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活着

卫生间的门虚掩着,轶十七没有多想,推开门,迈出一步便愣在了原地,卫生间里,安霖佑只裹着一条浴巾,半裸着上身正在吹头发。

安霖佑的身材很匀称,肌肉线条明朗,是标准的八块腹肌,他的皮肤很白皙,晨光映照下仿佛散发着光芒,吹风机吹动着湿漉漉的头发,手指拨动,发梢的水珠四溅,与偶像剧中的桥段如出一辙。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在里面……”

轶十七扭头就要退出去,安霖佑放下吹风机,上前一把抓住卫生间的门,与轶十七近在咫尺,沐浴露的香味直往轶十七的鼻子里钻。

“没关系,你洗漱吧。”

说着,安霖佑面带笑容,侧身从轶十七面前走过,目光直勾勾的看着轶十七。

主卧有单独卫生间,安霖佑舍近求远,大清早的跑过来洗澡,就是为了创造这次机会,以他的魅力,配合如此香旎的氛围,一定会给轶十七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安霖佑信心满满,出门后嘴角还挂着笑意,然而当他转身时,卫生间的门嘭的关上了,紧接着是上锁的声音。

安霖佑的表情变得有些僵硬,是因为太刻意了吗?还是说轶十七不喜欢这样的情景?

卫生间内,轶十七坐在马桶上,看着湿答答的洗脸台,积水的地面,嘀咕道:“看着挺精致的一个人……算了,好歹住在人家家里,一会儿帮他打扫一下吧。”

安霖佑并没有气馁,脑海中已经在设计下一次偶遇,在他离开后,客卧的房门打开了一条门缝,厉千尘看了一眼卫生间方向。

自作多情的人,早晚会明白,他是多么的愚蠢。

……

金科大厦,它不是新街区附近最高的一栋楼,也不是什么知名企业的公司地址,可能正因为它不那么扎眼,反而有更多人知道它的名字。

着装整洁得体的上班族们,踩着匆忙的脚步,卡着最晚的时间到公司打卡,他们就像同一个工厂制造出来的机器人,朝九晚五,准时准点的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同一件事。

大厦外的环卫得空坐在花池旁的大理石上,喝一口保温杯里的热水,吃一口馒头,看看那些行色匆匆的年轻人,再抬头观赏一下这明亮又高耸的大楼,美丽的城市,湛蓝的天空。

同样是为了生活,不同的职业在于不同的选择,有的是人选择了职业,有的是职业选择了人,职业不分贵贱,分高低的是人,和那些可以选择职业的人相比,被职业选择的人看似便不那么幸运。

告别职场生活已经有四年多的时光,曾几何时,轶十七也是那些行色匆匆中的一员,同样为了生活,去接受工作,面对人、遭遇事。

出世和入世,对他来说似乎并没有太大区别,以前是为了生活,现在是为了生存,可能现在更具奇幻色彩,可究其本质,它们是一样的,只是为了活着。

“虽然我觉得这件事并没有太大意义,但是既然你们坚持,我可以亲自去调查清楚。我朋友的公司就在上面,你们可以去他那里等我。”

“这地方,我们呆不习惯,你去吧,我们就在这里等你。”

安霖佑的车直接停在大厦外,豪车吸引了许多人的瞩目,而更加吸引人眼球的是从车上下来的三位帅哥。

安霖佑看着轶十七,轶十七和厉千尘的装束都很古风,一白一红更像是去参加某个走秀的模特,的确是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

“从这边往西走有家咖啡馆,也叫Abandon,你如果累了可以去那里,提我名字就行,我是那里的股东。”

安霖佑摘下挂在衣襟上的太阳镜,帅气的转身离开。他无时无刻不在展现自己,想尽可能的给轶十七留下一个完美的印象。

然而轶十七对此并没有太多感觉,他认同安霖佑的帅,也很欣赏安霖佑高贵优雅的气质,但也仅此而已。

厉千尘对于安霖佑的作秀选择冷眼旁观,在他眼里,安霖佑更像是一只花孔雀,开屏纯粹是自作多情罢了。

“感觉好久没有呼吸这样的空气了,看着那些上班族,仿佛连空间都有紧迫感一样。”

轶十七和厉千尘选择在一处长椅坐下,这里是程菲儿工作的地方,尽管之前安霖佑托关系查出程菲儿和上司有绯闻,但轶十七还是执意要安霖佑亲自来调查一下,在他看来,若是程菲儿真的婚前出轨,它不会这么强烈的纠缠左风。

“同一个地方,在变的是物,人,还是当初的那群人。百年前的这里和现在一样繁华,中华第一商圈,那个时候这栋大厦的位置是一家歌舞厅,远比现在出名,出入歌舞厅的人非富即贵,整日莺歌燕舞灯红酒绿。”

