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那时候小红书等女性向宣传媒体尚没火起来, 莫向晚的传奇外貌和传奇人生仅凭口口相传,便火遍了整个华安大学。

自从那日军训拉练夜结束,班上的女生就总旁敲侧击,来打听莫向晚相关的事。

混血帅哥,高知家庭,天才博士生。

旁人来看,属于Buff叠满了。

一开始,还没什么女生主动出击,都远远地在路上与这位新时代男神遥遥相望。

甄巧还以为大家终于懂得,距离产生美这个道理了。

直到有一天,室友小黄神秘兮兮地贴上来。

“这种男孩子是不是不喜欢女生啊?”

“啊?”猝不及防的一问,把甄巧弄愣了。

“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

……

甄巧都快忘了那时的耽美热潮了。年轻小姑娘们就好这一口,只把它们捧出了过几年的耽改剧热潮。

喂,不是任何一个干净清瘦的男孩子都是gay啊!

“不,他是直的。”

小黄瞪着亮亮的眼睛:“确定?”

“确定。”甄巧又想到了那枚戒指,很久没体会过的青涩的害羞情绪,又悄悄回来了。

小道消息在校园里传得飞快。

没过一周,甄巧就从莫向晚那里听说,有两个别的学院的女孩子向他告白了。

十二月初,音乐剧社的同学们在学校礼堂演出《致埃文·汉森》,为灰暗的期末周增添了一丝色彩。

大概是自小耳濡目染,莫向晚一直对音乐剧热情满满,一有空就到S市各大艺术中心看剧,就连学校音乐剧社的演出都不放过。

尽管有个专业音乐剧演员母亲,按理说应该看不上学校剧社的演出,但他还是去了。

那段日子,甄巧喜提三个大作业,但还是抽时间和他一起去了。

她不记得,上个时间线里,是谁陪他来看这场演出的。

但她记得,无数次错过和他一起看音乐剧的机会后,那一次的9月22日有多后悔。

他们一起走进大礼堂,穿过一对对腻歪的学生情侣,到角落里的空座坐下。

这也算是莫向晚的怪癖之一。

他对于观影位置没什么挑剔,倒不如说,反而钟爱犄角旮旯。

甄巧从未问过他原因,但她心里大概有数。

因为与众不同,莫向晚青少年时期经常被排挤,无论走到哪里都处于人群的边缘。童年带来的影响从未消散过,他也就一直习惯了坐到边缘的位置。

估计如今这些一口一个“男神”的小姑娘们,是很难想象出曾经的莫向晚是什么可怜样的。

任何特质都是双刃剑。

谁也不知道谁能真正笑到最后。

小的时候,班里的小霸王们骂他洋鬼子,讥讽他五官长得奇奇怪怪,鼻子太高太大。

长大之后,混血感风靡全国,他光凭一张脸就能出圈。

小的时候,大家嘲笑他书呆子,嘲笑他孤僻不合群。

长大之后,他们的妈妈都在羡慕15岁保送华大的天才,深思熟虑的高冷还是个加分项。

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舞台上,高中生“埃文”深受社交恐惧的折磨,孤独地在聚光灯下敲电脑,讲述他对归属感的渴望,以及一直处于边缘的痛苦。

“甚至不会有人注意我……即便我……明天就消失了。”

舞台上,男演员台词说得很动情,眼里甚至能看出点点泪光。

甄巧想起了小学时候的莫向晚,刚认识他的时候。

不知道他是否也曾这样想过?

他是否也曾因为同学们的排挤而难过?

甄巧仔细想想,竟找不出这些问题的答案。

在她所能记起的片段里,莫向晚的表情从来都是淡淡的,就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一般,当然也从未表达过类似的困苦。

淡蓝色的聚光灯中,男演员和女演员深情对视,柔声对唱。

甄巧悄悄转头。

莫向晚聚精会神地欣赏着剧社同学们的表演,灯光在他的瞳仁中闪烁。每一根睫毛都是专注的,也是温柔的,总能让人想起一只大大的牧羊犬。

这侧脸,该死的好看。

难怪自从他青春期长开之后,就没人欺负他了,谁敢霸凌这么一张脸啊。

不过说实话,还是小学时期的莫向晚更让人有保护欲。

小小一只,躲在角落抱着书,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警惕地盯着外界的一举一动。

竟有些怀念。

虽然这怀念是建立在某人的痛苦之上,可她还是忍不住。

莫向晚发现了身边人的目光,眼睛微微转过来。

甄巧又移开了目光。

莫向晚便也又将眼神拉回了舞台。

音乐剧社终归也就是个学生社团,大家都是业余选手,一个半小时后,演员们的嗓子都在抖,音准也开始飘。

但莫向晚的眼神依旧很专注,和他欣赏专业剧团的神情没什么两样。

甄巧毫不意外,她习惯了他的尊重,也喜欢这点温吞的尊重。

终于,演出结束。

莫向晚抱起两束花,走到台前,递给最边上的两个小配角演员。

台下的同学们浅浅地惊呼尖叫。

大家都认出了这位帅气的天才男神。

甄巧笑了。

这也是他的习惯,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在看学校音乐剧社演出时,总会提前买几小束花,送给边缘的演员们。

有些演员有亲友团,演出结束时便会收到朋友的捧花;有些演员则不善交际,没有亲戚朋友来看演出,谢幕时便只能两手空空。

而莫向晚,会把他买的花,送给没收到花的演员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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