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金子和金汁似乎差不多

果然!信里的内容和齐在忞的猜测完全一样!

这封信里面就没有那么多的叙事的废话,反而,里面只言简意赅的提到了两点:第一,不再追查黄金的下落,顺便注意一下江南的舆论;第二,对外宣称上一任家主齐昉是意外死亡,掩盖他和丘林氏之间的事情。

这第一点还好理解,可第二点嘛......齐在忞实在猜不透这个小子到底想要做什么。

但可以肯定,这个孩子一定有自己的思量。

经过这件事情之后,所有人才发现,原来罗赭不止是那个只会意气用事,然后被人折腾的浑身是伤,靠着好运气和姐姐才得以活下来的。他,在丘林氏的这三年里还真不是白混的!

见到一个半大孩子都比自己有建树,已经下定决心要当个好家主的齐在忞心里当然有了一些压迫感。他很想立马整顿一下齐家的大小事务,来个新官上任三把火。可茶马道本来就井井有条,就算曹昉的事情过后,查出了他的许多党羽,这些人所空缺的位子也立马有人顶替了。

茶马道的这一套严谨的运行体制已经让整个茶马道无论缺少了任何一个人都能继续运作下去。

可以这么说,除非整个世界发生剧烈的变动,或者天降陨石把茶马道的所有在职人员全都砸死,否则没有任何事情能够影响茶马道的运转。jiqu.org 楼兰小说网

在天朝往西,茶马道可以说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组织了。虽然也仅仅存在了半百来年,可它在人们心里根深蒂固的重要程度简直堪比吃饭喝水。

有这样一个强大又不让人操心的家族,齐在忞就算想要来个三把火烧烧,涨一下自己的气焰,也没有地方可点火。

如果说他是少年郎的热忱之火,那么茶马道就是一座年轻的活火山。齐在忞目前这样的,只能加入,不能改变。

鹿红鳞稍微有点震惊了,她还是不太相信整件事情都是被罗赭这样一个半大小孩解决的。他才多大?虽说有志不在年高,可他这也的确太着急了些吧?头脑发达成这样,这,这还是人吗?

‘唉。’

叹了口长气,鹿红鳞才缓过来,她鼓着腮帮子,泄了气之后扭过头来,把这封简短式的信递还给齐在忞,问:“那么,齐大侠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站在鹿红鳞的角度,她式不太理解齐在忞之前逃避家主职责的行为的。

在她看来,子承父业就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情。这倒不是什么封建思想,而是她觉得,长辈留下来的东西,自己不去守护,反而要交给外人,这太不能理解了。而她的思想,便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想做的事情为什么一定不能和长辈的期许相悖呢?

比如说她自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的愿望就是当个大家闺秀,现在继承了哥哥的所有生意,却也没人说她离经叛道啊。

放着这么好的家族的家主不当,非谣闯荡什么江湖,果然有钱人家没吃过苦的孩子思想就是叛逆!

齐在忞完全不知道鹿红鳞是这么想他的,因为他一直以为自己浪荡天涯的事迹是年少轻狂,虽然青涩,但好歹也能让人热血澎湃。

他想了想,说:“从前我觉得这个家主之位是束缚住我的枷锁,但现在,我佩戴上了这块家主的玉佩,不是我妥协了,不是我无可奈何后的选择。是我才明白,原来我所求的,一直都在我身边。”

“三年多才明白,明白的有点晚了......”

鹿红鳞小声的嘀咕了两句,齐在忞没有听清楚,他接着说道:“接下来我准备去江南,一来是运送些物资去赈灾,而来,那里的流言四起,已经对茶马道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了。我现如今身为家主,不说带着茶马道更上一层楼,最起码的,我不能让茶马道在我手里蒙羞!”

齐在忞的另一个优点便是担当,他接受了一个身份之后,必定会尽职尽责承担其责任。他会将这份责任一直抗在肩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鹿红鳞看到了他的目光如炬,坚定异常。显然,鹿红鳞被这副认真的样子感动到了,她说:“我也要去江南。”

“真的?”

齐在忞的脸顿时笑开了花,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意外之喜!

