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莱克接到的任务是不管付出任何代价,必须把李四击毙,这是任务,这是军令。绝对不能耽搁。
史莱克指挥舰队从长岛湾经过多处大桥,穿过多处海峡,然后抵达了东河西岸。史莱克直接让大卫驾驭阿帕奇直升机抵达目的地执行击毙任务。
史莱克的舰队隶属大西洋第一海军陆战队。
美国海军陆战队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一支精锐部队,拥有总数大约为将近二十万的男女队员,共有三个师与三个配有四百一十六架战斗机的空中联队,它甚至比大多数国家的整个军队都要大上许多。海军陆战队指示成立后,它就参与了美国的每一场重要战役,以及遍布世界各地的无数‘警察’行动和武装调停。
这一次的任务特殊,史莱克十分清楚李四的实力,而且,内心害怕战火在纽约大陆扩大。所以,他决定一开始就对李四使用重武器,阿帕奇直升机是美国海军陆战队重要的武器之一。功能之强大,火力配备之先进,在全球几乎都是罕见的。
它装备了装休斯公司的XM-230-E1型三十毫米机炮,备弹量一千二百发,正常射速六百五十二发每分钟,机炮可随飞行员的视角进行活动,眼睛看到哪,机炮便可瞄准到哪。可携带十六枚“地狱火导弹”,可选装七十毫米火箭弹,每个挂点可挂一个十九管火箭发射巢,最多可挂四个发射巢,共七十六枚火箭弹。
如此变态的装备,仅仅是为了对付一支仅有二十人不足的小队伍。而且,出动的并不仅仅是一架武装直升机,看窗户外面的情形,最少是两架以上,其中的一架悬停在了窗户口,机枪对着会议室内疯狂的扫射,而且外面还有一架直升机在围绕着大厦不断的盘旋。
“该死的!”李四躬着身子藏在沙发的后面。子弹把房间内的东西都打了个稀巴烂。李四抬头一看,直升机上的光线在缓缓的移动,眼看就要照到冷少白了。李四急忙大喊:“趴下!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