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歌坛余华

“……我现在有其他想做的事情。”

虽然不知道陈星语为什么对她执念那么大,但林夏决定直接和她把话讲明白。

陈星语的眼神依然疑惑,她顿了顿,问道:“是唱歌吗?”

“嗯。”

林夏点了点头,二人又陷入了无话可说的沉默。

这时候店员把奶茶送了上来,陈星语试探性地喝了一口。

好像还不错?

再喝一口。

林夏被陈星语像仓鼠一样一点点地喝着奶茶的样子逗笑了:“放心吧,没下毒。”

结果陈星语听了这话好像有点生气,把头扭到另一边,完全不想搭理她。

过了一会儿,她又忍不住问林夏:“今年的华艺赛,你会报名吗?”

“我会参加声乐组。”

“……好吧。”

“你为什么这么在意我拉不拉琴了?”

陈星语听到这里,奶茶也不喝了,表情坚定而严肃地对她说:

“因为我想打败你!”

“……啊?”

林夏完全没明白。

若干年后,特意跑过来向自已的宿敌宣战,这是什么少年漫画的剧情吗?

“我是认真的,从小到大,在比赛里我从来没有赢过你,最好的成绩也只是十二岁那年和你并列金奖。

“但是那年你只有十岁,我还比你多练两年琴。”

林夏实在是不懂为什么陈星语对她这么执着,明明之前从来不搭理她的。

“那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你,等我想好说什么以后,你已经跑去和别人说话了。”

啊这,她是属树懒的吗?

对于陈星语的回答,林夏真的很不理解,怎么这位大小姐的脑回路像是外星人,她理解起来这么困难啊?

见林夏真的不打算接受她的挑战,陈星语只好退而求其次,提了另一个请求:

“我下个月有一场演奏会,可以授权让我拉你的《夜曲》吗?”

“版权费的话,你看多少合适?还有奶茶的钱,我一起转给你。”

“……”

林夏发现,哪怕陈星语长大了,她还是跟不上陈星语的思路,哪有前脚下战书,后脚就问人要授权的啊。

不过既然陈星语要给她送钱,哪有不要的道理呢?

林夏还是很爽快地和她交换了联系方式。

等林夏走了,陈星语给自已的助理,也是她的固定钢伴发了一条消息。

“小雨,我要怎么才能把林夏的歌下载到手机里呢?”

陈星语从来不听流行音乐,准确来说,是不会专门去听。在街上、电视里偶尔会听到,但也从来不会在意。

她是一个非常纯粹且刻板的人,全部心思都放在小提琴上,多余的事情一概不做。

今天和林夏的谈话,可能用完了她以往半年才能达到的说话量。

她听过的有词音乐只有正统的古典歌剧,所以她完全不能理解林夏对流行音乐的执着,她想去了解一下是什么让林夏那么着迷。

……

虽然中间出了陈星语莫名其妙来找她这件事,但是林夏还是很开心的,因为她终于考完试了!

本来想发个动态庆祝一下,结果转念一想粉丝肯定又催她去做专辑。

那还是不发了吧,适当保持神秘感,也是一种宣传策略!

而且现在发歌,不就是在抢《嘉宾》的热度吗?这种自已消耗自已的事情,她才不干呢。

更何况她也没有摸鱼,是有正经工作要做的。

那就是她的经纪人唐曼文发过来的——《梦想新声》的第九期的录制。

林夏之前参加过第一期,唱了《星辰大海》,又和苏逾白合作了一首《剧院魅影》,拿到了当期冠军。

刘琪雄心勃勃,很重视这档节目,准备把它打造成今年的年度音综。

这个节目因为要在卫视播出,而且是大制作,光每期八个飞行嘉宾的劳务费就不少,各个环节更是精心制作。

所以录制的节奏比《偶像之路》这种只做给年轻人看的网综要慢很多,国民度也更高。

这个节目一共有十期,前八期是常规赛,模式和林夏参加的那期一样,八个新生歌手先单独唱,然后选出四个歌手和导师合作竞演排名。

林夏参加完第一期,后来刘琪又把任秋叫过去录了一期,效果很不错,拿到了第七期的第一名。

后面就是这档节目的半决赛和总决赛。

第九期这个半决赛也可以称为小组赛,就是把前八期的冠军组合都拉回来搞内部PK。

像前八期,秦欣拿了三次第一名,阮清和苏逾白都是两次,喻敏言只有一次。

那第九期的内容就是秦欣和她配对的三个歌手各唱一首歌、阮清和苏逾白唱两首歌,然后根据观众投票,选出一个组内最好的新人歌手,和他们一起参加第十期的总决赛。

喻敏言因为只拿过一次冠军,他那一组可以直接上第十期,这期就相当于表演赛了。

说实话,林夏觉得这个赛制不怎么合理,但也只能下一季再做修改了。

前面赢的多的前辈歌手,不仅没什么好处,第九期压力还更大了,比如秦欣她要同时准备三首歌,很不容易。

而苏逾白也要同时准备两首歌,林夏就选了一首现成的歌,这样他们排练起来方便一些。

这首歌就是刚刚发行的《嘉宾》,在婚庆界可以说是相当炸裂的一首歌。

这首歌的对唱版,从男生独自黯然神伤变成了双视角,胃疼程度又上了一个level,啊不是,是变得更加动人了。

新郎听了这个版本怕是都得现场唱一首《成全》,把场地让给男女主角,然后再补一句“这婚也不是非结不可……”

算算时间,这期节目播出的时候应该还能赶上电影上映的尾巴尖,再刷一点热度。

林夏把这个构想发给苏逾白,对方先回了一个大拇指表示赞同,然后又发了一个狗头,显然也get到了给观众发刀子的快乐。

光唱歌有什么好玩的,做一个快乐的歌坛余华才有意思。

就像杨丽华导演一样,把悲伤留给听众,把快乐留给自已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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