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其实还要从方荷讲起。
方荷与胡子结婚后,在林悦挂名下成立了秘密杀手队,专门去杀那些原石杀手。
原石杀手抢劫别人,林悦,方荷,胡子带领一些实力强悍的小姐姐们再去把原石杀手给抢了。
这段时间以来很给力,抢了不少原石,算事业得意。
生活上方荷也过得很好,胡子年龄比方荷大不少,会疼人,简直把她捧上了天。
而且胡子是浪漫的人,经常会搞一些浪漫的东西。
方荷的智商原本并不能理解那些浪漫,但经历的多了,和胡子交流多了,外加自己看了很多书籍,在与众多女人交流后,方荷不健康的价值观被矫正,或者说她是刚刚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观念。
所有的一切都很好,方荷自己也变得很好。
她偶尔回想,觉得以前的自己很傻。
四天前,方荷遇到了潘凤,两个人好久不见了,之前都是各忙各的,偶然见到方荷就想与潘凤聊聊,于是两个人去了附近的咖啡屋。
“最近很忙。”
潘凤主动说话,喝了咖啡继续道:
“对这边其实有感情了,百业待兴,然而似乎又要走……,”
“是的,胡子在我们床上还雕刻了很多小玩偶,如果搬家的话,我要带上那张床。”
“……”
潘凤一时语塞,还是有些讨厌方荷,竟然这样虐狗!
算了,谁叫她傻呢?
喝了口热咖啡,潘凤道:
“我看你和胡子的小日子过得不错,幸福吗现在?”
“很幸福,从没有过的幸福感。”
“那是你成长了。”
“是的……胡子给我洗完脚,轻轻吻我的脚背,脚趾。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很无趣,没感觉,他就给我说好多情话,还告诉我他对女人脚的热爱,还给我说了很多情趣上的东西……现在他一吻我的脚,我的全身会发热,他也说我是成长了。”
潘凤石化三秒钟,慢慢拿出了一根烟,狠狠抽了一口道:
“方荷,我发现你真的讨厌,一如既往!知道你现在很幸福了,你老公把你宠上了天,可是你至于描述的这么详细吗?你难道不知道在你面前坐着的还是个单身女人?”
“我们可是姐妹呢,曾经伺候过一个男人,我知道你现在无依无靠,所以……我在考虑,要不要让我家胡子娶你做小。”
“方荷……”
“哈哈哈!”
方荷笑的好甜,很通透。
潘凤愣住,她从没见过这样笑的方荷,简单快乐的好像一个孩子。
“哎……我没想过,婚姻可以让一个女人变化这么大,你连智商都提高了不少。”
“不是婚姻,是幸福让我改变。总之我现在真的很幸福,潘凤啊,以前和你吵过闹过,现在想想我应该感恩生命有你,如果没你的话,那些时候我的生活要多寂寞?”
“哼!”
“别生气,我是真的想和你说这些话,谢谢你,然后祝你幸福。”
“方荷,我会幸福的!比你幸福!”
“潘凤,你有点不够成熟了,幸福不是与别人比较,到底辛福不幸福,只有自己的心知道,与别人是无关的!”
……
套尼玛!
潘凤从此每天都非常郁闷,她竟然被个傻子方荷给嘲讽了?而且没力气反击!
自闭了,郁闷了!
她以前做女主播的时候和无数的土豪财主暧昧过,可那都是逢场作戏,没有过灵魂的触动,所以竟然没有一个可心的男人可以让她回忆。
如果非要找出来,只有花痴了,然而花痴还想着雪蝶。
潘凤如今是温思佳的左膀右臂,温思佳发现了她的不快乐,于是询问,她也没隐瞒,将所有事都说了。
温思佳笑道:
“那有什么犹豫的?就和尚了,他不错的,我觉得是个好男人。”
“可是他的心在雪蝶身上。”
“雪蝶已经死了!和尚只是忘不掉她死时的惊艳一抹,但那不是爱情!”
“可我该怎么做呢?”
“亏你还跟了杨牧这么久!”
“额……如果是暴君,他会怎么做?”
“下药,睡了再说!”
“……”
潘凤真的真的琢磨了温思佳的话,然后当晚就去准备了药。
第二天早上,温思佳把她叫过去。
“那边太乱了,我派遣了一些人打通了一些渠道,你去杨牧身边吧,如果他有需要就把这些渠道用起来。别的不说,最起码他如果想要返回暴君城,不至于一路受阻。”
就这样,潘凤带着温思佳的命令,也带着药出门了。
温思佳真的是人才,在乱军丛中还是找寻到了杨牧的大概位置,并且根据战局变化基本定位了杨牧。
潘凤来到这里,很快有人联系她,直接告诉了杨牧的营地在什么地方。
这让潘凤对温思佳的能力有了深深的恐惧感。
二十多万人聚集的混乱场地,没有电话联络工具的情况下,温思佳在远处指挥,还能在这里帮助自己直接找到杨牧,她到底布置了多少人?
