弟二人见李爷危难,不曾多想,抡起锄头扁担便冲将上去与那大虫搏命。

大虫背后遭袭,吃痛之下松下虎口,转身扑向了大爷和三爷,待到村中里正带着几名猎户而来,李爷一条腿血肉模糊趴在门口,大爷、三爷两人躺在血泊之中,已经没了生息。

大虫被猎户驱赶,又抓伤了几人,最后逃回山中。

后来葫芦山下三村联合组织猎户上山除虎,不过去了几回都未能寻到大虫踪迹,之后便不了了之。

当时的李河年仅四岁,亲眼见到李爷那血肉模糊的大腿,还有躺在院中血流了一地的大爷和三爷,幼小的心中受了极大刺激。

在村中邻里帮衬之下,终于办完了大爷和三爷的丧事。

李爷腿伤的医治以及后续的调养开销,让本就清贫的家中雪上加霜。

待到李父告假返回时,大爷和三爷早已入了土。

原本李父再过半年便可解甲归田,见家中情况,便决定继续从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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