“人们常说物是人非,在你这里却反了过来。”轶十七调侃厉千尘道。

“日新月异、四季更迭,凡人一生不过百个年头,在漫长的岁月中,人的一生实在太短暂,没有几个人真正亲身经历过沧海桑田,即便是我,所看到的也不过是沧海一粟,从荒野变成高楼林立,场景在变,但是追逐明日的人并没有变。”

“变也即不变,这便是不易之易吧。”

厉千尘微微一笑,“十七,你悟道了。”

轶十七却摇头不以为然道:“理是这个理,然而当回忆起往昔,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生活在一个三线城市,拿着四千的工资却不得不应对七千的花销,每天睁眼就要想还了车贷房贷还剩多少,除了吃喝穿戴还有没有闲钱,发工资的第一个星期就会钱包见底。

活着很容易,满足很难,一个人活容易孤独寂寞,找个伴儿又很难情投意合,最后只是劳神伤财。人在变,因为环境在变,所以人在变。”

厉千尘出世太久,他没有体验过普通人的人生,在轶十七看来,妖魔鬼怪是很危险,因为面对它们只有生和死两种结果,应对人不必面临死亡的考验,但却要接受生活的煎熬。

“人欲似饕餮,永无止尽,欲望亦是人性之一,因为有所以是人。善恶美丑,是非好坏,人很复杂且多面,无论是什么时代都有所谓的好人和所谓的坏人,百年前的人无法想象当下的压力,现在的人也无法想象乱世的纷争,变不变,易不易,也不那么重要,循环,轮回,他们的死何尝不是另一种重生?”

轶十七转头望着厉千尘,凡人一生很短暂,幸福或者不幸福,轮回就是新的开始,可对于厉千尘却不是,他活了上百年,拥有百年的记忆,而在这百年的记忆中,有很大一部分只有他一个人,孤独百年。

人间疾苦太苦,凡人的一次轮回便是一次解脱,厉千尘却要一直负重前行。

这一刻,轶十七恍惚间有所明悟,为什么厉千尘要守护他,为什么可以为了他叛逃十方客,若说过往的无数岁月中厉千尘都是在黑夜中游荡,那么他的出现就是出现在黑暗中的一抹亮光,厉千尘便是追光者,在用生命保护这道微弱的光芒。

轶十七忽然抬手抚摸着厉千尘的头顶,就像爱抚街上的流浪猫一样,他想把温暖传递给厉千尘,告诉厉千尘不再孤独。

厉千尘愣住了,他在轶十七的眼中看到光,好像冬日里和煦的阳光一般,帮他驱赶严寒。

“感觉你是在关爱流浪狗。”厉千尘自嘲式的打趣道。

轶十七点了点头笑着说:“手感不错。”

“伤风败俗……”

不远处停下一辆奔驰,一个男人从车上下来,看到长椅上的一幕,流露出鄙夷的表情,男人抬手露出了一块劳力士手表,看了一眼时间,提着皮包走进了大厦。

男人的声音很大,似乎故意说给轶十七听到,轶十七的动作微微一滞,回头注视着男人离去的背影。

“总有一些自以为是的人,觉得自己很成功就比别人高人一等,就去随意指责别人,却察觉不到颐指气使的时候自己有多么可笑。”

轶十七并不在意别人歧视的目光,不代表他能容忍无端的非议,特别是连累到厉千尘。

厉千尘笑着,同样的姿势抚着轶十七说:“他活不了多久了,又何必在意?”

轶十七闻言感到震栗,“他快死了?”

看着轶十七惊悚的表情,厉千尘无奈的摇头,被误会时还是一副不忿的样子,结果听到对方时日无多,立刻就选择了原谅,轶十七永远都是轶十七。

“是,他的时日不多了,尽管开着豪车,戴着名表,看上去满面春风洋洋得意,黄泉路上无老少……”

轶十七抿着嘴唇,一时陷入了沉默。

厉千尘也随之沉默,轶十七不是他,会老会死,想要和他一样唯有通冥。

首入冥界的修行者皆是阳魂离体,本体实则依旧留在人界,阳魂离体后,想确保本体不死,便要有本命物庇护,厉千尘的本命物便是他的修罗刃,由他的一根肋骨炼化而成,与他最是贴合。

轶十七初入化炁境,目前还处于掌握熟悉体内真炁的阶段,离通冥境还有距离,但寻找本命物之事却不在早晚,轶十七的本命物是什么,只有他自己能找到,这要看轶十七造化,可若是找不到又该如何?

难道要眼睁睁看着轶十七老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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