其实温思佳倒没布置多少人,关键的七个,通过七个打通了差不多一百个小首领的关系,通过他们的人来操控整个格局,就这样简单。
而所谓的简单只是从过程上看,其实一点也不简单。
无论怎样温思佳做到了,一如既往的优秀。
潘凤并没有第一时间去见杨牧,她在营地转了一圈先遇到阿神,然后阿神带着她去见了花痴大和尚。
“呦?这闷葫芦,原来还是酒鬼的潜质,怎么只喝酒没有菜?阿神,去给他弄点菜来。”
小帐篷本是阿神与和尚同住的,本来小格格和公主要跟随阿神通行,前几天在大战前阿神又安排人把她们送了回去,自己的老婆当然是自己心疼,能不参战就不要参战了。
这让小格格并没有遇到小公主,要不然她们两人估计还要抱一起哭个海枯石烂,穿越时空的重逢啊,绝对是大场面。
这时阿神听潘凤要小菜,虽然在这种环境下提出这样的要求有些造作,但阿神没拒绝,毕竟潘凤是从暴君城来的。
出去没一会就弄来了吃的东西,放下后离开。
他可不是特意给帐篷里两人制造机会,外面的事确实很多,都还需要他去亲力亲为。
于是潘凤与和尚一起喝酒,成功下药,一切水到渠成。
和尚早上起来一看自己抱着个赤条条的女人就差点吓死,穿着裤衩子就跑出了帐篷,然后指着帐篷一通乱叫。
潘凤被吵醒,慢悠悠穿衣服走出来,讲了昨晚发生的一切。
杨牧走出来时看到的正是听完故事的和尚坐地上,颓废的捂脸哭泣。
这可真是逗趣,杨牧简直太高兴了,昨天和尚还说他是脚踏两只船,对爱情不忠心,如今这不也跟女人睡了?再没办法保留对雪蝶的纯情。
这对和尚来说当然是好事,人要向前看,总记挂着过去那还行?
嘲笑了和尚许久后,杨牧才把潘凤叫道一边单独说话。
“啊,我的小潘,从此你就要是别人的娘们儿了。”
“不吹不瞎说,你想睡我请随时,好嘛?”
“算了,朋友妻不可欺,我把和尚当哥们,怎么能睡他的女人?”
“哼,那你刚才还笑话他那么久?”
“啊!你算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做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刚才忽悠我随时都愿意跟我睡,现在就开始为你家和尚打抱不平了?你是真狠!”
潘凤笑笑,脸色微红,多少还是有些害羞,毕竟是真心。
杨牧无趣了,于是转移话题。
“我老婆让你来干嘛?”
潘凤快速将温思佳的安排说出来,然后又讲了温思佳的建议:
“如今这一仗打的太凶,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她懂你为什么来前线,那时候所有的人都是充满热血的,都是想要终结末日的,可是大战几天来,几十万人沦丧,再这么持续下去几天,估计死的人会更多,而现在所有人都有了对死亡的恐惧情绪,接下来的战斗会更难了!”
“是的,我们还算逃兵呢,随着死亡的加剧,人们都不得不去面对死亡这两个字了。”
“思佳说阵地战的意义在于能够消灭更多丧尸,可阵地战不好的地方是人类的牺牲也会很大。思佳让你考虑返回暴君城,如果想要杀丧尸,我们不需要依靠任何人,暴君城有这个实力成为所有队伍中对抗丧尸的主力,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听命与人?”
“我也是这么想的,而且我跟思佳的看法一样,阵地战不可取,这就打算回去了,暴君城的人要全员跨越北境,离开这个险地!”
“暴君城就不要了吗?”
“要,干嘛不要!老子辛辛苦苦带人忙了一冬天,好不容易建造起了这座奇迹般的末日大城,还想着留名千古呢,这样直接扔了反正我不干。”
“你打算怎么做?”
“暴君城的地下通道足够逃生,所以我留在暴君城,与丧尸决一死战到最后一刻!”
“要带多少人?”
“暴君城原班人马都不带,等城里的人走了之后,那座城一定会被征用。”
“嗯,之前就有军方的人去联络过,希望我们可以和他们合作。”
“老子的人不想白死,你给温思佳传消息,三日后暴君城的人就全员撤出,整座城留给他们!到时候你们就全都先走,老子自己留在暴君城里藏着,等丧尸到来的时候,先杀塔玛的一圈,以祭奠这段时间来跟我一起战斗的死去亡灵,哦对了!那条可以一路通向北境的地下通道让温思佳掩盖好,可不能让人发现,那是最后的出路。”
“好吧,我这就把消息送回去,不过估计温思佳不会同意让你自己留在城里。”
“艹!老子是老大还是她?”
杨牧很牛气的吼了一声,就在这时营地边缘有人吵闹,一群人都在吼,其中有个声音最响亮,好像是拿了大喇叭。
“丧尸!他们都是病毒携带者!就在刚刚他们有五个人一起尸变!他们是那只病毒携带者战队!大家快靠后靠后,不要靠近他们!”
杨牧听到这声喊脸色一下就黑了。
自己的队伍一直冲杀在一线,一万多人只留下如今的八百多,没有功劳也是有苦劳的,死的人都是英雄,活下来的也都是勇士!
他奶奶的,在这种地方还要让他们受到歧视吗?
想到此处杨牧迈开虎步,三步并两步的向那边冲去。
十八萝莉都在不远处,看杨牧动立刻也动,跟随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