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眼处可能不咋地,但外形和身体比例必须是95%以上的相似度。尤其是肤色,为了调出那种黑里透着紫的诡异颜色,可没少浪费红药水和紫药水。
“老周,说这么热闹到底靠不靠谱儿啊?蓝魔鬼啥样儿你是怎么知道的,难不成你和它睡过!”
还真不是洪涛小看了车夫们,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确实没啥见识,看到蓝魔鬼的画像之后,认真听的没几个,一部分在嘲笑洪涛的画画水平,还有一部分直接就撇嘴了,满脸都是不相信。
“我们在西北的时候不光见过蓝魔鬼,还亲手杀过、抓过不止一只!不信是吧?我提个事儿大家应该还有印象。就在一两年前,联盟曾经过收购过一段时间的蓝魔鬼,死活都要。
我不知道这里是怎么收的,在我们那边一只完整的蓝魔鬼尸体,可以换差不多挖河工地上一个月的粮食。如果搭配着野菜和野味省着点吃的话,两口人能吃半年。
他、他、他,还有胡经理,都曾经为了能吃上口饭,每天一大早就提着脑袋进入丧尸控制区里去搜寻物资,直到天黑出来,才能把脑袋稍微放在脖子上再多活一天!
我现在给大家讲的不是故事,也不是知识,而是无数人用生命一点点总结出来的活命经验。这玩意光用嘴没法马上证明真伪,想分辨得用命。谁不信的话,就当是听故事,愿意信的就老老实实听,最好能记住!”
看着帐篷里几十号嬉笑打闹、满不在乎的脸,洪涛突然觉得孙大成的办法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人,天性就他妈贱,你越是对他们好,他们就越不知道好赖。必须每天当牲口使唤,当畜生对待,反倒言听计从了。
“……”见到一向和谁都嬉皮笑脸,连孩子的糖块都骗的周大福,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还说出这么可怕的经历,帐篷里的所有车夫都闭上了嘴。
先转头看看长相最温和的小马,再回头看看面相最忠厚的笨猪,最后才把目光盯在洪涛的一脸伤疤上,心底涌现出来的不是信任而是恐惧。
平日里只道这几位公司高层都是走了狗屎运,不知道被哪位大佬看上了,背后靠着大树才能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就白手起家闯出一片天地。自己和他们之间的差距也就是一个机遇而已,没啥大不了的。
现在看来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这尼玛是几只披着人皮的魔鬼,还是刚刚从地狱里爬上来的,身上带着岩浆的热乎气儿呢。那些机遇好像也不是砸在他们头上的,保不齐是用命硬生生从老天爷手里抢来的。
再凶恶的流民,不被逼到走投无路的境遇也不会轻易拼命。人家呢?天天一睁眼就开始日常拼命了,拼到晚上才休息,这才是真实的差距!
“那好,我们接着讲。用什么办法来对付蓝魔鬼呢?我的回答就是诸位都没办法,至少在短时间内没办法。它们不怕普通枪弹、速度还快,大口径武器不好瞄准,所以谁也没辙。
可是军队为啥就不怕呢?这要两说着。军队平时有严格的训练,能做到令行禁止,战术动作已经形成本能,可以通过多人、多种武器的配合抵消掉蓝魔鬼的特点,把它击杀。
但咱们不成,谁受过训练?谁能在遭到突袭时保持镇定,组成有效的火力网?不是我有意说丧气话,连我在内,碰上那种情况,最大可能就是手指头一哆嗦把弹匣里的子弹都打光了,多一半还得打到同伴身上!
所以呢,我们战胜蓝魔鬼的第一步就是武器。听王经理说明天要发放枪支弹药了,到时候能拿霰弹枪的就要求拿霰弹枪,多要独头弹。
但子弹拿回来一律上交,不要自己拿着,需要的时候再发放。总体上讲,就是大家能不用枪械的先别用,有子弹了,也要把枪械放在车上不许上膛避免误伤!”
那洪涛有什么好办法对付丧尸和蓝魔鬼吗?就在大家凝神屏息,等他这个自诩从枪林弹雨中走出来的老手发表高论时,他却扔出去一大坨子冰块,让众人心里拔凉拔凉的。
这尼玛都是啥馊主意!哦,有枪怕误伤同伴,合算不拿枪丧尸就不会过来咬了呗,蓝魔鬼也搞缴枪不杀那一套呗!
“咳咳……听我把话说完!小马和魏金峰抽空做了点专门制服蓝魔鬼的器具,r />
洪涛好像知道这么说肯定会引起大家的不满,双手向下压了压,又使劲儿咳嗽了两声,大概其把嘈杂压了下去,才向小马和懒狗点了点头。
“嗖……嗖……我靠!”不等大家伙看清楚小马和懒狗手里到底拿着什么玩意,门口站着的两名车夫就发出了惊叫。
他们的上身连同胳膊都被拇指粗的绳索紧紧勒住,而绳子另一头则抓在小马和懒狗手里,他们只要用力一拉,这两位就得全趴地上。
“这叫套索,本来是牧民们套马、套牛用的。既然马和牛都能被套住,蓝魔鬼力气再大也超不过跑起来的牛马,只要套上立刻就会失去速度优势。多套上几个,它就连动都动不了,拿枪顶住脑门想怎么打怎么打!”
对一屋人全都瞠目结舌的场面洪涛很满意,背着手摇头晃脑,一边讲一边走过来解开套索拿给旁边的人近距离观察。听课嘛,就得这样,平平淡淡和念经一样,印象肯定不深。
套索,没错,就是牧民用的套马索。它真能解决丧尸和蓝魔鬼吗?答案是必须能。但对付丧尸用不着,只有遇到蓝魔鬼的时候才值得扔一次。
这个办法也不是洪涛发明的,早在他离开赛里木湖小屋融入当地流民之前,疆省的淘金客就已经在用这个东西去对付蓝魔鬼了。
一旦在城市废墟里发现了蓝魔鬼的踪迹,淘金客小队不但不会跑,还会主动凑上去。在他们眼里,月危险的东西越值钱,只要有人买,必然就有人去抓。
当靠近蓝魔鬼时,淘金客会马上散开,有人用枪瞄准射击,不求打死,只求能减缓速度。利用这个空隙,有人就把腰上、后背上的套索摘下来了。
如果是套马还得用个长杆子,套人比套马容易多了,直接用手抡着扔出去。当过牧民的,十多米距离百分百命中。没当过的练几个月,在以生命为代价的前提下,一样也是百分百套中。
只要有两三个套索套住了蓝魔鬼的身体,大家分开角度拉住,基本就算赢了。不用怕对方力量大,它拉谁谁就跟着往前走,但手里的绳子别松劲儿。另外一侧的人也拉着绳子后退,根本就无法挣脱。
而且也没有太多挣脱的时间,只要蓝魔鬼被套住,就会有人举着大口径单发猎枪凑过去照着脖子就是一枪,不成的话那就再补一枪。
为啥要对着脖子打而不是脑袋呢?这也是淘金客们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他们发现蓝魔鬼的脑袋太硬,很多时候近距离用狩猎棕熊的独头弹都打不透。
但和头骨相比,蓝魔鬼的颈椎骨就没那么强横了。只要打准了,劲头儿够,打不碎骨头也能把里面的骨髓或者神经系统弄伤,比击穿头骨要容易些。
这可能那就是人形生物的共同缺点,整个身体全靠细细的颈椎连通,太脆弱。要是能变成章鱼的外形,生存能力还得提高几倍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