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开搞事业

供皇帝休憩的寝宫内,此时除了游走的宫女们,以及候在门外的太监之外,便是谢谌尧白枝雪二人立于木案下,与坐于软榻上的当朝皇帝相看无言。

谢宣的臂肘撑在木案上,脑袋轻倚在左手的指尖上,半束起的乌黑长发泼洒在金黄色的软榻上,他微挽起宽大的朱红色袍袖,复而举起了茶杯。

近旁侍候的宫女立马往里斟了杯热茶,他又将其一饮而尽。

这样的动作,他已经在眼前的两个人面前重复了三四次。

“你有这么渴吗?不就是一个秀女大选吗?”谢谌尧先一步耐不住死寂的氛围,向前走了两步,拧着眉言之凿凿道,“大不了你态度强硬些,你现在都做皇帝了,这世上还有人能逼你不成?”

谢宣两指捏转着杯沿,他的指尖是冰凉的,盛着热茶的玉杯却是温热的。他微阖着双眼,打了个哈欠,困倦地凝视着手里的茶杯,“我只是在想……我该娶谁?”

“不、不是吧?你、你还真打算听那群老不死的榆木脑袋们的话娶妻?”谢谌尧突然间就支支吾吾起来,“你也不看看白哥,他比你年长五岁,他都没娶妻,你急什么?”

“这话在理。”

谢宣忽的睁开了双眼,放下茶杯,从软榻上站起身来。

方才挽起的衣袖还未整理过,右肩的外袍又因这突然的动作掉下了肩膀,显得他的着装看上去些许凌乱。

见到谢宣起身,宫女把手里的茶壶置回木案上,双手覆在腹部,恭敬地低头弯腰,往后退开了几步。

“你不如现在就去找白枭之,叫他先把他儿子的婚事办了,再来操心朕的婚事。”

谢宣正对着谢谌尧,口里的话答复的也是谢谌尧,侧眼看向的却是一直缄默不言的白枝雪。

他尽量使神情平淡,又使语调平稳,却掩不去眉骨间渐涌起的恼火。

与之前的急躁不同,他这次是真的生气。

为了演好《通天》书里恃宠不骄、心怀天下的太子谢宣,他一向喜欢在人前装成有礼数又乖巧的模样,幼时闹完脾气也会很快道歉,不至于会在白枝雪面前如此无礼地喊出他父亲的名讳。

当然这恰恰也因为他身边有无数双眼睛都盯着他犯错。

这些个个装成道貌岸然模样的老狐狸,天天揪着他不愿去做的事,成□□着他去做,若是他不愿做,便成了有负先皇遗诏的不孝子。

前朝的大将军白枭之就以谢宣应当遵循先皇生前愿望为由,告知他应当寻一良配,早日立后。

这话他自己不来说,非三番两次找他的儿子来说,第一次也就罢了,第二次用了拦车那么大的架势,居然也就只是为了这档子事。

当初在皇宫里打闹的日子里,谢谌尧从未见过谢宣这副模样,此时他呆愣在原地,不知还能再讲些什么来缓和气氛。

“白枝雪。”

在这段简短的谈话里,谢宣第二次直接喊了白枝雪的大名,第一次是提及,第二次则是眼神相接后脱口而出的称呼。

谢宣赤足走过纹理条路的红木地板,朱红色的衣袍拖曳在地上,衬得他裸/露在外的肤色白得如同羊脂,显出莫名的艳丽妖异。

一时看呆了的谢谌尧暗暗握拢了右拳,不动声色地细咽了口唾沫。

他心中颇有罪孽感地想道,这不该是形容一国之君的词汇。

待到走近二人后,谢宣将手搭在白枝雪肩上,语气间忽然就从刚才的怒意里转换了调子。

“你就与白国老说,朕还没玩够,实在不想太早就徒增风月之事上的烦恼。”

白枝雪面无神色,垂首道,“微臣遵旨。”

谢宣心中想,反正他在这世间多数人看来不过是只不务正业的小白兔,就算满朝都是狡猾的狐狸,也应当由大灰狼来吞了他。

谢宣忽然就理解了原主在书里任人宰割的处境因何而来,若这位金枝玉叶的小太子继位后连狐狸都不敢斗,又怎么斗得过从定北道跋涉而来的野狼。

他不是从出生开始就被供在温床里疼惜的原装小太子。

谢宣可以接受被囚禁在这本书里一直到死,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他的第二次人生。

但他不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去扮演另一个人。

老皇帝在时,为了讨老皇帝欢心,为了守住太子的位置,谢宣已经演了另

一个谢宣十年。

他知道若是没有太子之位,若是登不上皇帝的位子,单凭他的母亲是朝臣共同仇恨的妖妃,他最后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的忍耐换来的不该是现在这样束手束脚的权力。

