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卓依依,报价:77万粉丝”。
卓依依看着眼前的平板电脑,身体下意识地颤抖了一下。
居然……还真就……中标了?
其实,她特意只加价了2万,她觉得也未必会中标……尤其是顾南祎肯定会为了不让她中标而参与竞标,他的粉丝数比自己要多出许多来……
但是现在,中标人居然是自己?
卓依依意识到,她之所以在纠结中输入了数字,最根本的原因是……她觉得自己不太可能会中标。但是,在矛盾的心理下,又隐隐希望中标。
现在真的中标了,她又开始后怕……
真的会发生什么恐怖的事情吗?
真的会……吗?
……
“你为什么想做演员?”
这是卓依依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
虽然很多人都是为了名利,但大家都会用梦想之类的字眼来进行粉饰。而对她来说……她想成为演员的目的只有一个。
她从始至终都在现实生活中演戏。扮演一个正常人,她已经演了二十几年了。
演到后来,连她自己都觉得,还不如将演戏当做自己的职业,会更好受一点。
她再也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她那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
签约经纪公司……获得出演《血河》的机会,和顾南祎……真正的顾南祎相恋,不是这个平行世界的冒牌货。
她是真的全身心投入了进去。
一直到她发现,某一日,自己的枕边人其实换成了另外一个人。
真的爱一个人,不会因为仅仅长相一样,就一直将其错认。
卓依依最初只是觉得强烈的恐惧不安,因为她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一个和南祎一模一样的人出现取代了他?
就在她陷入极端惊恐不安的那段时间,她接了一部需要跑到戈壁去拍摄的电影,得以和那个人分开。她内心还存着疑虑,如果是他取代了南祎,那么他会不会伤害自己?可是无凭无据,她告诉任何人,也都没有人会相信。
那一日……
她在镜子里面,忽然发现,里面多出了一个人。
已经失踪许久的母紫衣。
最初她真的吓得魂飞魄散,但很快她发现,似乎只有自己可以看到她。而她……并不会伤害自己。
恐惧的同时,她也发现……镜子里的这个女人不是母紫衣。
她们虽然长得完全一样,但有着截然不同的眼神。
通过那眼神,卓依依和黑母紫衣,彻底明白了……
她们是同类。
她们怀藏着相同的秘密。
那一瞬,她们同时向对方说出了自己内心埋藏的秘密。
如果用英语说的话,那就是eoutofthecloset。
对绝大多数她们这样的人来说,eout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这个孤独的,找不到人可以倾诉自己秘密,又刚经历这种恐怖的卓依依来说,镜子中的黑母紫衣,成为她唯一的精神寄托。
从她的口中,她才知道了平行世界……以及公寓的存在。
“我会想办法让他死去的。”黑母紫衣说:“他只要一死,我就可以出来了。”
“那你要怎么做?”
“我在DC市那边,找到了两个人和我进行交易”那两个女鬼,本身就是平行世界的两个相同的人。我的肉身死去,通过镜中的身躯重生以后,这个平行世界的我,也会受到同样的诅咒。”
“同样的诅咒?”
“对。如果这个世界的母紫衣死去,在死去的瞬间,她会和我相反,她在镜中的身躯会代替她的原身而死,同时她就会来到镜子里的世界。那一刻,我的精神就可以在她的身体中生存,不需要再靠镜子里面的身体活动了。”
“等等,那个假的南祎死有余辜,但是这个世界的你不一样,你不要害她。”
“毕竟是平行世界的我。不到万不得已,我也不想伤害她。”
那之后……
镜子就成为卓依依唯一可以释放自我,获得希望的道具了。
也只有她可以看到黑母紫衣,所以助理和经纪人都觉得她变得很奇怪,总是对着镜子自言自语。
对于两个同类来说……
她们很难不被彼此所吸引。
对卓依依来说……做不做演员根本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她想做真正的自己。
钱,早就赚够了。
但身为明星,却永远要活在公司为自己打造的人设里面。什么国民闺女,古偶美少女,宅男女神,这些标签对她来说都是极度沉重的负担。
那都不是她。
……
“如果登顶公寓可以实现一个愿望,对吧?”她脑海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可以登顶公寓……”
那就让黑紫衣从镜子里面出来!
卓依依走向嬴子夜,说:“我……我也没办法……嬴小姐,我们,要不合作吧?”
“我现在没得选,只能和颜媚组队、”子夜回答道:“那你呢?”
“我……”
比起这个,卓依依现在更在意一件事情。
77万粉丝被扣除……
他们真的……不会有事吧?
从《血河》开始,到成为《兽魂大陆》官方代言人,她的粉丝数也是不断疯涨。她们为她打榜,做数据,免费宣发影视剧,甚至很多人都成为了《兽魂》的新玩家。在女性艺人的媒体榜单上,她基本都能排在前十以内。所以,对于粉丝们,她一直是发自心底感激的。
尽管……粉丝们所喜欢的,只是公司打造出来的卓依依而已。
“77万人……”她光是说出这个数字,就觉得有些头晕目眩,“不会……有事吧?”
子夜看着卓依依充满矛盾的眼神。
她对这样的眼神丝毫不陌生。
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觉得自己是善良的好人。但事实上,每个人和恶的距离,远远比他们想象中要小得多。
她也曾经一度在善恶的边缘徘徊,所以她很明白卓依依现在的心态。
她想起当初……不幸连锁短信的那次血字任务。
当时,在K市郊区,她找到了一个住户,然后将那个女住户之前曾经转发的不幸短信,转发回到了她身上。
然后……她扑上去,夺取对方的手机。
那一战,她几乎是发了狠,拿起石头,砸向对方的头部。
随后,她拿走了对方的手机。如此一来,短信就无法再被转发。时间一到,鬼就会杀死这个住户。
血字将生路说得很清楚……那就是短信超过限定时间后未再被转发(规则规定只能在执行血字的住户的手机之间进行转发)。最后一个收到短信的人被鬼魂袭击并杀死后,血字任务就会终止。
所以子夜等于是杀了人。
当然……她当时对付的,是曾经将短信转发给自己的人。所以她最后动手的时候,没有多少愧疚。
可是她也知道……自己为了生存,也曾经将短信转发给别人。
转发短信并不会立即杀死对方,对方只要在限定时间内再度转发短信,鬼就会去追杀那个被转发的人。正因为如此,杀人的罪恶感会被削减,在死亡的恐惧下,住户们唯一的选择,就是转发短信,让对方代替自己死去。
现在的卓依依……
就和那时候的自己一样。
只是,那么庞大的数字,也让子夜不敢断言,这些人都会死亡。但这些人,绝无可能毫发无损。最好的情况下,也是会集体残疾,或者被摄取灵魂变成植物人之类的。
“我也不知道。”
子夜只能如此回答卓依依了。
“依依,”这时候,顾南祎开口了:“这个鬼我让给你……我一定会让你活下去的!”
卓依依此时已经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
听到这句话,她立即找到了一个宣泄口。
拿着平板电脑,她指着顾南祎。
“我一定会杀了你……我绝对会杀了你!哪怕是死,我也要拖着你一起下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