鹿红鳞点了点了,说:“是因为,我这次原本定了药材的草昧堂,也已经决定要去江南赈灾,免费为灾民诊治。我的药材里正好有大批治疗霍乱的蚕砂和滑石。所以我这次也打算将这两位药材捐献出去,为灾民提供一点帮助,也顺便让我在南方的业务扩宽一点。”

草昧堂是百年时代传承的医药世家白家所创办的,这间药堂在天朝的名声那可是响当当的。毕竟像何罗神医这样的大人物世间屈指可数,虽然神医神通广大可活死人肉白骨,但也做不到关照天下每一个病人。因此,在普通病人的眼里,草昧堂可以说是最佳的看病场所。

草昧堂世代积攒,在民间已经有很高的地位了。能和草昧堂一起参与赈灾,鹿红鳞只觉得幸运。

齐在忞一听,原来不是因为自己红鳞小姐才去的。这下,他的热情就大打折扣了。

齐在忞收起笑容点了点头,问:“那么我......你还是靠茶马道押送物资前去?”

鹿红鳞点了点头,心说这里除了茶马道难道还有第二家运送物资的组织吗?自己就算是想找别的队伍,却也没有啊!

“没错,但齐大侠,我都听说了,江南那边,你的风评十分不好。难道你就不怕你一踏进江南的地界,就有人给你丢臭鸡蛋?”

这话虽然是半开玩笑的,可却也是实话。由于曹昉的一通操作下来,现在齐在忞在江南就等于没有露面的一只耳耗子,一出面肯定挨骂。

面对这样从未遇到过的艰难,齐在忞只是淡淡的摇了摇头,说:“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世人都道人言可畏,殊不知只需清者自清即可。所谓百口莫辩,不过是一根挺拔的竹子落入了野草堆中,才显得格格不入而已。”

“额...虽然如此,我觉得我们此行还是低调点的比较好。在没有了解实情之前,总之不要轻易你的身份为好。”

鹿红鳞不是在为他考虑,而是在为自己考虑。有些话说的虽然的确有道理,可耐不住竹子它虽然刚强,可真的很容易折断啊!

我才不想无缘无故被丢臭鸡蛋烂菜叶子!

两人一番商讨,决定在三天后出发去江南。而齐扶胤,他吃了解药之后很快就恢复了,当然也能跟着一起去。况且有他在的话,齐在忞会安心一些。

齐家的事情算是完美解决了,而远观大漠,一只规格简陋且特殊的队伍正在慢慢黄沙中火速前行——这就是罗赭的‘商队’。

他顺手从齐扶胤那里摸来的银子用起来还算顺手,于是就随随便便雇佣了几个短衣帮,让他们护送着自己和自己的行李前往丘林。

当然,丘林是他最终的目的地,去那个地方他是不需要人护送的。而且这些兼职送货的务农大叔们,他也不会让这些挣幸苦钱的大叔跟自己去那种危险的地方。他只是让人将他和货物送去鄯城就好了。

罗赭坐在最前排的平板车上,被人和物资推着走。这辆小小的双轮平板车上装的是他们所行的物资,罗赭真正的货物则是后面三个封锁的严严实实的大车。

其中一个伙计,他露着古铜色的皮肤,用宽沿草帽给自己扇风纳凉,时不时还给吃着零食的罗赭扇两下。他眯着眼睛,扯过坎肩的衣角给自己擦了擦汗,说:“小东家,您说您大老远拉这些玩意儿去鄯城做什么?”

几个人都离车远远的,就像里面装了什么生化武器似的。

而实际上,里面所装的东西也的确跟生化武器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在这燥热的沙漠里,车里面的东西简直就是毒气弹!

罗赭拉着的是三车巨大的,散发着臭味的金汁!

反正都有个金字,是金子还是金汁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罗赭心里这样想着,便说:“我嘛,我跟你们也都说过,我是鄯城人。我前不久回到我的故乡,一看我直接傻眼了!拿是什么地方?简直比平民窟还不如啊!我当时就心疼极了,我说我的家怎么变成那个样子了?”

说了这句话,罗赭便停顿了一下,把目光给到在场的每一个人。

那短衣帮农民便说:“是啊,当年鄯城可热闹了!我小时候去过一次,不过现在嘛,听说都成了朝廷羁押流放犯人的地方了......总之啊,乱得很!”

其余几人纷纷感叹,于是罗赭便接着说:“没错,就是因为鄯城现在这个样子让我很痛心,所以我才决定改变它!收养我的人曾经告诉过我,对一个人来说,脚踩的土地才是最重要的!于是我就寻思,怎么也得把鄯城的地质改善一下。这不,我就拿这些东西,先来一点去试试水,能成就好,不能成我就再想别的办法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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