今日,是谢宣头一次在心里浮上了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他要想做什么便做什么,要想爱谁便爱谁。

老皇帝为此做了遗臭万年的暴君,打压无数廉明的忠臣。

他不做暴君,但他要那些本该属于他的权力。

次日,下早朝后,谢宣又去寻薛书仁。

在这三番五次的拜访后,谢宣对薛府的构造早已熟识。

春日来临后,薛府花园里植的花都开得差不多了,从品种繁多又排列得颇为和谐这点来看,薛书仁的审美实在比谢谌尧要好得多。

现在的皇宫花园里植的花卉,除了锦带花还是锦带花,负责植花的宫女若是修剪过头,谢谌尧还要同她们生气。

这份大礼初看时确实惊艳,但久而久之,谢宣早已看腻了。

何况他也并不爱看花。

谢宣想道,谢谌尧要是能把这份力出在帮自己讨好薛书仁上,帮薛书仁在薛府的各处种种花,他说不准还能提前完成拉拢薛书仁的大业。

这么想着,谢宣又给额头细汗密布的薛书仁斟了杯茶,和和气气地笑着,双手将茶杯呈了上去,“薛大人,喝茶。”

当朝皇帝摆出如此的殷勤架势,薛书仁这种把奴性刻在骨子里的老臣一面惶恐不已,一面又不敢不接下。

薛书仁接过茶杯,将其喝尽,却握着杯不愿放下。

他生怕一放下,谢宣又要给他斟满一杯。

面对今日一直笑意吟吟却一句话不说的谢宣,薛书仁更不知从哪儿找话题下手,最终只憋出一句俗气的客套话。

“皇、皇上今日吃了吗?”

谢宣点了点头,微阖着眼笑得颇为愉悦,可仍是不开口。

“……”薛书仁掏出衣襟的绢布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开始没话找话,“皇上吃的什么?”

“对哦!”谢宣微抿着唇思索了两秒,忽然开了口,将被他盯得坐立难安的薛书仁吓了一跳,半条腿都软了下来。

谢宣连忙在桌上另取了只茶杯,斟满至杯顶,缓缓将它移到薛书仁手边,又收回双手撑着脸颊。

他柔和了语调,语气要多温柔有多温柔,“薛大人爱吃什么?朕明日命人送过来些。”

“……”

薛书仁又拿起绢布在脸上四处擦了擦,在他这把年纪看来,他已经觉得此事有些惊悚了。

“皇上来找臣,是又要见犬子吗?臣这就把他……”

薛书仁胆小如鼠,哪敢在皇上面前真的报菜名,听了这话自然是连忙转移了话题,只是他还没把话说完,就被谢宣截断了下文。

“朕心里敬佩薛大人文采,才三番拜访。”谢宣虽截断地迅速,此时说起话来却慢慢悠悠的,像是在心里仔细斟酌后的发言,“朕近日又在书上看来有趣的东西……”

经过上次,薛书仁已对谢宣看到的一切东西产生了应激反应。

谢宣这话一讲,薛书仁的屁股明显要挨不住座了。

“不知为何,朕看完那本书后,第二日就找不到那本书了,却将书里的内容记得很是清楚。”

谢宣的视线四处转悠,装出一副边思考边说话的样子。

“这书里有个朝代,君王用了一套极新奇的制度,在民间进行各科考试,从穷乡僻壤到皇城,倘是有文采的有志之士都可参加,全部的考试考下来,最终在总榜的优胜者都可在朝中为官。”

说到这儿,谢宣沉了些面色,看向薛书仁,“朕觉得这书的出现兴许是在启发如今的煜朝,薛大人怎么看?”

片刻静默后,薛书仁迟疑道,“臣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谢宣笑道,“薛大人尽管畅所欲言。”

“这般理想化的制度,要是在先皇在朝前期沿用,倒是一桩美事。只是现今民间动荡,民怒难以调息,皇上现在若是只顾建造那本书里的理想国,必然是得不偿失。”

薛书仁提出的观点,谢宣在想到科考制的次日也早已想到。

他也没有真的疯到要在战乱不断的乱世里设科举考试,可他依旧执意要与薛书仁提出这个制度,原因不在其他,只是想以先急后缓的方式慢慢地引出自己真正的目的。

——在皇宫里设一个规模宏大的学府,扩大招生,邀皇城里的富家子弟与官宦子弟进学府里学习,再进行考试,他便能在其中挑选新官。

现今的朝堂,大多的老官员都想学白枭之,将自己的官位先牢牢守着,再传位给自己的子嗣。

他们想法相同,却各成几派。

此政策一出,只要打着为现今的煜朝寻忠臣的旗号,那些老官员的子嗣也在政策的考量之中,于是只要对他们的爱子多美言几句,那些老官员自然不好多说些什么。

这叫那些老狐狸听了,必定是先内斗一番,再开始数落自己的儿子怎的如此不争气。

他们内斗起来,以后分散职权也就容易许久。

至于为何在转换了想法后依旧要来寻薛书仁,是由于谢宣觉得,薛书仁在老官员中是最不一样的那一个。

他孑然一身,上无老母,妻子也已病逝,唯一的儿子还是个傻子。

史册在手,薛书仁心中有整个煜朝,不可能会荒唐地想着叫自幼痴傻的薛市担任下一任史官。

所以说谢宣这个想法说出口后,薛书仁全力支持他的可能性可以说是非常大。

谢宣于昨日想透彻了这点,才会在今天将自己真正的想法全盘述出。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他想叫薛书仁担任这个学府的首席教谕。

果然,在他将真正的想法拐着弯说出口后,薛书仁卸下了他脸上一贯有些惶恐的面目,换上了另一副少见的认真面孔。

片刻后,薛书仁沉声道,“皇上此番决策……请容臣思虑两天再做答复。”

谢宣不动声色地微抿起唇角。

他知道他已经成功了一半了。

谢宣今日的心情实在不错,与薛书仁交谈完后,他决定再去找薛市下两盘棋。

各种意义上来说,薛府对他来说,比被厚重高墙层层包围的皇宫要舒适的多。

他还没走到薛市的寝房,就有人在他身后捏攥住了他的衣角,似是要叫他回头。敢对他如此大胆又小孩子心性的,除了薛市也不会有第二个人。

谢宣转过头,果然看见了薛市。

薛市今日脸上也干干净净的,自从谢宣某一日与他讲道,他将那些女子的妆品涂得那么厚重,还不如他原本的模样好看后,薛市便再也没有在脸上施黛敷粉了。

他脸上的神情神秘兮兮的,一直紧抿着双唇,一只手还负在背后,像是藏了些秘密要告知于谢宣。

薛市因为痴傻,自幼吃了不少奇怪的方子治病,导致他比同龄的许多人要矮上一些,他与谢宣站在一起,也完全不像是同龄人。

谢宣亲昵地摸了摸他的发顶,他知道薛市现在之所以不开口,指定是在等他主动开口询问。

他柔下声线,轻声道,“你身后藏了什么呀?”

薛市抬首将脸贴到离他极近的位置,附在谢宣耳边说得既小声又委屈,“刚才有个姐姐说有人要她把这封信交到我手里,但她把信给到我手上后就走了,我看不懂上面的字。”

谢宣怔了怔,他心中忽然就有种奇怪的预感。

“薛市。”谢宣微曲着腿与薛市平视,笑着喊了他的名字,连哄带骗道,“谢宣哥哥明天给你带好吃的,你可不可以把这封信送给哥哥呢?哥哥还没有收到过信呢。”

不得不说,这话说得十分有技巧。

薛市一听谢宣没有收到过信,又难得听到这个常来看他的漂亮哥哥居然有请求他的时候,立马重重地点了点头。

然后又屁颠屁颠地拿出身后藏着的信封,十分郑重地交在了谢宣手上,末了还不忘嘱咐道,“那你一定要好好珍惜它!”

谢宣接过信后,才看见这信压根没有拆过封。

薛市说的看不懂上面的字,指的应该是信封上写的一排字。

——上元节灯宴里的娇贵小少爷收。

如果说之前的预感还只是预感而已,但当看到这行字后,谢宣基本上已经确定,这绝对是陈元狩写给他的信。

这信封摸起来像是还装了别的东西,至少里面绝对不仅仅只有一张信纸。

谢宣把信藏进了衣袖里,在坐上马车后才拆了封。

信封里装了四文钱,是那日他请陈元狩吃汤圆的价钱,与一张只写了两行字的纸。

“我脖子上的伤还没好,薛府的小少爷是不是应当赔我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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